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普雷斯利小姐

由於鄧肯夫人的前任貼身女仆已經被辭退了二十年之久,恐怕找起來需要一定的時間。

甚至於這位女仆還在不在人世,都是個謎。

畢竟這時候,英國城市人口的平均壽命只有二十幾歲,農村人口也不過三十七歲罷了。

可見工業化初期,不良的衛生條件、危險的作業環境、貧窮和饑餓,讓多少人死於非命。

格蕾絲最擔心的不是人不好找,而是人已經死了。

這一切急不得,好在布雷恩先生那裏,有關死者的身份,又有了新的進展。

經過長達一周的搜索,治安隊的民兵們隨身帶著死者的錫板相片,在薩塞克斯郡的各個瘋人院、療養院等等收容精神病人的地方,四處走訪詢問,終於在切姆斯福德郊區的一家瘋人院,得到了回應。

有一個身材壯碩的女護士認出了喬的照片。

據她所說,喬是三年前突然失蹤的。

當天瘋人院的門窗鎖都像平日裏一樣,被再三確認過後,留下一個守門的老頭兒看守,護士們才各自入睡。

可是第二天一早,喬卻離奇消失了。

為此,她的父親普雷斯利先生還在瘋人院的醫生辦公室發了好大一通脾氣。

“普雷斯利先生?”格蕾絲覺得好像在哪裏聽過這個稱呼。

布雷恩先生點點頭,看著自己手上的資料,“死者的名字並不是什麽喬,而是喬治亞娜·R·普雷斯利。”

聽到這個,格蕾絲和約瑟夫對視一眼,都看到了對方眼中的驚訝。

“而普雷斯利先生——”布雷恩先生好像打了個大勝仗似的,甩出一張舊報紙,“就是上周二《泰晤士報》上的那個普雷斯利先生!”

經他這麽一提醒,格蕾絲想起了亞當第一天給自己讀報紙的情形。

這樣說來,兇手謀殺喬治亞娜的動機,就變得清晰了。

工廠主普雷斯利先生死於燒傷,纏綿病榻也有一兩個星期,格蕾絲估計,他是死於感染。

普雷斯利先生一死,三萬鎊的遺產也就沒有直系親屬繼承——除非已失蹤三年的喬治亞娜被找回來。

也就是在他去世的同一天,他的女兒喬治亞娜被殺死在伊登莊園的領地之內。

這個兇手顯然比格蕾絲這種看報紙的人,更早一步得到普雷斯利先生的死訊。

之前約瑟夫還有些想不通,兇手為什麽要多此一舉,遠距離把屍體丟在馬車經常路過的一條路上,而不是就近丟在沼澤等隱蔽處,等待屍體腐爛,讓案子變成一個無頭懸案。

現在動機一目了然。

兇手是希望通過本地的報紙,把治安隊發現謀殺案的事情刊登出來。

這樣一來,死者喬治亞娜的照片,就會刊登在報紙上,作為一種公開的死亡證明,使兇手可以名正言順地得到普雷斯利先生的遺產。

布雷恩先生說了一下普雷斯利先生的親屬關系。

“普雷斯利先生年紀不小了,上面的兄弟姐妹基本都已經不在人世。但他有一個妹妹,嫁給了一個姓朗曼的男人,生了一兒一女。”

他把資料往桌子上一放,“朗曼是個遊手好閑的賭鬼,當初全靠一張好看的臉,把普雷斯利先生的妹妹騙得暈頭轉向。”

“如果喬治亞娜死了,那麽第一受益人應該是普雷斯利先生的妹妹,也就是朗曼夫人。”格蕾絲按照事實分析。

布雷恩先生顯然不這麽想,“哦,不,朗曼夫人是個頭腦簡單的女人。這樣的人沒那麽多壞心思,她的丈夫才更加可疑!”

維多利亞時期,已婚婦女與兒童的社會地位基本一致。

法律上,她們是丈夫的財產,丈夫可以合法支配她們的嫁妝和任何勞動所得。

雖說這是一個講究紳士風度的時代,但無論再怎麽講究紳士風度,人群中總會有那麽幾個敗類。

丈夫揮霍妻子的嫁妝、底層勞工甚至有人牽著繩子,把自己的妻子當成牲畜一樣出售。

前者屢見不鮮,後者雖不常見,每年的報紙也時有刊登。

格蕾絲之前生活的東區,也有醉酒的男人,不敢把吝嗇的雇主怎麽樣,反而回家毆打無辜的妻子。

如果說朗曼夫人被她的丈夫支配著,那麽她得到遺產,就和她的丈夫得到遺產並無分別。

“而且鄧肯少爺的未婚妻,就是朗曼家的女兒,他們一家現在正住在比格納農場附近的鄉村別墅裏。”布雷恩先生已經開始摩拳擦掌了。

但約瑟夫對此不置一詞,只是在臨走前,叮囑布雷恩先生要繼續調查有關鄧肯夫人的事。

實際上,格蕾絲也很好奇鄧肯夫人的秘密。

比如她為什麽會收留喬治亞娜,既然她知道喬治亞娜的真實身份,又為什麽不送她回普雷斯利家。

而且在謀殺案發生之後,在知道死者是喬治亞娜的情況下,她也沒有為治安隊提供任何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