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利用“刺康”,孫文為革命籌款籌到了慈禧頭上!

慈禧為什麽恨康有為超過恨孫文?

相信大家也已經發現了,對於康有為在海外偽造的關於戊戌變法的各種言論,朝廷是清楚其中的內情的,為何不站出來反擊,澄清一下事實呢?比如發表一份聲明什麽的。可是,這麽多年來,什麽時候見過朝廷就皇宮裏的事情發表過聲明?只能任憑康有為在海外中傷慈禧這個最高領導人,卻不能澄清事實,這正是朝廷的難言之隱。要知道戊戌變法的實質牽涉到了慈禧與光緒的權力鬥爭,在變法的表象之下,那是赤裸裸的爭權奪利。從當初對“六君子”不審不問,就直接殺頭開始,朝廷對變法的真相一直都是掩蓋得嚴嚴實實的,哪還能讓它大白於天下,讓老百姓們都恍然大悟呢? 而康有為並不知道,他已經光榮地取代了孫文,成為慈禧最恨之人。這並不奇怪。 孫文是革命派,是徹底反朝廷的,也就是說,從上到下的官僚集團都會團結一致反孫文,反正大家都是一條船上的,船翻了大家都完蛋,並不需要慈禧過多地動員。但康有為不同,他偏偏不反光緒,只針對慈禧,那麽慈禧還要擔心內部是否有人叛變她,再加上康有為在海外不斷攻擊慈禧的生活作風問題,慈禧對康有為就不只是“國恨家仇”了,還有私人仇恨! 慈禧首先要調動朝廷的一切力量來處理私人仇恨,反正朝廷也是她的,所謂公器私用。朝廷已經接到了慈禧的內部傳話:要提高“政治覺悟”,與朝廷保持一致,把康有為當作比孫文更“險惡”之人來對待,要盡心辦差,想盡一切辦法讓“康賊”在海外永遠閉嘴! 慈禧也在行動,她的行動直接體現在通緝令的賞格之上。相信大家還記得,朝廷當初對孫文通緝令開出的賞格是1000元,後來雖然不斷加碼,到1900年時,也才漲到4萬多,而1900年1月24日,慈禧發布上諭:對康梁通緝令的賞格確定為10萬兩白銀巨款,活要見人,死要見屍,一體給賞。為了打消各路“殺手”的顧慮,表示朝廷不會賴賬,先把這筆錢存在上海道庫,一手交人驗明,一手給錢,如對方不要錢,還有官做(破格授予實在官階以及各項升銜)。慈禧特別交代沿海地區的各省督撫:你們緝拿康梁更加方便,只管用心辦好此事,任何後果我負責! 自洋務運動以來,朝廷罕見地公然鼓動濫殺,對象只是小小的康梁,但朝廷發表不了公開聲明,只能用追殺的方法,這和“黑社會”又有什麽區別呢? 有一個同樣與康有為結仇的人已經敏銳地捕捉到了慈禧的這種心理需求,他將用心為慈禧辦好此事,最終洗脫他自己的罪名,從此安心地當上大清隱形富豪,同時也將為孫文向慈禧籌款最終帶來機會! 他就是劉學詢。

為洗脫原罪,劉學詢想出“以孫制康”

劉學詢在廣東承包著有聚寶盆之稱的“闈姓”工程,擁有巨大的利益的同時,自然有巨大的風險,朝廷裏不知有多少人在盯著這塊大蛋糕。富人其實一直是踩在鋼絲上,而劉學詢沒有想到,首先向他開炮的,正是他的老鄉康有為。 1895年,37歲的康有為終於考中進士,被授予處級備選幹部(工部候補主事)。甲午戰爭慘敗,朝廷凝聚改革共識,正要刷新吏治,康有為的目光瞄準了家鄉的“闈姓”工程,發揚給皇帝上書的精神,親自寫下彈劾譚總督和劉學詢的奏折,交由江西道監察禦史王鵬運上奏,希望朝廷有關部門能查查譚鐘麟和劉學詢在“闈姓”的招標投標中的行賄受賄的問題。 康有為對於“闈姓”招標投標的內情並不十分清楚,為何就肯定其中有行賄受賄問題呢?