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金發夾的主人

安妮又寫了家裏的近況。

“你父親的腿已經漸漸好轉,但醫生告訴我們,要想痊愈,他還需要休息兩個月。

愛德華和艾米麗已經學會了如何翻身,我也養好了身體,可以做一些簡單的家務了。

鄰居們一直非常好奇你的去向,對此我有些擔憂。

因此,昨天我和你的父親商量過後,決定搬到更遠的襯裙巷去。(①)

在那裏我們沒有認識的人,不過對目前的情況來說,這是一件好事。

鄰居史密斯太太聽說我們要搬走,特意送給了我許多織染廠的碎布,用來給新家做拼布地毯。

我做了兩個一英尺見方的小地毯,其中一個寄到了你那裏。

等我們搬到新家,我會再次給你寫信。

如果你有空閑的話,也要盡快給家裏回信,我們都等著你的消息。

愛你的媽媽”

格蕾絲拆開包裹,裏面正是信中提到的小地毯,看起來五顏六色的,質地柔軟,給人一種溫馨可愛的感覺。

她把地毯鋪在臥室的床邊,回到總管室,用羽毛筆蘸取墨水,開始寫回信。

“親愛的媽媽:

日安。

我在伊登莊園一切都好,請您和父親不必為此擔憂。

我的雇主埃塞克斯公爵大人,是一個寬容、溫和、慷慨的可敬紳士。

說起來,我在這裏的待遇好得超乎想象……”

格蕾絲列舉了莊園裏的種種補貼,又著重描述了自己的套房有多麽大,多麽舒適,以期盼著母親安妮能夠放心。

最終,她總結道:

“除了仆人的身份之外,這份工作幾乎無可挑剔,公爵大人得知我的情況,甚至還允許我預支這個月的薪酬。

我將其中十鎊隨信寄給您,希望您和爸爸能夠照顧好自己。

隨時期待著您的再次來信,另,請代我給愛德華以及艾米麗一個親切的吻。

思念你的孩子,格雷厄姆”

把吸墨碾往信紙上滾上一圈,未幹的墨水被上面的吸墨紙吸幹,格蕾絲點燃辦公桌上的小燭台,開始加熱火漆。

把信封封好,用火漆印章蓋上好看的圖案,再貼上一枚黑便士郵票,即可等待明日清晨,和其他信件一起送出。

格蕾絲輕松愉快的心情持續了一整個上午,直到突如其來的工作,打斷了她這種思鄉的情緒。

廳堂小工送來了一張便條,原本是應該送到公爵大人手上的,但公爵大人不在莊園,於是他就把便條送到了格蕾絲的辦公室。

便條上的署名是布雷恩先生。

原來報紙登了尋物啟事好幾天,金發夾的主人遲遲都沒有出現。

布雷恩先生只好用最笨的辦法——用放大鏡觀察發夾內側的刻字。

一般在貴金屬首飾上,都有金匠的姓名和首飾的完工日期。

這枚金發夾是二十六年前完成的,制作它的金匠,如今已經老眼昏花了。

治安隊的人費了不少力氣,才讓這位老人明白他們的目的,從他那本老舊的賬本上,找到了那位曾經的老顧客。

這枚金發夾並不是單獨一個,而是一對,由鄧肯夫人的母親海蒂娜·希爾訂購。

所以說,這枚金發夾最初的主人,應該是年輕時候的鄧肯夫人,或者說希爾小姐。

……

“難怪那天你和公爵大人去了比格納農場,那女人就一直裝病!我看命案一定和她有關!沒準沼澤地裏的腳印裏,就有一個是她的!”

布雷恩先生認為取得了重大突破,興奮得在辦公室裏直嚷嚷。

“不,事情沒那麽簡單,至少在我看來,她沒必要這樣做。”約瑟夫回家後聽到格蕾絲的報告,就立刻帶她趕了過來。

由於下午外出騎馬,他現在還穿著騎馬裝。

“她一定是心虛,所以才會裝病。”布雷恩先生就像一只聞到了罪惡氣息的大狗。

約瑟夫給了格蕾絲一個眼神,示意她來說。

“布雷恩先生,您有沒有想過一個問題?”

“什麽意思?”

“兇手是一個能在白天,冷靜地跨越十幾英裏拋屍的人,這樣的人,會用這麽拙劣的表演掩蓋罪行嗎?如果她不做出暈倒這樣引人注目的舉動,我們反而根本不會注意她,不是嗎?”

“可是……”

格蕾絲翻開筆記,說道:“請先聽我說完,我和農場的女工們曾經聊了很久,根據雞舍女工的說法,鄧肯夫人那天為了招待我和霍恩先生,全天都在家,一點鐘的時候,她還讓女工用新鮮的雞蛋準備了三杯蛋酒。”

需要招待客人的日子,女主人突然去了很遠的沼澤地裏,行兇殺人,即使拋屍的另有他人,鄧肯夫人坐馬車一個來回,也要三個多小時。

除非比格納農場的仆人們都是瞎子,否則又怎麽可能注意不到呢?

而且當天格蕾絲和霍恩先生最先去的就是近處的比格納農場,那時候鄧肯夫人還一臉平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