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另類反貪腐(第4/6頁)

“這麽說,你還有其他更好的辦法?”常何假裝道。

楊德滿搖了搖頭。

“這不就得了?”常何說,“其實,你也用不著覺得這樣做愧疚,那些能被你‘釣’上的官吏,說明其本質就是個貪官。如果他拒收你的賄賂,不就‘釣’不上來了嗎?”

楊德滿想了想,點了點頭說:“恩公所言極是!”

其實,楊德滿的真心話卻是:在面對利益誘惑的時候,又有幾個人能不動心呢?自己拿利益誘惑別人,別人動了心,自己還要去舉報,自己這一舉報,此人的前途很可能就完全毀掉了,甚至說不定會害得此人丟了性命。不過,既然是恩公要他這麽做,他也只能這麽做了,不做對不起恩公。

“千萬要小心!”常何最後叮囑他說。

“我一定不辜負恩公的栽培!”楊德滿說。

“好!那你回去吧!盡快辦妥此事!我也有個……”常何想說我也有個交代,但話沒說完便停了下來,轉移話題說,“對了,你行賄的財物,我這裏都會補給你的。”

楊德滿答應一聲,走了。

回去幾天了,楊德滿都想不起該向誰行賄。一天,楊德滿心事重重地去一朋友那裏吃喜酒,酒席上聽到有人在罵上州長史魯一明,說此人心狠手辣,他一個家仆因為偷偷拿了廚房一點兒肉食回家,就被抓住,差點打死。

楊德滿一聽,心裏一喜。這個叫魯一明的上州長史(從五品上),楊德滿認識,此人不僅為人傲慢,就是他的家奴,也狗仗人勢,到處作惡。魯一明的哥哥魯大明更是當地一霸,欺男霸女,無惡不作。

“好!就他了!”楊德滿想,像魯一明這樣的壞官,即便被治罪,甚至處死,他都不會有罪惡感,而且還是為民除害。

楊德滿越想越高興。可又要為什麽事向魯一明行賄呢?總歸要有個理由吧!最後,經過他一番打聽,打聽到一個遠方親戚因偷盜被抓了起來,便決定以求魯一明釋放這位遠方親戚為借口向他行賄。

當然,事情小,行賄的東西也少。一切都很順利,魯一明欣然接受了賄賂,也放了他的親戚。雖然所收賄賂,折合起來也只不過一匹絹而已,但總歸是收了。當楊德滿將情況匯報給常何,常何又匯報給唐太宗時,唐太宗勃然大怒。

“還真有人一見誘餌就上鉤啊!”

唐太宗多麽希望他的“釣魚”計劃失敗啊,誰料剛一出手就成功了,怎麽可能讓他不生氣?收受賄賂是不多,但可見這些人根本不把律法,甚至他這皇上的話放在心上。

“知法犯法,明知故犯,決不饒恕!”唐太宗說,隨即決定將魯一明抓起來處以極刑。

他要殺一儆百。

一個僅僅收賄一匹絹的上州長史都要被斬首,眾臣都覺得判得太重了。可又沒人敢出來說,怎麽說?如果說了,皇上會不會認為自己是在替貪腐官員說情?甚至懷疑自己也貪腐?何況,魏征和戴胄這兩位諫議大夫都沒站出來說話,他們又何必要站出來說呢?

其實,魏征和戴胄也覺得判得太重了,有違《唐律》,可這麽做,如果真能刹住貪汙腐敗這股歪風邪氣也好。

唐太宗或許是太生氣,也或許是太為自己“釣貪腐”的“試賂”招數得意,竟然不自覺地說了出來。

“一個上州長史,朕只是找人稍去試探,結果他就沒有絲毫推辭地收下了財物。你們每個人都好好想一想,如果你們也遇到一個向你們行賄的,你們會怎麽做?會不會也像這魯一明一樣,接受賄賂?”

眾臣一聽,除了長孫無忌、房玄齡和杜如晦外,全都一片愕然。就在這時,民部尚書,已80歲高齡的裴矩上前一步,大聲說:“陛下,此人受賄雖然該殺,可陛下抓住此人受賄的做法有違導德齊禮的古訓!”

唐太宗一怔,這才想起自己說出了“試賂”來,心裏懊惱不已,但卻不得不硬著頭皮,厲聲道:“裴愛卿,朕問你,身為朝廷命官卻收受賄賂,這算不算違背古訓呢?”

裴矩毫不示弱,繼續道:“陛下派人試探,有故意陷害別人之嫌!”

唐太宗一時之間有些語塞。雖然裴矩說他有“陷害”大臣之嫌讓他很不舒服,可仔細一想,確實如此。

唐太宗不得不將眼神看向長孫無忌。他想讓長孫無忌站出來駁斥裴矩,替自己解圍,可長孫無忌卻低著頭站在那裏,一動不動,好像這件事和他完全無關。

“好你個無忌,你出的餿主意,倒讓朕背‘陷害’大臣之嫌!”唐太宗心裏說,正要點長孫無忌的名,最後又作罷了,心想,自己若這麽做了,豈不是讓長孫無忌成了“陷害”大臣的小人?

唐太宗不安起來,再看魏征,發現他挺直身站在那裏,平視著前方。他想,如果裴矩不站出來說這番,想必魏征或戴胄也會說出這番話來。誰料剛想到戴胄,戴胄就說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