其實這並不是康有為有火眼金睛,明眼人都知道,根據大清的官場慣例,貪腐問題肯定是有的,只是數額的多少而已。 而此時的劉學詢早已經“逃跑了”。他私自跑到了香港,而且放出風聲說是被譚總督給逼跑的! 原來,劉學詢承包的第二屆“闈姓”到1896年就到期了,需要上交的總承包款約370萬兩白銀(相當於如今5.5億元至7.4億元之間),而劉學詢竟然還拖欠著近百萬兩(近兩億元)的承包款沒交。譚總督向劉學詢催款,劉學詢說交不起這筆錢,只好逃到了香港,事情就是這樣。 那麽看來,劉學詢其實並沒有從這項承包中賺到錢,他應該是虧本了,否則不會冒險外逃——而事情的真相並非如此,劉學詢其實早就從承包中賺得盆滿缽滿了,譚總督個人也拿了不少好處,但這件事情還有另外一個關鍵,這正是:承包快要到期了。 承包快要到期了,這就是說,下一屆承包的招標投標工作即將開始。在這個緊要關頭,很多原本在盯著大蛋糕的人一定會使出他們各自的神通,加緊運作,好來分上一杯羹,那麽譚總督和劉學詢這對原有的利益共同體就只好上演一出“承包要巨虧”的雙簧了。富可敵國的劉學詢裝模作樣地外逃,譚總督裝模作樣地抓,說不定他們還能獲得不少同情分:劉學詢血本無歸,可憐;譚總督對合作者秉公辦理,可敬。 其實對於譚總督來說,他並不擔心真的有什麽勢力能夠插進一腿來,畢竟朝廷已經把“闈姓”的招標權下放給兩廣總督府了。“闈姓”所產生的利益,大部分被朝廷以公開征稅繳費的形式收走了,小部分自然要落到辦事員的手裏。朝廷拿大頭,辦事員拿小頭,這是官場人士誰都清楚的。朝廷總需要一個辦事員,不是老譚就是老趙,而作為兩廣總督,譚總督就是最“合法”的辦事員,一般情況下其他官場同僚再眼紅這塊蛋糕,也會識趣地“忍痛回避”,這是官場原則。更何況譚總督在京城也有強大的靠山(直通慈禧),估計誰也不敢輕易惹他這個著名的“後黨”人士,譚總督那就更不需要擔心什麽了。 然而,譚總督自己不擔心,卻要為自己的利益夥伴劉學詢擔心。大清的“官商”並不只他這一個,如果有什麽眼紅的勢力故意參與招標,然後進行擡價,那麽劉學詢就不得不以一個更高的價格繼續承包下去,到那時候劉學詢和譚總督落入私人腰包的銀子也要大幅度縮水了。 再說康有為,他的彈劾奏折轉奏上去之後,並沒有引起多大的反響。康有為或許真的是從“反腐打貪、刷新吏治”的角度來捅這個婁子的,但問題是在官場人士那裏,他也並不那麽光明正大。想想看,一個剛剛中進士有做官資格的人,就彈劾自己家鄉的最高父母官,這已經犯了大清官場的忌諱。康有為需要勇氣,更需要動機,難道康有為背後沒有那些眼紅勢力,被他們當槍頭使?形勢不明之前,官場給予康有為的,只是“道義上的支持”而已。 果然,朝廷並沒有派有關部門前來調查,而是把這封奏折轉給譚總督自己處理。這就很有意思了,明明是彈劾他的,還要當事人自己來處理,譚總督只好認認真真地“自查”了一番,然後上奏:事出有因,查無實據。也就是說,大家都沒有錯,康有為沒有錯,譚總督和劉學詢更沒有錯,大家都不要接受處罰,和和稀泥為好。 彈劾問題處理完,譚總督行動了,他以兩廣總督的身份繼續向朝廷要政策。“闈姓”不是已經合法了嗎?繼續招標就是,還需要什麽政策呢?這就是大清政商兩界的藝術了。沒錯,“闈姓”是合法了,但一直受到清流們的攻擊,而朝廷的政策從來都是搖擺不定的,小心謹慎和未雨綢繆才是為臣之道。在新的招標即將開始之際,譚總督首先要確保的就是讓“闈姓”能夠繼續在廣東合法,中間不要再出什麽岔子,以使他和劉學詢的利益共同體模式能夠順利進行下去。 