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摸底(第2/3頁)

“瀚之所言極是,以中國之民,程度何能言此?我中國多數人民,並不知共和為何物,亦不知所謂法律,以及自由平等諸說為何義,驟與專制君主相離而入於共和,則以為此後無人能制我者,我但任意行之可也,其裊桀者,則以為人人可為大總統,即我亦應享此權利,選舉不可得,則舉兵以爭之耳,所謂‘二次革命’其明證也。”楊度有些激動的說道,“斯時君主乍去,中央威信,遠不如前,遍地散沙,不可收拾。無論誰為元首,欲求統一行政,國內治安,除用專制,別無他策。故共和伊始,凡昔日主張立憲者,無不反而主張專制。今總統制實行矣,雖有《約法》及各會議機關,似亦近於立憲,然而立憲者其形式,專制者其精神也。議者或又病其不能完全立憲,不知近數年中,設非政府采用專制精神,則中國欲求一日之安,不可得也。”

聽了楊度的話,楊朔銘微笑著點了點頭,沒有再說什麽,而是聽任楊度開始了他的長篇大論。

“故一言以蔽之:中國之共和,非專制不能治也。變詞言之,即中國之共和,非立憲所能治也。因立憲不足以治共和,故共和決不能成立憲;蓋立憲者,國家百年之大計,欲求教育、實業、軍事等各項事業之發達,道固無逾於此。然其效非倉卒所可期。至速之期,亦必十年二十年,行之愈久,效力愈大,歐洲各國之強盛,皆以此也。然觀今日之中國,舉國之人,人人皆知大亂在後,不敢思索將來之事,得日過日,以求苟安,為官吏者人懷五日京兆之心,謹慎之人,循例供職,不求有功,但求無過;其貪狡者,狗偷鼠竊,以裕私囊,圖為他日避亂租界之計。文人政客,間發高論,詆毀時流,而其心則正與若輩相聯,己無所得,遂有忮求之心,非真志士也;為元首者,任期不過數年,久者不過連任,最久不過終身,將來繼任者何人乎?其人以何方法而取此地位乎?與彼競爭者若幹人,被能安於其位否乎?其對國家之政策,與我為異為同,能繼續不變乎?一概無從預測。以如此之時勢,即令元首為蓋世英才,欲為國家立百年大計,確定立憲政治,然俯視些前,則泄泄沓沓,誰與贊襄?後顧將來,則渺渺茫茫,誰為繼續?所謂百年大計,烏從樹立耶?故不得已退而求維持現狀之法,用人行政,一切皆以此旨行之,但使對內不至及身而亂,對外不至及身而亡,已為中國之賢大總統矣。即令醉心憲政者,處其地位,恐亦同此心理,同此手法,無術更進一步也。故昔之立憲黨人,今皆沉默無言,不為要求憲政之舉;蓋亦知以立憲救共和,究非根本解決之計,無計可施,惟有委心任運,聽國勢之浮沉而已。當有賢大總統之時,而舉國上下,全是苟安心理,即已如此,設一日元首非賢,則並維持現狀而不能,且並保全一己之地位而不能,惟有分崩離析,將前此慘淡經營之成績,一舉而掃蕩無遺,以或歸於亡國一途而已矣,尚何百年大計之足論乎?”

此時的楊度並不知道,他剛才話裏所擔憂的事情,坐在他對面的這個年輕人,已經親眼見識過了。楊度也不知道,正是他在這個時代的遠見,改變了眼前的年輕人受後世填鴨式教育所形成的對他的偏見。

“先生曾言,今日之中國,欲求富強,先求立憲。欲求立憲,先求君主。而此君主,則非中國三代以後之君主也。”楊朔銘說道,“而必有此等君主,才有去‘父母政府’思想之民。”

“不錯。立憲者,國家有一定之法制,自元首以及國人,皆不能為法律以外之行動,人事有變,而法制不變;賢者不能逾法律而為善,不肖者亦不能逾法律而為惡,國家有此一定之法制以為之主體,則政府永遠有善政而無惡政,病民者日見其少,利民者日見其多,國中一切事業,皆得自然發達,逐年遞進,循此以至於無窮,則國可富強。而在立憲國,則富強實為易事,而謀國者難莫難於立憲之初,易莫易於立憲之後。初立憲時,官吏犯於故習,士民憚於更張,阻力至多,進行至苦,譬之火車擱之於軌道之外,欲其移轉尺寸,用力至多,費時至久,或仍無效;及幸而推入軌道,則機輪一轉,瞬息千裏矣。我國人無慮富強之難也,惟慮立憲之難已耳。立憲之後,自然富強,故曰:欲求富強,先求立憲者。而欲求立憲,先非求君主不可。”

“法美兩國皆為共和,亦復皆行憲政,則中國於共和國體之下,實行憲政,怎麽就不行呢?”黃韻芝聽了楊度的話,問道,“為什麽非要改共和而變君主呢?”

“試問夫人,法美兩國民眾,有舉兵以爭大總統的事情嗎?”楊度笑了笑,反問道,“我想夫人知道,沒有。我還想問夫人,為什麽法美兩國民眾沒有的事,而我國卻有呢?這是不是證明了我和瀚之說的,中國民眾在這方面,是不及美法民眾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