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岑春煊與保皇會(第2/10頁)

岑春煊《樂齋漫筆》稱,他於“陛辭赴粵”時,光緒曾面諭到任後宜設法剿辦粵省日益猖獗的土匪,並指粵督譚锺麟“年老不能辦事,爾抵粵後可察看奏知”,許其“據實奏聞,朕與爾作主”。“時廣東有道員王某,素為譚督所信任,頗多不法,商民無不受其魚肉,有因索詐而斃命者,懾其氣焰,皆噤不敢言。余到後,始有來控者,廉得其實,即詳請撤去該員各項要差,嚴行查辦。譚督不從……議論抵觸,譚愧且怒,遽拍案詬詈,目鏡墜石棹立碎,勢張甚。”岑調任甘肅後,“終以譚、王營私舞弊事具疏劾奏。有旨查辦,譚因罷歸,王亦革職。此案以藩司劾罷督臣,為有清僅見之事也”。[13]

然而,事實與此不無出入。彈劾譚锺麟及廣東按察使魁元、知縣裴景福、候補知縣李家焯等,系由禦史宋伯魯提出彈章,時間尚在岑春煊到任之前。開始清廷諭令湖南巡撫陳寶箴查奏,陳被革職後,由繼任余廉三接辦。余詳查的結果是,原參貪劣的譚、魁各節,查無其事;裴則官聲尚好,均免置議;只有李家焯因對所帶卓勇約束不嚴,交部議處。所稱“道員王某”,即候補知府王存善,倒是由岑春煊本人“列款詳參”,卻交由譚锺麟查辦。[14]譚锺麟派委司道按款查訊,“奏稱王存善並無浮冒侵漁之據”[15]。此事非但未能增加岑春煊的政治資本,反而使其遭受一次小小的挫折。“蒞任不數月,即與總督譚锺麟騰章相詆。太後惡之,榮祿為緩頰,乃調甘肅。”[16]

榮祿官聲頗惡,但在19、20世紀之交,於新舊華洋之間,卻能起到一定的調護作用,岑師事之,引為奧援。[17]岑春煊不甘受挫,調任後繼續奏參廣東各員侵蝕巨款,袒庇瞻徇潘燦、王存善等事[18],清政府先後再派鹿傳霖、剛毅查辦,結果確認廣東“所挪之款系歷數十年積累而成”,所用辦理鹽務的候選同知潘燦等人辦事認真,“均可無庸置議”。只是後來將厘金改由招商承辦,表面是為了“杜中飽而祛糜費”[19],實則欲籌巨款以應急需。[20]

晚清吏治敗壞,幾乎無官不貪,若以此劃線,恐怕無人不在可參之列。岑春煊窮追不舍,別有潛因。記載此事的另一版本所述便有大異。陳澹然為裴景福《睫闇詩鈔》(戊午正月付印)作序提到:

先生之任南海也,廷旨捕南海康有為,籍其家,括嘗所往來書,廉其黨。先生奉檄偕知府王存善往。西林方為布政使,與康交,懼事泄,令擇要人書藏之。先生察其書皆通候往來,任王君持以獻粵帥,固未達也。而西林則大恨,即藉他事劾王,粵帥右之,僅免。

其時清廷確有下令粵省查抄康有為家之事。1898年12月28日,清廷發布上諭:

昨據兩廣總督譚锺麟奏:康有為本籍抄出逆黨來往信函多件,並石印呈覽。查閱原信,悖逆之詞,連篇累牘,甚至推譚嗣同為伯裏璽之選,謂本朝為不足輔。各函均不用光緒年號,但以孔子後幾千幾百幾十年大書特書,跡其種種狂悖情形,實為亂臣賊子之尤。其信件往還,牽涉多人,朝廷政存寬大,不欲深究株連,已將原信悉數焚毀矣。[21]

後來岑春煊督粵,必欲將裴景福等人置之死地,也根源於此。[22]1899年12月19日,譚锺麟去職,代以李鴻章,在清政府方面,主要不是因為參劾案,而是為李鴻章謀一位置,同時加強對廣東的控制,打擊在海外活動聲勢日張的保皇會。

第二節 戴後與助帝

戊戌政變後,康、梁等逋逃客與曾經贊成變法的清政府朝野要員之間,看似公開敵對,其實互有需求,因而暗中互通消息,彼此利用。李鴻章而外,康有儀曾在南洋康有為座上見有各督來函外套[23],肅親王也曾與之通函。岑春煊不僅與康有為等早有聯系,而且一直保持。與岑關系密切或情況類似者,不少人介入了保皇會武裝勤王的密謀。

早在戊戌變法前,康有為等便有以武力為後盾之心,並且暗中有所準備。政變後,與各地的官紳以及會黨土匪一直保持聯系。廣西方面,康有為有類似布置,岑春煊似也牽連其中。

康有為等人本來準備應付政變的計劃,因袁世凱的出賣而一敗塗地,北上行刺,一時也不易措手。1898年11月初,康有為借“奉詔求救文”,明確向清廷臣民發出“勤王”呼籲。[24]不過,唐才常希望聯合各方革新勢力發動中原大舉,與康有為的想法不完全吻合。康有為一派亡走海外,仍然堅持倚靠光緒實行變法的政治目標,因此首先要恢復光緒的權力地位。他們除了求助於列強,還組織保皇會,擴張實力,創辦《清議報》,鼓動輿論,號召勤王,矛頭直指重攬大權的西太後。保皇會的勤王,一方面暗結草莽,大興義兵,另一方面則鼓動方鎮大員,起兵救上。康有為發布“奉詔求救文”,目的之一,即在警告清廷官員“不討賊則非臣”,“若屈膝以事偽主,甘心而立牝朝,則萬國攘臂而仗義,天下裂眥而公憤,冰山必難久倚,狐鼠豈可同群”。希望他們“共興故國之思”,“聖主重興,共茲大業,則爾公爾侯,自有前例”。[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