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貞元治亂(第4/16頁)

李適采納了陸贄的建議,這使得李泌去世後,朝廷的財政改革再見曙光,李適對陸贄大為贊賞,同時將他提拔為首席宰相。

但是,利用關中糧食豐收的機會,及時增加西北邊境的軍隊儲量,這種做法也僅僅是治標不治本。更為嚴重的經濟財政問題,是兩稅法實行以來,出現了嚴重的跑偏現象和種種弊病。

例如兩稅法實行以後,最初還是能夠按照規矩執行。但到了貞元年間,由於社會開始安定,商品經濟有了較大的發展,對貨幣流通的需求開始增加,但朝廷鑄造的銅錢卻沒有增加。結果由於貨幣流通規律調節,貨幣開始增值,顯示出“錢重貨輕”的現象。

但百姓交納的兩稅稅錢數量,依舊是按照建中元年確定的標準執行。建中元年每匹絹價三千二百錢,而貞元中期每匹絹價格跌到一千六百錢,所以兩稅法實行之初每年只需交納一匹絹的,這時至少需要交納兩匹才夠納稅,雖然表面上看稅額沒有增加,但百姓的實際負擔卻加重了兩倍以上。

最關鍵的是,當時朝廷經常派使者直接向朝廷各部門和各個藩鎮索取財物,這種做法稱為“宣索”。朝廷各部門和藩鎮轉而將這些負擔加在老百姓身上,但由於天災人禍不斷,百姓大量逃亡,使得各地方稅收大量減少。而兩稅法又是以征收稅額為考核標準,所以很多地方虛報戶口,將一戶分為三戶上報,等於一戶需要上交三戶的稅額,這樣使得沒有逃亡的百姓賦稅的負擔更加沉重。

貞元十年(794年)的夏天,李適也感覺如果這種局面不徹底改觀,或許會發生更大的禍亂,於是他詢問宰相陸贄有沒有什麽辦法。值得一提的是,這是李適在位期間至關重要的一次可以改變帝國財政危機的機會,同時也是最後一次。但因為李適性格的原因,最終他還是錯過了。

當時陸贄向李適提出了五點建議:

一、兩稅征收廢除以銅錢的計算標準,改為以布帛為計算標準。

二、地方官以增加戶口、稅額和墾田作為考核標準。

三、延長納稅的期限。

四、征收的茶稅錢用來設置義倉以備賑災之用。

五、國家賦稅的標準要高過兼並之家收取農民地租的標準。

陸贄對這五條建議都做了詳細的說明,限於篇幅所限我們不再贅述,這五條建議有對租庸調法的贊譽,也有對限田主張的批評,但更多的還是對兩稅法實行以來的種種弊病,給予了最深刻的分析,而且對於怎樣緩和財政危機提出了可行性見解。

不過,讓陸贄想不到的是,這次李適居然將他的奏疏束之高閣。事實上李適的這種態度,與他身邊出現了另一個寵臣有關。

這個人的名字叫裴延齡。

裴延齡,河東永濟(今山西永濟)人,少時才學俱佳,曾經輯錄過裴裀所注的《史記》,因而被華州刺史董晉聘為判官,後來因為受到楊炎的賞識被調入京城,擔任太常博士之職,開始了京官生涯。盧杞、崔造擔任宰相期間,裴延齡格外受到賞識,因而其仕途也頗為順利,先後升任膳部員外郎、集賢直學士和判度支之職,尤其是判度支一職,直接掌握中央的財政收支,雖然其任期短暫,但為裴延齡未來受到李適的信用,重掌帝國財政大權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不過裴延齡的缺點是為人較為輕率,後來受到宰相張延賞的厭惡被貶為著作郎以及司農少卿等閑職。

裴延齡真正崛起的標志是在貞元八年(792年)七月,當時戶部尚書判度支班宏去世,宰相陸贄推薦湖南觀察使李巽接任。李適最初同意了,可是不久改變主意想讓裴延齡接任。結果遭到了陸贄的反對,陸贄認為裴延齡雖然才學俱佳,但人品是個大問題,如果讓他掌握帝國財政大權,恐怕會引起朝野震蕩,同時也會影響皇帝陛下的聲譽。

但李適顯然不這麽認為,這個性格倔強、剛愎自用的皇帝堅持自己的想法,立即啟用裴延齡為戶部侍郎判度支,他的這個做法為陸贄樹立了一個實力強勁的政敵。

裴延齡的崛起標志著陸贄開始逐漸受到皇帝的冷落,而造成這種局面一方面源於裴延齡的運作,另一方面源於陸贄自身的性格。

陸贄具有典型的君子之風,這是他最大的優點,但身處官場也是他致命的弱點。例如各地方官進京時,都會派使者向主管官員送禮,凡是送給陸贄的都被其一概退回,搞得使者們很是尷尬。李適勸說陸贄稍加變通,一些小禮品、小禮物還是可以收下的,不然的話顯得不通情理,好像拒人於千裏之外一樣。

但陸贄有著自己的一番理論,他認為送禮這件事是個無底洞,究竟什麽是大,什麽是小很難界定,與其這樣還不如一概不收,這樣時間長了那些送禮的人也就習慣不送禮了,朝廷的風氣自然而然地就會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