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第2/12頁)

19世紀晚期,中國的實權掌握在地方疆吏手中,李鴻章的權力就是建立在其封疆大吏的職位上的,雖然他是首善之區(直隸)的總督,但是他卻將其衙門建在天津,這樣就不會受到朝廷的嚴格約束,而天津這個地方,一方面離北京有一定遠的距離,遠到他能夠保持其半獨立的疆臣地位,另一方面離北京又很近,近到使他能夠對朝廷施加影響。天津為入京主要口岸,在這裏,外國公使入京前李鴻章得以首先會見他們,他得以與外國領事們討論自己的觀點,他們則將他的話轉達給各自國家的駐京公使;他還得以在受到中央政府大臣們最小限度幹涉的情況下放開手腳做自己的事。如果是在北京,他會有更高的官職和銜名,但是不會有實權。

李鴻章權力的基石是他的軍隊——淮軍。這支開始時只是地方武裝、可是後來卻擔負起保護整個國家的重任的軍隊,發韌於1853年李鴻章之父李文安奉命自京返籍在合肥地區興辦團練之時。同年早些時候,李鴻章已回安徽,其父到後,乃幫同他一道統帶團練。1855年,李文安一命歸陰,1858年李鴻章也離開安徽,加入了曾國藩的幕府,但是李家的聲望卻在兩淮地區紮下了根。1861年李鴻章回籍募勇組建他的新軍隊時,他就是向他父親的舊部將領求援來招募勇丁的。[16]

李鴻章在安徽招募的最初五營共2500人,1862年2月22日這支軍隊到達安徽安慶曾國藩大營後,曾國藩又調撥了自己的湘軍5500人,使這支軍隊大大擴充。[17]此後兩年間,淮軍人數迅速增加,到1864年11月即已達到其頂峰,有6萬或7萬人。[18]隨著太平天國的覆滅,淮軍人數只縮減到約5萬人,因為還有撚軍待其剿殺。[19]然而,到1868年撚軍徹底敗亡後,就是否全部遣散這支軍隊出現了一場嚴肅認真的討論。

1868年秋冬間,李鴻章與曾國藩及其他疆吏就淮軍的遣散問題進行了曠日持久的商議。開始他希望將這支軍隊全部遣散,但是曾國藩請他留下2萬人或更多一些以備不時之需,左宗棠,毛昶熙(旭初)、英翰(西林)則再三要求保留這支軍隊,以之守衛北方邊疆,由劉銘傳統率之,因為他們不相信守衛畿輔(直隸)的練軍的戰鬥力。[20]最後,1869年1月,李鴻章致函閩浙總督,也是其丁未同年的何璟說:

弟抵寧後,與曾侯相馬穀(山)帥(馬新貽,李鴻章丁未同年)會籌淮軍撤留事宜,已陸續裁撤五十營(2.5萬人),惟中原甫定,南北尚有伏莽,百戰勁旅,必須酌留鎮壓。奏明銘軍二十余營(1萬人)防直東交界,以備侯相履任(直隸)後調遣。慶、勛兩軍二十余營駐蘇境,交穀帥調遣。弟擬帶部子美(松林)五營(2500人)、周薪如(盛傳)十三營(6500人)、唐元圃馬隊及親軍槍炮隊赴鄂。[21]

由此可見,淮軍裁減到約3萬人,而且分布在中國北部和中部,但是它仍然在李鴻章及其朋友們的控制之下。

清朝前期,戰事結束之後,如白蓮教起義和鴉片戰爭結束之後,遣散團練而由綠營專責國防已成定例。然而,到了1868年,這一定例卻已經不可能再堅持下去。國家用了18年的時間平息叛亂,原有綠營軍隊半數以上已被消滅,余者多半亦已離開綠營加入團練,因為“勇”的待遇優於“兵”。其結果是,綠營兵數減少了約90%。縱使綠營不久即得到恢復,但是它再也沒有能力在大的軍事行動中發揮作用了,而是降級為擔負地方巡查任務,其作用與現代警察相類似。淮軍和其他勇營則擔負起國防重任,駐紮在通都大邑,稱為“防軍”。原來純粹是地方武裝的團練軍隊,現在實際上成了中國的正規軍。但是,這些地方武裝在訓練、裝備及一般組織形式上並不統一,每一支地方武裝都是某一地方疆吏控制的私人軍隊,兵部甚至不知道他們的全部兵員人數。[22]

1870年,李鴻章移督直隸,他的軍隊隨之調防,此後25年間,他的軍隊一直是中國主要的武裝力量。這支軍隊的人數保持在3萬人左右,采用近代軍事技術訓練並裝備以最新式的歐洲武器。如果能得到各省的支持,李鴻章希望使之成為國家軍隊。[23]但是本位主義和個人效忠使他的希望成了泡影。然而,他的軍隊畢竟取得了高於一般地方軍隊的重要地位,控制著長江以北、滿洲以南的中國,而且,在發生危機的時候,他的軍隊還被用於中國南方甚至國外。1874年中日台灣事件中,淮軍有6500人被派往台灣接受沈葆楨的調遣。沈葆楨乃李鴻章舊友,由於李鴻章的薦舉,他當時已被任命為辦理台灣事務特命欽差大臣。但是,在事件的整個過程中,應付措置的主動權始終掌握在任北洋大臣的李鴻章手中,盡管這次軍事行動是發生在南洋大臣轄區內;南洋大臣甚至並不把它當作是自己應該管的事。[24]在1882—1885年朝鮮事件的整個過程中,凡是用來維持秩序、平息暴亂,阻遏日本的中國軍隊均來自淮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