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結黨北門學士,奠定權力基石(第2/13頁)

聽聞他的死訊,李治和媚娘都很難過,下令輟朝三日,詔令文武百官吊祭,追贈開府儀同三司、揚州大都督,陪葬昭陵。然而他們沒想到,就因為給許敬宗議定謚號這件事,竟惹出了一場風波。

固然對於李治和媚娘而言許敬宗是大功臣,可在群臣眼中卻完全不是這回事。首先他為人奸猾、詭詐多端,制造冤案鏟除長孫無忌、韓瑗等人,幾乎把關隴之人得罪遍了;而且他曾與李義府勾手,陷害許圉師、劉仁軌等事都有他的份;再者他品質卑劣、私德敗壞,生活也很豪奢。與李義府貪汙受賄、賣官鬻爵的行徑不同,許敬宗的生財之道要“文雅”許多。身為大名鼎鼎的學士,當世文壇之魁首,他除了主持修編《東殿新書》《西域圖志》《文思博要》《文館詞林》《瑤山玉彩》等一系列大典叢書,還肩負一項重要的工作——修編實錄。

自褚遂良倒台,史筆就落到了許敬宗手中,他不僅幫李治抹去“父子聚麀”的痕跡,更以史筆為挾收受錢財,誰要想在青史上留個好名聲,就要大把給他送錢;反之誰要是與他有怨,哪怕功勛卓著,他也會大施春秋筆法。加之他的文章、詩歌很有名,又是宰相,誰家要是有壽喪之事請他寫點兒碑文墓志,潤筆費也相當可觀。因此這些年他賺了個盆豐缽滿,珍寶無數,姬妾成群,在長安的宅第修得富麗堂皇,據說飛閣之上可以馳馬,簡直可與王府媲美。這些行為早就招致群臣的不滿,只是他老謀深算又受帝後寵信,沒人敢招惹。如今他嗚呼哀哉,該到算賬的時候了。

追贈陪葬的詔書頒布後,緊接著就是議謚號。第一個發難的是太常博士袁思古,他表示:“許敬宗位以才升,歷居清級,但棄長子於荒徼,嫁少女於夷落。聞詩學禮,事絕於趨庭;納采問名,唯聞於黷貨。名不副實,斯文掃地。按謚法‘名與實爽曰繆’,應當用這個‘繆’字。”公然要求給他定一個惡謚,太常寺的官員大部分表示同意。

所謂“棄長子於荒徼,嫁少女於夷落”是許敬宗的兩件荒唐事:自古婚配講究門第,他許家雖不在五姓七望、關隴名門之列,卻也是南朝宦門,而許敬宗竟把女兒嫁給了已故荊州都督馮盎之子。馮氏乃嶺南蠻人,雖身掛都督之職,其實就是朝廷冊封的蠻族酋長,但該族地近南海,以大量珍珠、珊瑚、玳瑁、犀角等寶物為聘,許敬宗幾乎可說是把女兒賣給了人家。再者許敬宗的長子許昂曾與他的侍妾虞氏私通,他得知後怒不可遏,竟要求朝廷將許昂流放嶺南,雖然沒幾年就赦回來了,但許昂因為這個汙點仕途很不得志,最終抑郁而死。

嫡長子許昂雖死,但許昂之子許彥伯猶在,官居著作郎,且同樣以文章馳名,也很受帝後器重,承襲了祖父的爵位。聽說博士們要給祖父定謚曰“高陽繆公”,許彥伯哪裏肯依?忙跑到太常寺與博士們爭辯。無奈眾人不改,袁思古竟還挖苦他道:“當初令尊被他流放,我如今給他定個惡謚,不也算給令尊報仇嗎?”一席話說得眾人哄堂大笑,許彥伯火往上撞,當眾與袁思古撕擄起來,倆人拳腳相向打了個不可開交,多虧眾人拉扯才算罷手。

事後袁思古仍以惡謚上報,許彥伯也寫奏章,聲稱袁思古與祖父有嫌隙,要求更改該謚。固然許敬宗好事多為,許多大臣痛恨他,但也有幾個親近之人,朝廷上下因此事吵得沸沸揚揚,最後連深宮之中的李治都驚動了,召集爭執雙方以及五品以上官員當殿討論——就為一個官員的謚號特意召開奏議,真是開天辟地頭一遭!

李治、媚娘登臨宣政殿,在洛陽的三位宰相以及尚書、列卿盡皆到場。奏議一開始,許彥伯就跳了出來,指責袁思古用心險惡、挾私報復,不但要求更改謚號,還要求將其治罪;袁思古絲毫不讓,聲稱自己絕無私心,對許敬宗的評價是秉筆直書。倆人越說越激動,幾盡聲嘶力竭,李治本就有病在身,聽他倆吵吵嚷嚷腦仁都疼了,終於忍無可忍:“你們倆出去,有了聖裁曉諭爾等。”著作郎不過是從五品,太常博士才從七品,當著二聖和宰相的面吵得沸反盈天,實在不像話。

待二人灰頭土臉走了,李治這才表態:“許敬宗乃三朝老臣,且曾官居太子少師,就算不加美譽,也不能如此貶低。以‘繆’字為謚合適嗎?又何以彰顯朝廷優待老臣之義?”對許敬宗的所作所為李治並非絲毫不知,但他當年奪回皇權多賴其力,這是他統治的基礎,當然不希望有所非議。

袁思古雖被轟走,其他太常博士尚在,王福畤出班對曰:“謚號者,飾終之稱也,得失一朝,榮辱千載。若使嫌隙是實,即據法推繩;如其不虧直道,義不可奪,官不可侵。二三其德,何以言禮?臣等既在其位需盡其責,不可順風阿意,背直從曲。請依思古之議為定。”他這麽一句話就把話說絕了——此事是我們的職責,優劣善惡明擺著,許敬宗只配這謚號,就算您皇帝說情也不行,“繆”字用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