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失去控制的權力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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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朔三年(公元663年),許敬宗生病,辭去中書令,但他仍是太子少師同東西台三品,仍舊掌握宰相的大權,也兼任兼修國史。事實上,這時候著述國史的工作已經交由他人接管。

舉行封禪大典時,許敬宗和李一起榮膺封禪史。回到京城以後,他走路都變得非常困難,那時的他已經是75歲的老人。他和長他兩歲的李,分別獲準每天早朝時,可以騎小馬進入宮門。沒有獲此恩寵的人,不論他的年紀有多大,不分春夏秋冬,不分晴雨,進入宮門後都要走相當長的一段距離。

沒過多久,因年老體衰,許敬宗就辭去一切官職,月俸則依照舊時的官職支給。

鹹亨三年(公元672年)武後的另一條臂膀許敬宗也死了。享年81歲。許敬宗居然能混到壽終正寢,他在權力系統中混日子的功力也算一流了。要知道很多人,就算是天天燒高香,也混不到他這一步。高宗皇帝為他致哀,特別廢朝三日,並命令文武百官至許敬宗家裏行哭禮,追贈許敬宗為開府儀同三司兼揚州大都督,遺體特準陪葬昭陵。

許敬宗死了,最心疼的人是武後。自己的人一個接一個離開了這個世界,這讓她覺得無所適從。既然人死不能復生,那就給他光輝的一生、戰鬥的一生、高人一等的一生這樣的蓋棺定論吧!

活著的時候有官銜,死了的時候好歹也要混個謚號。謚號,不是隨便給的,搞不好就會自找羞辱。

“謚者,行之跡也;號者,表之功也。”就是說謚號是很講究的,是一個人一生的蓋棺定論,是一種懲罰性的定論。

在高宗還是太子的時候,許敬宗就是東宮舊人,跟在李治後面混日子。後來許敬宗作為武後的忠實盟友,與李義府雙雙力挺她為後。

許敬宗在太宗時期,幾起幾落,而在高宗朝可以說是一路順,尤其是成為堅定的挺武派。當時宰相班子成員裏能和許敬宗相提並論的,只有李。但李後期還是很低調的,不利於團結的話不說,不利於團結的事不做。除了帶兵上戰場,拔掉了東邊的“釘子戶”高句麗,回到長安城基本上就是攏著袖子曬太陽,泡功夫茶。

李義府倒了,許敬宗卻能夠不倒;李義府死了,許敬宗還活得好好的。除此之外,他的物欲、色欲和名利欲,與李義府也有得一拼。

不同的是李義府想盡辦法去禍害別人肥自己。李義府受寵而驕,大膽地賣官受賄,最終將自己逼入絕境。許敬宗雖然也有強烈的欲望,可他並不像李義府那樣為所欲為。許敬宗將自己陰狠的個性完全用在了家人的身上。對於許氏家族而言,他是個不折不扣的暴君。

也就是說,許敬宗比李義府崇高無私多了,他禍害的不是別人,而是自家人。

他把女兒嫁到蠻夷之地,以解決當地人娶媳婦難的問題。窮歸窮,砸鍋賣鐵也要給足彩禮。身為吏部尚書,且自認為頗有儒家的休養,居然為了貪圖利益,將自己的女兒賣給了未開化的蠻族,實在是有損高級官員的顏面。

他貪圖數目龐大的聘禮,把自己的女兒嫁給蠻夷酋長之子。許敬宗因此受到彈劾,左遷到鄭州擔任刺史。這事如果放在窮人家還可以理解,貴為宰相還差嫁女兒的那兩個錢嗎?

後來他又把另一個女兒嫁給奴隸出身的將軍,一手交錢一手交貨,買賣公平。

後來重新回歸京都,恢復禮部尚書的職務。不久,許敬宗又把另一個女兒以巨額的金錢為代價,嫁給了舊日蠻族的大將軍。作為位極人臣的官員,居然會為了錢財犧牲親生女兒的幸福,可見其逐利之心已經到了常人難以理解的程度。

有了先前遭貶又回歸的先例,朝臣們畏於許敬宗的勢力,已經沒人再站出來說出不滿的話,可是在內心對這樣的人早已心生鄙夷。

許敬宗大器晚成,直到六七十歲才算真正混出來。可許敬宗人老心不老,依然有對幸福生活的向往和追求。他曾經建造飛樓70間,華麗程度堪稱一流。他在黃金屋裏養了很多金絲雀——家妓,供他享樂之用。

他讓這些女孩們分組騎馬在樓上打鬧嬉戲,聽著飛揚的笑聲,看著如花的笑臉,許敬宗感覺自己越活越年輕。與李義府不同,靠著權勢把漂亮的女囚從監獄裏搞出來作為小妾。和他的物欲一樣,許敬宗對於女人的占有,也同樣離不開家人的默默奉獻。

許昂是他的長子,在文學方面很有造詣,擔任太子舍人。母親裴氏早已經病故,他和裴氏的一位侍女有了深厚的關系。結果許敬宗將這位風姿綽約的侍女納為自己的小妾,然而許昂並不死心,私下裏和這個侍女偷偷往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