這也並不是什麽難事,只要不出特別重大的變故,合法應該是沒有什麽問題的。但對於譚總督來說,這並不是重點,最重要的是,要在政策上保住在廣東“先行先試”的合法博彩業有且只有“闈姓”這個種類。也就是說,不能讓朝廷有關部門頭腦一熱,看到“闈姓”能夠收不少稅,就把其他形式的彩票業(如山票、鋪票等等)全部在廣東開放。如此一來,就會沖垮“闈姓”在廣東博彩業領域的壟斷地位,讓百姓們有更多合法彩票品類選擇,自然就會使利益共同體劉學詢的利潤下降。總之,在劉學詢積聚的財力能夠承包下大部分熱門彩票品種之前,譚總督的任務就是要向朝廷影響廣東博彩業如何“放開”,能“放開”哪些,“放開”到什麽程度,一切都是以個人私利出發,最終使得廣東的博彩業有限度地“放開”,但又不能全部“放開”。維護已經能夠掌控的“闈姓”在官方合法範圍裏一枝獨秀的地位,讓自己享受“放開中的壟斷”帶來的巨額利潤。 對於這後一點,譚總督也是很有信心的。沒錯,哪些行業可以“放開”,這確實是朝廷才有最終決定權。正如官場人士誰都清楚的那樣,在“放開”的行業中,朝廷拿大頭,辦事員拿小頭,辦事員和朝廷也是利益共同體。在這種情況下,就不怕朝廷不接受“脅迫”,不按照辦事員的意思來辦! 大清的百姓一會兒見有些行業突然“全部放開”了(變成民辦),以為“改革”的春風到了;一會兒又發現有些行業“部分放開”了(變成官督商辦),認為“改革”的腳步放緩了;再過一會兒又發現有些行業突然收回去了(變成官辦)。即使在甲午戰爭後凝聚改革共識之時,百姓們總是覺得還是把不準朝廷“改革”之脈。誰又能明白這背後真正的利益爭奪呢? 果然,譚總督終於得到了他想要的結果:第三屆“闈姓”以一枝獨秀的地位繼續在廣東開辦,劉學詢和譚總督繼續合作愉快,簽下了第三屆承包合約。但也有兩個變化:首先,總承包費由之前的約370萬兩變成了約420萬兩,比第二屆漲了50萬兩,朝廷的收入增加了,這是一個交代;然後,公開出面承包的是劉學詢的老搭档——香港韋寶珊(也就是那位“韋爵爺”),劉學詢退居幕後,在韋寶珊的公司占一半股份,充當實際控制人。 康有為沒有扳倒譚總督和劉學詢,他在等待著機會。1898年到來了,戊戌變法開始,光緒走到權力一線,慈禧退居幕後。譚總督是著名的後黨一派,掌控富裕的兩廣地區這個慈禧的“錢袋子”,光緒自然要首先拿譚總督開刀,他特意派出了武將岑春煊前去廣東找譚總督的麻煩。同時,嗅覺靈敏的康有為也抓住時機,舊事重提,再次上奏譚總督和劉學詢! 朝堂上的最高領導人已經換成光緒,這次可就不是交給譚總督“自查”那麽簡單了,有關部門真的出動。譚總督一時不可撼動,劉學詢還是好對付的,他們對劉學詢的初步處理結果是罰款100萬兩白銀,也就是相當於我們今天1.5億元至2億元之間。這應該是大清開國以來對個人最大的一次單筆罰款,如此巨額罰款,劉學詢這次真的逃了。他連夜逃出廣東,輾轉上海、杭州等地,四處避風頭。但劉學詢並不是真正的潛逃,而是“以拖待變”,否則也不會在大清國內轉悠了。他的政治嗅覺也是敏銳的,他在靜待大清政治風氣的變化。 果然,朝廷這股“不正常政治風氣”很快轉變了。光緒被幽禁,“六君子”被殺,康有為等人出逃,慈禧重回一線掌權。這時有關部門對劉學詢的處罰就難辦了:這個處罰是光緒在一線時作出的,認真去辦吧,還不知道慈禧怎麽想;不辦吧,也不知道慈禧怎麽想,有關部門就開始含糊不清了。