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第2/7頁)

命曾國藩辦理團練的諭令發布之時,太平軍正在攻打湖南省城長沙,朝廷充分認識到了形勢的嚴峻,意欲創辦更多的團練支撐該省的防務。當時,曾國藩正在湖南湘鄉老家丁母憂。[8]起初,他不想承擔組織團練之事,因為他覺得不宜墨绖從戎。然而,皇帝認為,出而紓國難就是最大的孝,為國家建功立業肯定能夠告慰他母親的在天之靈,以此反駁他的辯白。[9]可是曾國藩仍舊躊躇不前,這是因為他意識到,他的努力可能會受到他不得不倚靠的當地官吏的冷遇。但他最終還是聽從了朋友們主要是郭嵩燾的勸告,同意出山。1853年1月26日,曾國藩啟程離家去與該省巡撫商議興辦團練事宜,郭嵩燾陪同前往,成了他的第一個幕友。[10]

曾國藩已經看到團練剿匪卓有成效,也認識到了綠營兵凈吃敗仗的原因。他建議以江忠源和羅澤南的團練為核心,建立一支新軍隊,個人效忠應作為聯結這支新軍隊的原則。[11]他的目的在於創建這樣一支軍隊,在這支軍隊中,“忠義之氣”為第一要旨,“諸將一心,萬眾一氣”。為此,他認為有必要讓每個將領以個人名義招募自己的部隊。[12]

曾國藩的這支新軍隊被稱為湘軍,它以500人一營為基本單位。每一營分為四哨,轄於營官。營官之上設統領,統轄二至數十個營,這取決於他的能力。統領直接受制於大帥,即曾國藩。在這一制度下,曾國藩簡選統領,統領簡選營官,營官再去簡選哨官,哨官才招募真正的“勇”。通過這種方式,將領與營兵互相熟識,他們來自同一地區,有互幫互助的感情和私人聯系。營哨官視統領、統領視大帥“猶子弟之衛父兄”[13]。用曾經時斷時續地供職於曾國藩幕府的王闿運的話說:“湘軍之可貴者,各有宗派,故上下相親。……從湘軍之制,則上下相維,將率親睦,各護其長,其將死,其軍散,其將存,其軍完。”[14]

曾國藩對個人親自招募一事堅定不移。他堅持,一旦某一統領因故改換,必須盡散其軍,由新統領重新招募。他認為,為了保證“勇”聽從新統領指揮作戰,這是必需的。後來發生的幾件事證明曾國藩是正確的。有幾次,原統領調換後營勇沒有遣散重募,結果,粗心大意的新統領喪了命,因為他的部隊不為他作戰,而是一見太平軍便四散潰逃。[15]

湘軍內部官兵之間的這種個人效忠由於“勇”得到糧餉供應的方式而更為加強了。因為湘軍不是國家經制軍隊,因而其糧餉不能通過官僚體制的常規渠道供應。起初他們被迫依賴地方士紳的捐獻,朝廷也曾下令湖廣總督和湖南巡撫協助曾國藩籌集餉銀。後來,湘軍離開湖南赴外省作戰時,戶部雖曾保證予以支持,但並未能履約。[16]大部分糧餉要靠各將官自行解決,於是“就地籌餉”的辦法普及開來。[17]每一將官都將當地餉源視為己有。他們控制厘卡,征收鴉片生產稅和運輸稅,並向地方勸捐。[18]在最高層,1858年曾國藩征得戶部同意,在湖口設立了糧台,負責收發糧餉;並得到允許,出賣從六品到九品榮譽官銜來賺取大量捐納;1860年,又在江蘇全境遍設厘卡。[19]曾國藩的密友和堅決支持者、時任湖北巡撫的胡林翼,建立湖北總糧台,將其直接控制在自己手中以幫助曾國藩,該省全部賦稅均由該糧台征收,所有支出也歸其分配,中央任命的布政使被閑置一旁,對糧台的措置不能過問。[20]盡管有上述種種措施,湘軍還是常常由於缺糧短糧而陷於困境,這就限制了它的發展。然而,“勇”們十分清楚他們的長官為給他們籌集糧餉付出的努力,因此,他們忠於的不是國家,而是與其同甘苦共患難的各自的長官。

曾國藩私軍的創立復活了幕府制度的軍事性質。從這時起直到清末,這種私軍一直是幕府制度的組成部分,一個人能否成為一個幕府成員的主要標準之一也便是其軍事才能。

清代私軍的興起與元代以前私軍形成的原因基本相同,即:中央政府或無力、或不願意為適應新的形勢而出錢出人,它也無力克服中國人向家庭和朋友而不是向中央政權尋求保護的需要。曾國藩雖已被畀以興辦團練抵抗太平軍的任務,但並未被授予必要的工具。因此,為了執行皇帝的命令,他不得不依靠朋友。

曾國藩在1853年至1860年間的職位不明朗,殊不合於正規的地方等級制度,因此,他的幕府便不得不朝著清代前所未有的模式發展。1852年他離京出任江西主考官時,同時兼任著禮部左侍郎、署刑部左侍郎和署吏部左侍郎。[21]他的宦海生涯始於1838年中進士選翰林之時,從那時起,他在京中先後擔任過多種職務,結交了眾多的朋友,建起了一個關系網。然而,1852年在江西接到母親去世的消息而回籍丁憂後,他便成了“丁憂侍郎”[22],這樣,他除了虛銜外,沒有了權力和俸祿,也不再擔當公事。盡管此後不久他便受命協助湖南巡撫興辦團練、搜查土匪,其職位仍未明確,因為他並未被授以地方官職,嚴格地說,他仍在丁憂之中,先為其母後為其父,共占了此後七年時間的三年半。[23]1854年,他被任命署理湖北巡撫,但他以首要任務是率軍剿匪、應全力以赴而為之為理由懇請皇帝收回成命。他的請求得到批準,但又被授予兵部右侍郎銜。[24]從1853年到1860年的七年中,他一直掛著兵部右侍郎這個銜。他供職於地方,但官銜卻是屬於京官的。更為糟糕的是,這一時期曾國藩的五個關防中沒有一個表明他有確定的權力,沒有一個能使地方官吏敬重他的使命、服從他的指揮。1853年他的第一個關防文曰:“欽命幫辦團防查匪事務,前任禮部右侍郎之關防。”以下關防依次為:“欽命辦理軍務,前任禮部侍郎關防”(1854),“欽差兵部侍郎銜,前禮部侍郎關防”(1855),“欽差兵部右侍郎之關防”(1855)和“欽命辦理浙江軍務,前任兵部侍郎關防”(1858)。[25]由於職權不明確,地方官吏們公開蔑視他,正規軍將領們抵制他的軍隊,協助籌集湘軍糧餉的文官們也絕少給予他熱心的支持。地方賦稅收入全都要流經地方正規官員之手,曾國藩所能做的只是站在一旁乞討。[26]職權不清也使他不可能通過正規的政府渠道任用文職官吏來管理其軍隊從太平軍手中收復的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