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禮拜日(第2/2頁)

當格蕾絲和獵場看守員、園丁、園丁學徒、車夫和馬倌,一共九十余人通通見過之後,已是下午六點多了。

對霍恩先生來說,洗衣女仆級別不夠,不必格蕾絲特意去見。

日子就在這種氛圍下,過去了幾天,很快就到了禮拜日。

仆人們穿著自己最體面的衣服,集體去教堂做禮拜。

英國的教徒們現在大多已經不推崇清教徒式的生活,轉而推崇福音教。

福音教將家庭放在了十分神聖的高台之上,也把原本被教會形容得十分邪惡的婦女和兒童,轉化成了天使的形象。

婦女們被認為是聖潔、賢淑的,而且天生比男人具有更高的道德水準。

她們被賦予“家庭天使”的美稱,因此體面人家的主婦,應該養尊處優,不得參加那些象征著貪婪和好勝的有報酬的工作。

格蕾絲的母親安妮之所以不贊同她外出工作,也有這個原因。

因為在這個時代,女人一旦外出工作,就顯得不“金貴”了。

而各個中上階層的家庭,為了證明自己是個合格的福音教徒和大家長,也會要求仆人們定期做禮拜,每天虔誠禱告。

伊登莊園也不例外。

格蕾絲穿著最好的一套新禮服,和兩位管家以及女仆長坐在同一輛馬車裏,前去教堂。

為了鍛煉自己的拉丁語,她隨身帶著一本拉丁版的聖經。

女仆長貝絲對此十分好奇,“您能看懂拉丁文,克裏斯蒂先生?”

得到了肯定的回答後,貝絲難掩羨慕,“我連英語都還沒有認全呢。”

萊斯利先生冷著臉轉向窗外,心裏冷笑。

這小子可真能裝啊!

那明明是貴族學院才能學的東西,一個平民出身的窮小子,在這裏擺譜!

下一刻,格蕾絲的行動就讓他臉色鐵青。

她正用拉丁語,給貝絲朗讀馬太福音,發音與萊斯利先生在書房聽公爵大人朗讀聖經時說過的一樣標準。

萊斯利先生不情願地想到,也許這小子真的與其他人不同,是霍恩先生所說的那種“落難的白天鵝”。

晨間的陽光,溫柔地照在格蕾絲的身上,使她的金發愈加耀眼。

長長的睫毛在眼下投下一片陰影,穿著男士禮服的格蕾絲,在其他人眼中俊美得不像話。

這樣溫柔而無攻擊性的美,讓人很難產生厭惡感。

至少在馬車裏這段時間,萊斯利先生對她的看法有了那麽一點改變。

“從那時候,耶穌就傳起道來,說,天國……”(②)

格蕾絲端正地坐在教堂的中排,她本人經過夢境,早已不信宗教,不過當做文學作品來聽,也無不可。

女仆中有許多是本地人,基本都住在克戈索爾鎮。

禮拜過後,她們寄存掉自己的帽盒,換上平時出門見人的帽子,搭乘公共馬車,結伴回家。

而男仆們通常不是本地人,他們四處跳槽,尋找更好的就職機會,一般到了兩年,可以拿到推薦信的時候,有了更好的工作,他們就會毫不猶豫地跳槽。

這會兒他們也三五成群,準備出去找樂子。

只不過格蕾絲可不會和男仆們混在一起,跑去小酒館還好說,萬一他們要去什麽不純潔的地方,那可就尷尬了。

獨自一人在外工作,沒有朋友和家人。

此時的格蕾絲,感到格外孤單。

她嘆了口氣,鉆進了馬車。

……

“克裏斯蒂先生,郵差送來了您的信和包裹。”

剛一到總管室,小聽差就把一個包裹和一封信送到了格蕾絲手上。

是媽媽!

格蕾絲揮手示意小聽差可以出去了,便迫不及待地拿起拆信刀,打開了信封。

為了避免信件被別人看到帶來風險,她與家人約定,信中要稱她為“格雷”或者“我的孩子”。

任何涉及到她真實性別的話,都要盡量避免。

不過安妮顯然不喜歡稱她為“格雷”,於是“我的孩子”成了最好的選擇。

信的開頭是這樣的:

“我親愛的孩子:

日安。

倫敦最近的天氣很好,不知道克戈索爾那邊怎麽樣?希望那裏不要總是下雨,即使禮服再厚,出門時你也不要覺得麻煩,一定要帶上一把傘。

我和你的父親迫切的想要知道,你現在的生活如何。”

信紙的第一頁,是標準的維多利亞式開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