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小寶有非常才,可以近侍(第3/5頁)

作為一個女人,武則天的內心深處也有光陰逝水、年華不在的憂傷。

成群的宮娥和太監侍奉著她的日常起居,日用的膏粉和頭飾都有專人掌管。她的發式經常變化,服裝也是一日三易。

武則天盡情地享受著權力帶給自己的一切。但是,每當夜幕降臨的時候,她卻感到寂寞如潮水般將自己包圍,感到孤獨。她懶於走向偌大宮殿裏香氣襲人的錦榻,害怕燈燭熄滅後那無邊的暗夜。

錦衣夜行的孤苦往往令她難以忍受,苦悶異常。白天,她更像是一個穿了女裝的男人,在百官和近侍面前要擺出一副果敢、剛毅、處事決斷的姿態。可一到晚上,她又恢復了女人的本來面目。盡管她不乏親近的臣僚和效忠於她的子侄。

隨著年華漸去,美人日漸遲暮,這種孤寂之感越發強烈。她需要男人,需要能夠日夜陪伴她的男人。這種需要,與其說是滿足情欲的,不如說是生活和政治的雙重需求。在時間面前,她不服老也不行,在生活上她需要比宮娥內侍更親近的人照顧,而棘手的政治和復雜的國事也應有一個依靠和幫手。

武則天並不是一個謹小慎微、瞻前顧後的女人。她從不把世俗和輿論放在眼裏,她毫不掩飾大膽的想法。她覺得自己這樣做無可非議。古來帝王都是妃嬪成群,飽餐美色,難道她就不能蓄養幾個男寵嗎?她也是君臨天下之人,帝王得到的,她也要全部得到。

千金公主將馮小寶作為“靈藥”孝敬給了武則天,洛陽城那個在鬧市之中光著膀子曬肌肉的街頭混混,就這樣靠著自己獨特的男性魅力一路殺進武則天的寢宮。

以馮小寶的低賤身份本無資格進入武則天的世界,但武則天在第一次看到他時便產生了莫名其妙的好感。

他的健美身材,他的瀟灑舉止,他的謙恭談吐和彬彬有禮都讓武則天心生愛慕。

從馮小寶的身上,武則天感受到了一種情欲的氣息,一種使她快慰的力量蓬勃而出。馮小寶就這樣被武則天留在了身邊,或許是愛情讓她仿佛年輕了許多。 

此時的武則天已經女主上位,外平叛亂,內爭皇權,六十多歲的老太太累得內分泌失調。有聰明人認為,武則天的母親楊氏風流成性,根據遺傳學推測武則天這方面的需求也應該比較熾烈,而唐高宗李治的小身子骨隨風倒,讓武則天難以盡興。

幹裂的大地需要一場濕天潤地的甘霖,馮小寶就是一場及時雨。

醉臥美男膝,醒握天下權,生活原來可以如此妙不可言。

馮小寶不禁對老婦人從前的禁宮之夜想入非非,如果說太後如今是枯木逢春,而他自己恰恰是她的一帖回春之藥。權力與美色讓武則天就像是魔術師,會讓一個人的青春去了又回。而馮小寶,這個男人中的極品,儼然成了武則天愛不釋手的玩具。 

此時的武則天雖然已有君臨天下之實,可也不便過於張揚。為了掩人耳目,她讓馮小寶出家當了和尚,賜名薛懷義。然而,世俗的議論並沒有因為武則天的威嚴而平息。暗地裏,人們在竊竊私語,以為這是宮廷的最大醜聞。

這些口必稱聖人言的大臣們盡管個個都是金屋藏嬌,三妻四妾,但對武則天的所為仍搖頭不止。在他們看來,這種事情只有男人才做得,女人即使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也應恪守三從四德,從一而終。

武則天當然有足夠的力量來制止朝堂內外的洶洶人言,但為了出入方便,她還是采取了一些較為隱蔽的措施。她將馮小寶打造成為一個僧人,又因他出身微賤,讓其改姓薛。

之所以讓他改姓薛,是讓他和太平公主的夫婿薛紹同族,讓薛紹以叔父事之,借此提高馮小寶的身價。曾經淪落街頭、窮酸潦倒的馮小寶搖身一變成為當今紅極一時的貴人。

武則天讓薛懷義當了白馬寺的方丈,白馬寺是當年唐玄奘講經的地方。

因為白馬寺的方丈通常為唐朝已故的帝王誦念經文,所以可以常常進宮向武則天奏事。因為僧道有特權出入皇宮,尤其可以出入武則天的寢宮,所以武則天才會讓薛懷義把頭發剃光,安置於其間。

混進和尚隊伍的薛懷義經常帶著洛陽高僧法明等十幾個和尚一起入宮作法,這些和尚都是洛陽城裏佛學界的精英人物。通常情況下,薛懷義混雜於這些和尚堆裏念經念到一半,就會找個機會從後門開溜。

無心向佛的他能夠溜到哪裏去呢?當然是武則天的寢宮。

時間長了,薛懷義的膽子越來越大,進宮如閑庭信步。身懷絕技的薛懷義將太後武則天伺候得舒舒服服,恩遇也越來越厚。人人都知道過去的馮小寶,今天的薛懷義是武則天身邊的大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