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The Gray Zone 灰色地帶(第3/13頁)

但合作者來自敵人的陣營,以前的敵人,顯然是不值得信任的:他們背叛過一次,就能背叛第二次。讓他們只從事那些微不足道的工作並不夠;約束他們的最好辦法是讓他們擔上罪行的重擔,披上血腥的外衣,盡可能摧毀他們的人格,從而構成一種同謀關系,讓他們從此無法回頭。各種犯罪組織深諳此道。黑手黨就一直采取這種方法,這樣才能解釋20世紀70年代那些令人難以理解的罪行。

第二,與那些理想化的傳記和模式化的辭藻恰恰相反,壓迫越殘酷,被壓迫者就會表現出越廣泛的合作意願。這其中有著無數微妙的變化和動機:恐怖;意識形態的誘惑;對勝利者的奴態模仿;短視地渴望任何形式的權力,即使荒唐地有著時間和空間上的局限;懦弱;還有,最後的,精明的算計,希望逃避強加的命令和秩序。人們會同時帶有一種或多種動機,但無論如何,所有這些動機,都在形成灰色地帶的時候發揮著重要的作用。簡而言之,維系灰色地帶各個組成部分的基礎,是人們希望在面對沒有特權的囚犯時,保留和加強自己已建立的特權。

然而,在討論迫使某些囚犯在一定程度與集中營當局合作的動機前,我們必須聲明——對這些人類行為進行嚴格的道德審查是草率的。當然,極權政體的結構、體制應該有最大的責任,而個人作為或大或小的合作者所承擔的罪行則是難以估量的。只有一個人設身處地,有機會看看自己在高壓環境的所作所為,才有資格去評判這些囚犯的罪行。19世紀的小說家和詩人,亞歷山德羅·曼佐尼(Alessandro Manzoni)很清楚這一點,他曾說過:“內奸,壓迫者,所有那些以某種方式侵害他人的人,是有罪的,不僅因為他們所犯的罪行,也因為他們扭曲了受害者的靈魂。”我們並不排除受害者也會犯罪,有時客觀的罪行還很嚴重,但據我所知,人類的審判團並沒有資格去審判這些罪行。

如果是我,如果被迫讓我做出判決,我會很高興地無罪釋放所有在最極端的高壓環境中,只在最小程度上與納粹合作的那些人。在我們這些普通囚犯的周圍,充滿了一些低等級的兼職囚犯,一個別致的生態群落:清潔員、洗壺人、值夜人、床鋪整理員(德國人固執地要求床鋪必須平整、被褥疊成方形,他們則充分利用了這微不足道的優勢)、虱子疥癬檢查員、通信員、翻譯、助手的助手。一般來說,他們是像我們一樣可憐的家夥,像其他人一樣擔負艱苦的勞動,只是為了多獲得半升湯,而情願擔負這些以及其他“三級”職能:無害,有時甚至有用,都是整個工作分出的一些零碎雜務。他們很少使用暴力,但他們習慣於發展一種群體性的心態,並積極地防備“上面”或“下面”的人攫取他們的工作。他們的特權,不管怎麽說,必然要增加額外的工作和困難,而得到的實惠不多,也不能讓他們免於每人必須面對的痛苦和紀律。而他們對於生命的希望,本質上與那些沒有特權的囚犯並沒有區別。盡管他們粗魯並盛氣淩人,但並不被囚犯們視為敵人。

對於那些擔任管理職務的囚犯來說,判斷就變得更加多變,難以確定:勞動隊長(“卡波”:德語叫做“kapo”,直接來自意大利語中的“capo”,但讀音更短,由法國犯人率先使用,幾年後,因邦特克沃的同名電影而流行起來,因為它與“capo”的含義不同,而被意大利人樂於使用)、宿舍舍長、辦事職員,等等。而在辦事職員的圈子裏(我當時甚至都沒有想到它的存在),囚犯們擔任著形形色色的技能職務,常常是集中營行政職能中最專業的職務,如政治處(實際上是蓋世太保的一個部門)、勞動服務部,甚至刑罰室。他們中的一些人,憑借技能和運氣,接觸到各個集中營裏最秘密的信息,像奧斯維辛的赫爾曼·朗本(Herman Langbein),布痕瓦爾德的尤金·科根(Eugen Kogan),毛特豪森(Mauthausen)的漢斯·馬薩利克(Hans Marsalek,後來書寫了該集中營的歷史)。我們不知道是應該欽佩他們的勇氣,還是他們的機智,通過有意識地研究他們所接觸的黨衛軍軍官,了解哪些人可以買通,哪些人可以勸阻,以避免更殘酷的壓迫,哪些人可以勒索,哪些人可以欺騙,哪些人可以用“大清算”(redde rationem)的前景來恐嚇,從而讓他們能以許多具體的方式幫助獄友。他們中有一些人,比如,上面提到的這三個人,又是地下抵抗組織的成員。鑒於他們既是“抵抗成員”又是秘密的掌握者,所以他們憑借職位所換取的權力與他們所承受的極端危險是相互抵消的。

我們剛剛所描述的兼職囚犯,他們根本不是,或僅僅表面上是納粹的合作者,實際上卻是偽裝的對手。但絕大多數擔任管理職務的囚犯並非如此,在這些專業人員中,既有普通平凡的人,也有邪惡透頂的惡棍。與其說權力讓人身心俱疲,不如說權力腐蝕人格。而鑒於這些囚犯手握權力的特殊性,所受到的腐蝕便更加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