劉學詢又“拖”了一些時日,發現風頭已過,這時候他發現康有為已經成為慈禧最想殺而又沒辦法殺的人。劉學詢敏銳地感覺到,如果能在這個問題上幫慈禧一個大忙,不僅能夠徹底洗白在承包“闈姓”工程中積累起來的原罪,還能再次崛起! 劉學詢的想法是:康有為流亡在海外,受到所在國的法律保護,朝廷投鼠忌器,不敢也不能明目張膽地派人去追殺,只能在海外收買一個人去“刺康”;而孫文也流亡海外,他和孫文相識,那就出面代表朝廷去日本“招安”孫文,借孫文之力在海外刺殺康梁,這個辦法簡稱“以孫制康”!通過官場朋友禦史楊崇伊等人,劉學詢將這個想法上奏給了慈禧。為了打消慈禧的顧慮,劉學詢幹脆也附上一份秘密材料,以身家性命擔保孫文“才堪大用,萬不宜任其浪跡海外”。 劉學詢不愧為劉學詢,他結交的是朝廷著名的“欽犯”,這要是換作別人,打死也不會說不出來,更何況要用身家性命擔保?但劉學詢相信,到了最高領導人慈禧需要這一點的時候,他的這種“人脈”就是別人沒有的優勢,大清朝廷和“黑社會”又有什麽區別呢?慈禧和“黑老大”又有什麽區別呢? 果然,劉學詢的這個建議確實讓慈禧“眼前一亮”,只要能為她自己解決這個難題,她也根本不介意什麽“欽犯”不“欽犯”的,反正朝廷對於她來說都是公器私用。在慈禧看來,如果劉學詢真的能夠“招安”孫文為朝廷服務,刺殺康有為,確實是目前最好的辦法。因為慈禧認為孫文身上有別的“刺客”不具備兩個的長處。 首先,據慈禧了解,孫文這個人是“很愛財”的,當初不是還想打劫朝廷的“闈姓”承包款嗎?據說流亡到海外後也到處籌款弄錢。愛財,這在慈禧眼裏恰恰是一件好事,只要他“愛財”,就說明有被“收買”的可能,為了收買他,朝廷是什麽價錢都可以出得起的。 另外,在慈禧的印象中,孫文這個人實在很有“黑老大”的風範。就拿那次在廣州鬧事來說,粵港兩地的“黑道分子”都被他網羅過來了,雖然最終沒有鬧成事,但能夠把這些人發動起來,本身說明孫文具有做“黑老大”的素質。只要有這種素質,就能夠與海外的“黑道人物”混熟,調動人馬“刺康”。甚至於後來的倫敦使館事件,他明明已經被捕了,最後竟然還能脫險。雖然使館方面也是迫於英國的壓力,但整個過程絕對可以看出此人最大的特質是鎮定。文質彬彬的無害外表下,隱藏著一顆“殺手心”,這就是天生的“刺客”啊!說起來連慈禧都有幾分“佩服”的意思了。 慈禧決定了,她決心采用劉學詢的這個建議。正好,此時的朝廷也需要有一個人秘密出使日本。甲午戰爭後,日本一直在努力營造“日清親善”氛圍,慈禧雖然已經倒向了俄國,但場面上的事情還是要做的。由於已經和俄國簽訂了秘密的同盟條約,不可能再與日本簽訂盟約,那就和天皇睦仁互換電報密碼本,在兩國領導人之間建立“電報直通熱線”,以保障緊急情況下能夠直接溝通,這也算是外交場上的一種態度。 慈禧下令,劉學詢連升兩級,從四品升為二品,作為出使日本大臣,打著“考察商務”的名號,實際上背負著兩個絕密任務:背著俄國與睦仁交換電報密碼本以及秘密“招安”孫文“刺康”! 望著眼前的紅頂戴,劉學詢心頭的一塊石頭徹底落地了,他知道那100萬兩銀子的巨額罰款今後再也不會有人提了,他還升了官,這簡直是“一個創意賣了100萬和一個紅頂子”。至於推進“刺康”,劉學詢會極力完成的,因為說到底康有為也是他的仇人。和慈禧一樣,他也是一個有恩不一定報恩,但有仇一定會報仇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