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倭寇是怎樣煉成的(第2/3頁)

在朱元璋過世前的明洪武二十六年(公元1395年),日本北朝“室町幕府”統治者足利義滿已經平滅南朝,完成國家統一。這之間他屢派使者來華朝見,皆被朱元璋拒絕。朱元璋過世後的明朝建文元年(公元1400年),足利義滿又派使者前來朝見,在國書中自稱自己是“臣日本國王源道義”,正式向大明稱臣。建文帝欣然接納,熱情招待使者,但日本國使前腳剛走,倭寇就趁江南、浙江一帶明朝的“備倭軍”北上參加“靖難之役”之機,於建文元年,二年,三年連續擄掠溫州、寧波、紹興等地,給風雨飄搖的建文王朝,來了次“雪上加霜”。

朱棣奪取皇位一年後,永樂元年九月(公元1403年),足利義滿再派使者來華朝見,朱棣甚為高興,給予日本“永樂堪和”,兩國正式建立了“朝貢貿易”。但次年四月,山東、遼東等地接連發生倭寇入侵事件,令朱棣甚為惱火,恰好日本使臣前來祝賀朱棣冊封皇太子,朱棣便嚴厲申斥,要日本打擊海盜。足利義滿聞訊後,在國內大力“嚴打”,並派重兵全殲了對馬島上的倭寇“大本營”。永樂三年(公元1405年),將倭寇頭領20人送至大明治罪。朱棣命令日本使臣“自行裁處”。日本使臣在寧波海邊設鐵鍋,點火將這些倭寇“蒸殺之”,獲朱棣賞賜。從此時起至永樂八年(公元1410年),中國沿海暫時風平浪靜。兩國之間官方的“朝貢貿易”也迅速發展,堪稱是明朝中日關系的“蜜月期”。

轉折從足利義滿病逝開始,永樂六年(公元1408年)足利義滿病逝,繼任的室町幕府統治者足利義恃被朱棣冊封為“日本國王”,其後日本對倭寇的約束漸松,沿海地區倭患再起。永樂八年二月,倭寇擄掠浙江清南縣,朱棣譴使責問,足利義恃立刻抓捕10余名倭寇送至中國請罪。一年後,明朝使節王進出使日本,與室町幕府官員發生糾紛,險些被扣留,朱棣震怒下拒絕日本前來“朝貢”,繼而倭患又生,永樂十三年倭寇犯山東,永樂十五年倭寇犯遼東,永樂十六年倭寇犯浙江,因明朝東南沿海守備森嚴,才未造成大禍。朱棣本人的態度也很寬容,經常將捕獲的倭寇放回,堅持要“懷之以德”,並於永樂十六年(公元1418年)派呂淵為使至日本申斥足利義恃,命其“悔過自新”。同年六月,日本派使團來華道歉,聲稱倭寇是“無賴鼠竊,非臣所知”。朱棣再次允許日本“朝貢”,但限令嚴格。明朝宣德四年(公元1429年),新任日本室町幕府首領足利義教被明宣宗冊封為“日本國王”,再次在國內全力捕倭,以求通好。明宣宗放寬了對日本朝貢的限制,從此時開始至嘉靖朝,兩國之間的官方貿易絡繹不絕,倭寇進犯雖時有發生,但一則明朝海防森嚴,二來日本國內此時打擊倭寇甚嚴,因此和平終是主流。

說到明朝初年,乃至終明一世的倭患,有個關鍵詞不得不提——朝貢貿易。

明朝初年,日本室町幕府之所以幾次在明朝的壓力下主動捕殺倭寇,甚至送倭寇頭目到明朝治罪,其原因不僅僅是懼於大明強盛的國力,更有對“朝貢貿易”巨大利潤的垂涎。每次“朝貢”,大明不僅有豐厚的賞賜和回贈,而且其在中國購買的絲綢、茶葉、瓷器等物品,倒賣到東南亞地區,轉眼就是10倍的利潤。朱棣時期,明朝屢屢以取消“朝貢貿易”相要挾,加上彼時明朝國力強盛,對朝貢的管制限令森嚴,沿海更囤積重兵,因此但凡大明“發怒”,日本方面就立刻“致歉”“捕倭”。用此法“和平解決”倭患問題,幾十年來屢試不爽。但是在朱棣死後,事情卻起了變化。

從明宣宗朱瞻基開始,明政府對日本朝貢使團的限制日益放松。朱棣時期,日本每次朝貢的人數、規模、攜帶貨物,都有嚴格的限制,但從宣德年間開始,管制逐漸松弛,日本使節經常夾帶私貨到中國販賣,包括明朝三令五申的違禁品“武士刀”。有時候,使臣私自夾帶的物品,甚至比官方貿易的貨物多10倍。日本使臣每次到來也非常跋扈,永樂七年(公元1409年)即發生過日本使臣在南京毆死平民的事,當時刑部要求嚴懲,朱棣最終“從寬”,只是讓日本方面賠償死者家屬千兩白銀。此後日本使臣更加跋扈,宣德五年(公元1430年)和宣德七年(公元1432年)發生了兩次日本使臣毆死中國商人的事,明宣宗僅發文“申斥”。景泰四年(公元1453年),臨清當地的指揮使譚敏,因勸解日本使臣莫要搶掠商旅,差點被日本使團圍毆致死,其麾下士兵,因有朝廷“嚴令”,皆不敢管。事情報到明景泰皇帝處,景泰皇帝卻下旨寬大,最終不了了之。成化四年(公元1468年),日本使臣在徐州驛站因對飯菜不滿,竟當眾鞭打驛站官員。明弘治元年(公元1488年),日本使臣在濟寧鬧事,當場殺死商人3名。諸多“外交糾紛”,明朝政府多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