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在革命最低潮中成立同盟會!

孫文提出“三民主義”

新的一天開始了,孫文失望地離開台北指揮部,回到日本。離開之前,他表達了對日本政府的不滿:日本在八國聯軍中出兵最多,原以為日本在八國中也會奮力居主導地位(意指不接受“門戶開放”政策,不顧其他七國,單獨出兵占領廈門),那麽我也會奮力崛起,與日本政府步調一致;沒想到日本政府優柔寡斷,坐視利益為他國所取,本人的革命事業也不得不受到挫折! 孫文已經完全明白了,日本政府所謂“支持”他的革命,只是出於利益,而不是道義。 革命進入了最低潮。從1901年年底到1903年下半年近兩年的時間裏,孫文主要居住在日本。他很孤獨,但又並不孤獨,他的身邊還是有女人陪伴的。 我們知道,18歲的孫文曾奉父母之命與盧慕貞結婚,那時候他還在香港讀書;返回香港後,孫文認識了比他小7歲的教友陳粹芬,兩人開始同居。此後,陳粹芬基本都在追隨孫文的腳步,陪伴在孫文的身邊,兩人在共同生活中結下了革命情誼。 1897年,經歷“倫敦蒙難事件”的孫文返回日本,在橫濱華僑的家中,認識了小他17歲的日本少女淺田春(時年15歲),兩人相戀並共同生活了一段時間。1902年,淺田春去世,此時孫文又向比他小22歲的橫濱高中女生大月薰提親,得到了大月薰父母的同意。第二年,時年16歲的大月薰與孫文結為“內緣婚”(實質性婚姻,沒有進行婚姻登記並舉行婚禮)。 在孫文與淺田春和大月薰生活的這段時間裏,陳粹芬陪伴在孫文身邊。 在那個年代,男人三妻四妾並不違法,而且沒有重婚罪,孫文並不違反傳統與法律。只是孫文是基督徒,他並沒有遵守基督教一夫一妻的規定。馮自由就曾懷疑孫文是否真的為基督教徒,因為他與孫文同在日本與美國時,他發現孫文除了發表革命演說外,從未去過教堂。 孫文在日本有限的華僑中籌款,但是三洲田起義傷亡巨大,再加上朝廷在國內外不斷對這個“匪黨”組織進行反動宣傳,恐嚇與興中會有關的人員要殺頭或者株連九族,很多人對興中會已經避之不及。革命已經到了一種最低潮,連成立數年的興中會的這塊牌子都必須換了。既然“革命”這兩個字很好,很有高端的意義,孫文就把興中會改稱為“中華革命黨”,這大概是我國歷史上第一個明確含有“革命”兩個字的組織。其實對於當時的孫文來說,叫不叫興中會是無所謂的,只要意思能傳到位、能籌到款就好,但是,孫文對興中會原來的宗旨“驅除韃虜,恢復中國,創立合眾政府”卻有了重大突破! 孫文確定的新的十六字宗旨是“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創立民國,平均地權”,幾年以後,孫文會把它再次進行精煉為民族主義、民權主義和民生主義“三大主義”(後改稱三民主義)。現在,我們需要來了解一下這個新的革命理論。 民族主義,這是從“驅除韃虜,恢復中華”提煉而來,它的內容就是反滿。一直以來,漢人中是存在所謂“夷夏之防”的,也就是說,漢人才是正統,其他少數民族並不屬於“中國人”。而幾千年以來,“民”和“族”其實是很少組合在一起使用的,雖然也有“民族”一詞,但並不是近代意義上的“民族”概念。正是為了反擊孫文等人的排滿革命,梁啟超借用日文中“民族”的近代含義,把“中華”與“民族”相連,竟然生生造出了“中華民族”一詞,徹底超越了傳統“夷夏之防”等狹隘民族觀念和“大漢族主義”。 梁啟超的意思是,中國大地所有的人都屬於“中華民族”,由於當時大家了解到的民族主要有五個(漢、滿、蒙、回、苗),這五族都屬於“中華民族”,既然大家原本就是一家人,所以只要政治革命(改革),而不要種族革命(暴力排滿)。你們革命黨人把所有的罪惡都推到滿人身上,鼓吹只要驅逐了滿人就萬事大吉了,這樣確實可以減少了漢人的阻力,縮小了打擊面,喚起漢人對革命的支持,以至於大家都認為只要把“韃虜”一驅除,自然就萬事大吉了,但這樣的共和只是漢人的共和,並不是中華民族的共和,那麽你們三民主義的第一條民族主義,就是最明顯地要反對共和的呀。 