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幽默的附錄(第2/3頁)

我急忙問圖書館管理員,這本書還有沒有其他版本。管理員查了目錄後說,大陸只出了這一版,還有一個台灣版。我找出台灣版一翻,繁體字直排,但那段引文的注釋仍然清清楚楚!

這實在讓我萬分震驚了。白紙黑字,可以完全被抹煞,最簡單的事實,可以完全被顛倒,無中生有地鬧出一個“剽竊”事件來,居然全國哄動。這究竟是怎麽回事?

當然,我知道,這又與余秋雨先生這麽多年來的處境有關。由於廣受海內外讀者和觀眾的歡迎,一些人想通過誹謗他來博取名利,他又無權無勢,無幫無派,因此怎麽誣陷他,都如入無人之境。連他在年輕時家破人亡的悲慘日子,也被一些人編造了很久。金文明敢於在全國媒體上大規模地偽造一個最簡單的事實,只是延續這股造假的風潮罷了。

在這一系列誹謗事件中,真正在“剽竊”名利的,究竟是誰呢?

奇怪的是,很長時間過去了,余秋雨先生面對這麽重大的“剽竊”誹謗,沒有發出過任何聲音。從《借我一生》中知道,他已不想對任何攻擊發言,也不信任目前我國的司法體制對於誹謗、誣陷、侮辱的論定和懲處。那麽,既然我已看到了事實真相,為什麽不能寫出來呢?我對人世間的文化良知還抱有一份最基本的信任。

寫的時候,我很想直接采訪到余秋雨先生本人。幾經轉折,電話接通了他的助手,助手答應我問一問。幾天後助手轉告了他的幾句話:“謝謝好意,但不用寫了。那些人對我的每一項誹謗,都是這個模式。那就算我是‘剽竊’吧。”

但是,我還是違背余秋雨先生的意思,寫了這篇揭露真相的文章。

海星後記:我寫了這篇文章之後,又特地把《中國戲劇文化史述》大陸版和台灣版的相關篇頁拍成照片,證明都有注釋,根本沒有發生過“剽竊”事件。我把文章和照片分別寄給那些發表過金文明誣陷余秋雨先生“剽竊”的文章的那些報刊,為了負責,我還注明了自己的身份證號碼、職業、通訊地址和手機號碼。但奇怪的是,所有那些報刊都完全不予理會。後來,我只得寄給沒有發表過誣陷文章的《南方都市報》,卻很快接到該報記者田志淩的來電。給我打過電話後,田志淩又給金文明打了電話,金文明聽說有人寄去了《中國戲劇文化史述》真相的照片,便慌忙說:“我當時有點想當然,並未注意查看文中的注釋。”田志淩把他的這個回答發表了。

“有點想當然”!掀起了如此滔天惡浪,居然還說得那麽輕巧!

他既不道歉,也不懺悔。

一場驚動海內外的重大誣陷事件,就這麽落幕了。所有參與誣陷的報刊,全都一聲不吭,直到今天還是這樣。

但是,“想當然”的說法肯定又是偽造的,因為他早就宣稱逐字逐句查對過,連標點符號也沒有放過。

在公共出版物上誹謗一位大學者“剽竊”,這在世界上任何國家都不是一件小事。這樣的案件不是靠道歉、賠款就能了結的。我們國家的法制,什麽時候能夠嚴懲越來越囂張的誹謗者,保護越來越稀少的文化創造者呢?如果真有那一天,那麽,中國文化的復興也許就有了一線希望。

深夜驚讀章培恒

周壽南

三天前翻閱一本新到的學術雜志,讀完章培恒教授所寫的《余秋雨何曾剽竊我的著作》一文,一身冷汗,呆坐長久。

居然,金文明對余秋雨教授在《中國戲劇文化史述》中“剽竊章培恒”的指控,完全是偽造的,是徹徹底底的“蓄意誣陷”;

居然,這樣的蓄意誣陷被隆重刊出於大陸和香港很多自稱“知識分子良知”的報刊上,卷起了漫天巨浪,甚至有人借此發起了在世界文化遺產大會上“驅逐余秋雨”的暴行運動,但當誣陷被揭穿,這些報刊既不更正也不道歉,裝得好像根本沒發生過這件事一樣;

居然,余秋雨教授面對這樣的誣陷已經心如止水,那麽長時間不作半句聲辯;

——這是一幅什麽樣的文化圖景啊!

幸好,被稱為“當代最有學問的文史專家”章培恒先生以衰病之年站出來了,大喝一聲“余秋雨何曾剽竊我的著作”!章培恒先生經過嚴密推斷,證明金文明根本不可能是“想當然”的“疏失”,而只能是“蓄意誣陷”。

不僅如此,章培恒教授還以最有資格的文史權威身份具體指出,金文明的“咬文嚼字”本身包含著“駭人的錯誤率”,而且有的是連高中學生也不會犯的錯誤;從他的有些錯誤推斷,他對一些最基本的文史古典,連目錄也沒有翻過。此外,金文明在學術思路上也是十分荒唐的。章培恒先生說,按照金文明的說法,現在大家都不能用“大家”二字了,因為這在唐之前是指“上卿”;更不能在晚上把“寢衣”看作睡衣,因為這在古代是指被子……總之,金文明對余秋雨“文史差錯”的批判,也屬於“無端的攻擊和誣陷”,與“剽竊”的誣陷完全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