第1228章 資政新篇

人需要有目標,國家同樣如此,像滿清就是沒有目標,或者說目標就只是保持滿人的統治。

那麽這個國家從誕生之初,所做的一切,都是在維持他滿族的統治,所以限制火器,大興文字獄,不思進取,只求能保持統治,自然就會使得整個文明停滯甚至落後。

王彥認為國家是需要目標的,而不是像以前一樣,只是追求天下太平,這麽空洞的東西,必須要有明確的目標。

比如說富國強兵,有了這個目標之後,朝廷在行政上,就能圍繞這個目標迅速運轉,開商路鼓勵商業,訓練新軍,制造新的器械,王朝會表現出巨大的活力。

以前的王朝,大多是出了問題,再去想解決之策,很少主動去設定一個目標,只求眼下太平。

一個王朝,有目標時與沒有目標時,是大不一樣的。秦說要變法圖強,六世而橫掃六合。

變法和改變,應該是時刻進行的,因為整個社會的活動是運動的,不去緊跟它的步子,一旦停止改變,安於現狀,那麽時間一久,等問題嚴重了,再變怕就來不及了。

王彥在《資政新篇》中,對內閣的一些改變,主要的宗旨就是讓內閣有一個又一個的目標,保持活力。

明朝的每個閣臣一般都是領一部的堂官,如戶部尚書在入閣前,在議事堂做預案時,就必須聲明他入閣之後,朝廷的賦稅一年要增加多少,或者開墾多少土地,人口增長多少,都必須落實到具體的數值上來。

如果不能完成,官員考核時,那該貶官就貶官,該放到地方就放到地方。

這樣一來,就能提高內閣大學士行政的積極性,加強了官員間的競爭,並且被趕到地方做官之後的官員,再以政績回到中央時,因為了解民情和有治理一方的經驗,行政能力定然更強,這樣內閣裏就能保證始終都有能臣存在。

以前大學士只要未犯錯,國內也很穩定,就可以一直待在內閣,但是現在只要政績比之前任沒有進步,那就可能被拿下來。

大明那麽多官員,內閣學士就七位,好多官員也想做上相位。

這就活躍了官場的氣氛,糾正了風氣。官員們只要政績顯著,就能封侯拜相,他們就能把主要的精力放在政績的競爭上,也能防制東林這樣光說不幹的集團重新出來。

如果內閣大學士,一屁股坐十年,下面的人爬不上來,恐怕會有很大的怨氣,要麽對上升不抱希望,對行政懈怠,要麽就郁郁不得志,對朝廷懷有怨言。

這樣一來,即便是同一黨內,競爭也會激烈起來,畢竟大學生大家都想做。

政績和完成度,也將成為地方官考核的標準,一個縣如果人口沒有增長,耕地面積減少,蒙學童生數目減少,縣官也要往下面降職。

這樣做,就是逼著官員必須要有目標,使得他們不能懈怠。

官員對此自然不喜,但王彥剛收復神京,進位監國,基本沒有人敢這時反對。

除了內閣和官場上的改變之外,資政新篇的主要內容,放在了編戶齊民上。

隨著原來明朝社會結構的解體,大量百姓湧入城市,王彥覺得因該重新普查人口,並且在與王夫之所提的歸義和漢籍制度的基礎上,對於漢籍進一步細分,按著功名、資產或者繳納賦稅,將漢籍之民分為上戶,中戶,下戶,或者更多等級,然後根據等級來收取稅收,安排勞役和享有一些權益。

整個《資政新篇》為繞這兩個大方面,規定了許多新的政策。

如開篇第一條,皇帝將國事委任監國,此後一切政令都由朝廷來發布。

這是整個改革的基礎,他防止了皇帝因為個人喜好,升降提拔官員,也廢除了皇帝不經過司法,就拿辦官員的權力,如此朝廷的命令,就是唯一的命令,改革才有權威。

這本身就是對內閣有利,一代人之後,這就能成為明朝朝野的共識。

第二條,議事堂下派官員,到地方巡視,上戶籍的漢民,有資格可以向議事堂官員提出各種建議和問題,而議事堂官員有責任將問題反映到朝廷,對朝廷的行政提出質疑。

這裏上戶籍也並非固定,朝廷一年或者三年一統計,破產的降級,下戶籍也可以升到上戶籍。

戶籍上分戶別,除了減輕平民承擔的賦稅之外,也可以調高商賈的地位,鼓勵商業。

商人納稅多,就能評為上戶,與有功名的士人,還有鄉紳地主一起擠身上戶,提高了社會地位。

第三條,對大明律法進行修改和補充,完善明朝的法律。

第四條,鼓勵各省,加寬官道,開采礦山,冶煉金屬,鼓勵商業,朝廷恢復驛站,用於傳遞政令,準許民間通過驛站傳遞書信和運輸貨物,鼓勵商人出海貿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