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的科舉情況和紳士特權

明、清兩代五六百年間的科舉制度,在中國文化、學術發展的歷史上作了大孽,束縛了人們的聰明才智,阻礙了科學的進展,壓制了思想,使人們脫離實際,脫離生產,專讀死書,專學八股,專寫空話,害盡了人,也害死了人,罪狀數不完,也說不完。

這些且不說,光就考試時的情況說,也是氣死人的。明末艾南英《天傭子文集》有一篇文章專講考舉人時的苦處:

考試這一天,考場打了三通鼓,秀才們即使遇到大冷天,冰霜凍結,也得站在門外等候點名。督學呢,穿著紅袍坐在堂上,燈燭輝煌,圍著爐子取暖,好不舒服。

秀才們得解開衣裳,左手拿著筆硯,右手拿著布襪,聽候府縣官點名,挨個兒站在甬道裏,依次到督學面前。每一個秀才,有兩個搜檢軍侍候,從頭發搜到腳跟,光著肚子光著腿,要好幾個時辰才能全搜完,個個凍得牙齒打戰,腰以下都凍僵了,摸著也不像是自己的皮膚。要是大熱天呢,督學穿著紗衣裳,在陰涼地裏,喝著茶,搖著扇子,涼快得很。秀才們呢,十百一群,擠立在塵埃飛揚的太陽地上,按制度不能扇扇子,穿的又是大布厚衣。到了考場,幾百人夾坐在一起,腥氣、穢氣,蒸著、熏著,大汗通身,衣裳都濕透了,卻一滴水也不敢入口。雖然公家有人管茶水,但誰也不敢喝,喝了就有人在你卷子上打一個紅記號,算是舞弊犯規,文章盡管寫得好,也要扣分,降一等。

冷天也罷,熱天也罷,都得吃苦頭。

考的時候,東西兩面站著四個瞭望軍,是監場的,誰也不敢擡頭四面看,有人困了站一下,打一個呵欠,和隔壁考生說話,以至歪著坐,又是一個紅記號打上了,算犯規,文章盡管好,也扣分,降一等。弄得人人腰脊酸痛,連大小便也不得自由,得忍著些。

連動手動腳、擡頭伸腰的自由也被剝奪了,苦哉!

考試坐位呢,是衙門裏的工吏包辦的,他們得賺一點錢,貪汙了一大半經費,臨時對付,做得很窄小,兩個手膀也張不開;又偷工減料,薄而脆,外加裂縫,坐下重一點,就怕塌下。加上同號的總有十幾個人,座位是用竹子連著的,誰的手腳稍動一下,聯號的座位便都動搖了,成天沒個停,寫的字也就歪歪扭扭了。

這篇文章寫得實在好,道盡了考生的苦處,也道盡了封建統治者不把學生當人的惡毒待遇。文章裏用督學的擁爐、揮扇相對襯,更把考生的苦況突出了。清朝繼承了明朝這一套,《兒女英雄傳》寫安驥殿試時,自己背桌子考籃的情況,可以參看。

這樣苦,為什麽人們還是搶著考,唯恐吃不到這苦頭呢?是為了做官。顧公燮《消夏閑記摘抄》記明朝人中舉人的情況:

明朝末年的紳士,非常之威風。凡是中了舉人,報信的人都拿著短棍,從大門打起,把廳堂窗戶都打爛了,叫作“改換門庭”。工匠跟在後面,立時修整一新,從此永為主顧。

接著,同姓的地主來和您通譜,算作一家,招女婿的也來了,有人來拜你做老師,自稱門生。只要一張嘴,銀子上千兩地送,以後有事,這些人便有依靠了。

出門呢,坐著大轎,前面有人拿著扇啦,掌著蓋啦,諸如此類,連秀才出門,也有門鬥張著油傘引路。

有婚喪事的時候,紳士和老百姓是不能坐在一起的,要另搞一個房子叫大賓堂,有功名的人單坐在一起。

清人吳敬梓所作《儒林外史》,窮秀才範進中舉一段絕妙文字,正是顧公燮這一段記載的絕妙注腳。

到中了進士,就更加威風了。上任做官,車啦,馬啦,跟班啦,衣服用具啦,飲食用費啦,都自然會有人支應。上了任,債主也跟著來,按期還債。[141]

即使中不了進士,光是秀才、舉人,也就享有許多特權了。其一是免役,只要進了學,成為秀才,法律規定可免戶內二丁差役。明朝裏役負擔是很重的,要是有二十畝田地的中農,假如家裏不出一個秀才,一輪到裏役,便得破家蕩產。[142]以此,一個縣裏秀才舉人愈多,百姓便越窮,因為他們得把紳士的負擔分擔下來。[143]第二是可以有奴婢使喚;明制,平民百姓是不許存養奴婢的,《大明律》規定:“庶民之家,存養奴婢者,杖一百,即放從良。”第三是法律的優待,明初規定一般進士、舉人、貢生犯了死罪,可以特赦三次,以後雖然沒有執行,但是,還是受到優待,秀才犯了法,地方官在通知學校把他開除之前,是不能用刑的。如犯的不是重罪,便只通知學校當局,加以處分了事。第四是免糧,家道寒苦,無力完糧的,可由地方官奏銷豁免。因此,不但秀才自己免了役,免了賦,甚至還能包攬隱庇,借此發財。廩生照規定由國家每年給膏火銀一百二十兩,不安分的便攬地主錢糧在自己名下,請求豁免,“坐一百,走三百”,不動腿,每年一百二十兩,多跑跑縣衙門,一年三百兩,是當時的民間口語。第五便是禮貌待遇了。顧公燮所記的大賓堂是有法律根據的,洪武十二年(1379)八月明太祖頒布法令,規定紳士只能和宗族講尊卑的禮法,至於宴會,要另設席位,不許坐於無官者之下。和異姓無官者相見,不必答禮。庶民見紳士要用見官禮謁見。違反的按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