梁啟超的說法確實是與時俱進,那麽孫文也與時俱進。在“民族主義”理論中,孫文很快吸收了梁啟超的觀點,一般不單獨提排滿反滿了,只提反對滿人中腐朽的皇帝和統治階級,後來甚至提出了“五族共和”的概念,也是對這個理論的提升。 而在中華民族的敵人還有入侵的列強,孫文的民族主義並沒有要趕走列強的意思,難道只是因為孫文的革命要借助列強的“幫助”才故意回避?其實在孫文看來,情況不是這樣的,這就必須說清楚他的下一個主義——民權主義。 民權主義,這是從“創立民國”提煉而來,孫文心目中的“民國”,就是民主共和之國。參照他比較熟悉的美國模式,廢除世襲的君主,由人民選舉最高領導人和政府,實現民權。 實現民權和實現民族獨立又有什麽關系呢?這就是日本思想家福澤諭吉的觀點——人人獨立,國家才能獨立。如果一國之內的人民真正實現了民權,得到獨立,那麽離富強到廢除列強的不平等條約和趕走列強也就不遠了。反之,民族主義如果不是來自於人民自身的獨立性,而是來自於其寄生性,則是危險的,明治維新中的日本就是以這個理論為指導最終實現獨立的。如此看來,孫文並不是反對徹底的民族主義,只是借鑒了福澤諭吉的觀點,想學明治維新中的日本。 接下來就要說到民生主義了,它提煉於“平均地權”,相比前面的政治革命,這是社會革命(分配財富)。大家知道,土地是任何一個國家最重要的資源,土地所有權問題是一國中最根本的問題之一,按照孫文的設想,他主張“土地國有”。在將來“民國”成立之後,由政府把全國的土地定個價,以這個價來向地主收稅,由國家以這個價格把土地從地主手中買過來。地主得到了錢,政府得到了土地,可以在土地上發展工商制造業、房地產業等等,那麽土地上的這部分增值就和原來的地主沒有關系了,增值部分是全體國民獲利,這就是“平均地權”。 可見,這並不是一個純粹的“資本主義”理論。根據孟德斯鳩等正統的“資本主義”理論,它的核心是私有制,土地永遠是私有的,私人只有把土地出賣給政府的權利,而沒有義務,除非他自己想賣,政府就無法獲得私人土地。這是從“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的原則出發的,但也在當時造成了很大的弊病:土地被大資本家壟斷,造成嚴重的貧富不均以及工人、無產階級與資本家的對立,反抗事件不斷發生。 1896年倫敦蒙難事件之後,孫文曾經在大英博物館閱讀大量的英文原版書,其中包括馬克思著作。孫文還有可能是我國歷史上第一個讀到《共產黨宣言》英文原版的人。孫文的“平均地權”部分地吸收了馬克思主義的觀點,但又與後來的無產階級革命理論很不相同。無產階級是主張用暴力手段而不是贖買把土地從地主和資本家手中奪過來變成國有,但孫文的革命恰恰需要向地主和資本家籌款,於是提出了平均地權理論。 相信大家已經發現了,孫文的三民主義本身並不新鮮,但他卻能結合國情,他把凡是他認為有用的、值得學習的東西都統統吸收過來了,揉捏成了一個集大成的“主義”,或者說是“有中國特色”的主義。孫文也成了一個結合了資本主義和社會主義、容合了東西方的政治家。 是的,西方用槍炮把古老的中國拖入近代,但對於中國如何走向近代化,西方不會也沒有能力給出答案。西方也懷疑古老的中國接受他們價值觀的誠意和能力,只能靠中國人自己摸索。孫文希望用對文明饑餓般的追求,來補償過去的落後與野蠻,他太想建立一個理想國了。對他來說,任何理論只要有用,他是來者不拒的。其實無論是孟德斯鳩還是馬克思的理論,這些理論都和當時西方社會的環境有關,都有自己的“因”,理論只是一個功能性結果而已。孫文並不在乎“因”,他重視的只是“果”,為了獲得結果,他可能也是“不擇手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