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5章 特赦

“國法草創,是故《趙律》中對於復仇一事沒有詳細條文,此次廷審,參照類似條文,與復仇有聯系的是《絕時殺人》,在《趙律疏議》中,絕時殺人應按‘故殺’罪懲處,‘以刃及故殺人者,斬’!”

大理寺外的廣場,名為“棘庭”,得名於周代的制度:大司寇聽獄棘木之下,這是裏公開審理案件的地方。

棘庭上,在數百人眾目睽睽下,頭戴獬豸冠的大理鄧析親自審理伍封復仇案,在讓提刑官公開證據,宣布了判決的理由後,鄧析對手帶枷鎖,站在堂下的伍封宣判道:“是故伍封持刃殺伯嚭,證據確鑿,依國法,當處以死刑!於秋後問斬!其從犯百余人,皆罰甲一紮!”

此言一出,堂上的理官們都暗自擦了一把汗,終歸是嚴懲重判了。而堂下的旁聽者,更是大吃一驚,尤其是公羊高等人目瞪口呆,這個判決比他們預想中還要更重許多。西門豹等名法學子開始為大理寺的公正執法拍手叫好,但周圍人數是他們百倍的鄴城工商、裏閭代表們,則義憤填膺,對於伍封的遭遇極為同情,紛紛表示不滿。

“啪!”

驚堂木重重敲在案幾上,讓喧嘩的棘廷為之一滯,鄧析也不管各界士、民如何不滿,依然面無表情地問道:“伍封,汝與汝之訟師可有異議?”

孫武親自出面,花費重金為伍封找來的訟師耷拉著腦袋,在訴訟的祖宗鄧析面前,他哪有翻天的本事?

而伍封雖然面色有些蒼白,但卻並無膽怯之色,只是朝鄧析頷首:“多謝大理費心,封並無異議。”

他又回過頭,對那些希望他無罪釋放的鄴城士、民行禮道:“父仇得報,封已經心滿意足。對於封個人而言,復仇無過,但對於國法而言,私下復仇殺人已經逾界,罪當死,封無話可說。大理秉承國法,公正無二,還望諸位勿要為難法官……”

伍封表明心意,然而他此言一出,棘庭的聽訟者更是一片嘩然,對他的同情更甚,對於宣判的理官,更是覺得他們不近人情,只知死扣條文,真是鐵石心腸的酷吏!

“酷吏……一群酷吏。”

也不知是誰最開始罵出了這個詞,最後半數的聽訟者都在咬牙切齒地盯著鄧析,罵他酷吏,將心裏的不滿和憤怒放到了這位理官身上。

鄧析卻不理會,正要宣布退庭,卻聽到一聲“且慢”,卻見一人在幾名羽林侍衛護送下,從庭外入內,正是趙國的太子趙恒,在場眾人連忙下拜行禮……

趙恒入庭後,朝鄧析和眾理官拱手,然後說道:“恒來此,是帶來了一份詔書,還要傳達君上的一席話……”

見太子親至,士、民們面色一喜,感覺事情還有轉機,大理寺的理官們則面面相覷,沒料到事情會如此發展,只有事先被趙無恤打過招呼的鄧析嘆了口氣,下拜接詔。

……

“民有冤屈,自有國法主持公正,豈能私自持刃殺人?若人人效仿,將置國法於何地?”

趙無恤的這份詔書很長,他首先嚴肅了律法,親自出面否定了私人復仇的合理性,宣布此事是趙國決不能放松的。自此以後,趙國將不再允許私人復仇,認為父母、親友、師長有冤屈的,大可上訴,郡縣不受理,就告到大理寺,大理寺不受理,就告到寡人的面前,寡人自然會按照律法,還冤死者一個公道!

他同時稱贊了大理鄧析的判處,在程序上是公正的,這一點毋庸置疑。

但他又說,因為寡人的疏忽,導致律法有缺漏,碩大一本《趙律》中,對於復仇殺人竟然沒有詳細的條文,只能參照類似條文判刑,如此一來,很容易造成理官依法判刑卻超出了罪犯應有刑量的情況……

是故,趙侯針對此次事件的特殊性,頒布了一個特赦令。

“特赦令?”一些人面面相覷,原來還有這種東西?

理官們卻無人有異議,因為在《趙律》裏,國君不受律法限制,公室的王子王孫犯法,也不經由大理寺,而是由獨立的公室法規加以審理,罪罰的標準也自然與官、民不一樣。

此外,“國君有特赦之權”,也是《趙律》開篇就規定好的事情。赦令又分大赦和小赦,大赦是遇有重要慶典、重大事件時,給有小罪的百姓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至於小赦,則是遇到特殊情況時,對個人的寬赦……

在趙國,在趙無恤開國時有一次大赦,但小赦,卻是建國之後頭一遭,不想卻用在伍封身上了。

趙恒看了一眼垂首接詔的鄧析,嘆了口氣,感覺有些對不起這位兢兢業業的老理官,但還是宣讀道:

“伍封故殺,按罪當死,視其能自首認罪,且國法無專管復仇之律令,未免判處有失公正。寡人不赦其罪,只赦其刑,免伍封死刑,抄其家產,賠償伯氏後人,伍封本人剝奪爵祿,流放至海濱即墨縣服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