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傳 經(第4/4頁)

24

到了1836年,傳教的機會越來越多,但壓力也越來越大。一方面是由於聖旨斥責未得官府允許的旅行,一方面也由於天主教傳教士在澳門有新的活動,廣東方面的官員感到有必要采取行動。1836年初,官府搜查了澳門一家主要的印刷工坊,沒入“八種洋書”。印坊的人入獄,財產遭沒入。官府並限令澳門和廣州地區的居民在六個月內上繳所有教習“亞素”(即耶穌)教或天帝教的洋書,可免究其罪,否則將予以嚴懲25

不過還有一個關鍵因素。就算有人進城散發宗教書籍,但中國人拿書的動機不一,史蒂文斯也很清楚,他在兩次沿岸航行便有記載,善念總有無聊的好奇心與貪婪相隨。有些中國人神色泰然自若,似乎知道這些書籍的目的,還會送上一些小東西作為回報,如幾串白葡萄、幾只梨子、一小袋煙絲、一捧小米或一小把魚幹,等等;但有些人卻恰恰相反,他們拿了一本紅皮面的書,還拼命想拿一本灰皮的書,而這兩本書的內容其實是一樣的;史蒂文斯還沒離開,有些人就把剛領到的書拿到路口去賣掉;有些人死賴著不走,花言巧語就為了要鴉片(史蒂文斯搭的帆船上也確實帶著鴉片)或傳教士自備的藥品,這說明他們的動機只是要錢或怕生病,倒不是性靈有所需求26

但整個來說,史蒂文斯在思索在這樣一個國度散發教義所面臨的機遇和挑戰時,他不認為我們在全世界宣揚福音的權利,勝過中國皇帝的傳位詔書。中國的普天萬民憑什麽被拒於基督教之外?這統治者的權位是篡奪來的,他們剝奪了人民在此生、在永世得喜樂的機會,只是人民無力抵抗;他們累世歷代都崇拜偶像,至今猶然,而且沒有得到他們的同意,就與能讓他們的生活得著福佑的事物無緣。我抗議這種壓制人類良知的精神暴君,抗議這種對天國的背叛;如果我們要承擔官府報復的後果,但又有誰能說我們對什麽人做錯了什麽事呢?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