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四(第3/8頁)

凱瑞絲說:“瓊,你拒絕了他絕對正確,我很難過他要欺負你。托馬斯,去找他,帶他到宅第來見我。”

她離開他們,深思著走過墓地。菲利蒙顯然想找茬。但他不是那種她可以輕易制服的一時逞兇的惡棍。他是個詭計多端的對手,她要步步小心。

她打開副院長住所的大門時,菲利蒙就在大廳裏,坐在長桌的首席。

她在門口站住腳。“你不該在這兒的,”她說,“我專門告訴過你——”

“我在找你。”他說。

她意識到她該把房子的大門鎖上的。不然的話,他總會有借口嘲弄她的命令的。她壓制著怒氣。“你找我找錯地方了。”她說。

“可是,我還是找到你了,不是嗎?”

她打量著他。從他回來後,他刮了臉,剪了發,還穿了一件新袍服。他渾身上下都像個修道院的官員,冷靜又威嚴。她說:“我已經和瓊姐妹談過了。她很惱火。”

“我也一樣。”

她意識到,他坐在大椅子上,而她卻站在他面前,仿佛他是主事的,她倒成了請示的人。他在操縱這類事情上真是機靈之極。她說:“你要是需要錢,可以找我!”

“我是副院長助理!”

“而我是執行副院長,我就是你的上司。”她提高了嗓音,“因此,你第一件要做的,就是和我說話時得站著!”

他被她的聲音震住了,想要發作;隨後他控制住自己。他以一種侮辱性的遲緩,從椅子上站了起來。

凱瑞絲坐到他那位置上,讓他站著。

他像是厚顏無恥。“我聽說你在使用修道院的錢修建新塔樓。”

“依照主教的命令,不錯。”

一絲煩惱掠過他的面容。他本來指望巴結主教,讓主教和他聯合起來反對凱瑞絲。早在孩提時代,他就沒完沒了地拍有權勢的人的馬屁。他就是靠這一招進的修道院。

他說:“我應該有權接觸修道院的錢財的。這是我的權利。修士們的財產應該由我掌管。”

“你上次掌管修士財產時,就偷盜了。”

他臉色蒼白了:這一箭射中了要害。“可笑,”他怒氣沖沖地說,竭力掩飾他的窘態,“戈德溫副院長拿去妥善保管了。”

“好啊,在我當執行副院長時,誰也休想來個妥善保管。”

“你至少該把飾物交給我,它們都是神聖的珍寶,要由教士而不是女人掌握的。”

“托馬斯一直處理得很妥當,取出來為祈禱使用,完事再存進我們的金庫。”

“還不盡如人意——”

凱瑞絲想起了一件事,便打斷了他的話。“何況,你還沒有歸還你拿走的全部東西。”

“錢——”

“飾物。有一個金燭台不見了,是燭台行會的贈品。下落呢?”

他的反應出乎她所料。她原以為他又會大發雷霆地抵賴呢。但他面帶窘色地說:“那東西始終存在副院長的房間裏。”

她皺起眉頭。“並且……?”

“我把它和其余的飾物分開存放的。”

她吃了一驚。“你是不是在說,你一直保存著那只燭台?”

“戈德溫要我照管。”

“這麽說,你帶著它一路到了蒙茅斯和別的地方?”

“這是他的願望。”

這簡直是彌天大謊,而且菲利蒙心裏也明白。事實是他偷了那只燭台。“還在你手裏嗎?”

他不自在地點了點頭。

就在這時,托馬斯走了過來。“你在這兒!”他對菲利蒙說。

凱瑞絲說:“托馬斯,到樓上去,搜查菲利蒙的房間。”

“我要找什麽?”

“丟失的那只金燭台。”

菲利蒙說:“沒必要搜了。你會在禱告台那兒看到的。”

托馬斯上樓去,回來時已經拿著那燭台了。他把燭台交給凱瑞絲。燭台很重。她好奇地端詳著。座上用小字鐫刻著燭台行會十二個成員的名字。菲利蒙要它做什麽呢?顯然不是為了賣掉或是熔掉:他有充分的時間處理,但他沒這麽做。他似乎就是想擁有一只他自己的金燭台。他獨自在屋裏時,要盯著摸著它嗎?

她瞅著他,看到他眼裏充滿了淚水。

他問:“你打算從我手裏把它拿走嗎?”

這是個愚蠢的問題。“當然啦,”她回答說,“這東西屬於大教堂,不該放在你的房間。燭台匠們贈送它是為上帝的榮光和美化教堂的祈禱活動,不是為了滿足某一個修士的個人愉悅的。”

他沒有爭論。他面露失落,但沒有悔意。他並不明白他做錯了事。他的悲哀並不是因為錯誤行為而悔恨,而是為從他手中取走的東西而抱憾。她意識到,他不知羞恥。

“我認為,有關你掌管修道院財寶的問題,因此可以結束了,”她對菲利蒙說,“現在你可以走了。”他便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