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2章 復仇之義(下)(第2/2頁)

他放下簡書,擡起頭笑道:“且看接下來的風浪會如何吹吧,真理越辯越明,這次民情與律法相沖突,看上去是一次大危機,其實也是在鄴城乃至於整個趙國普及法律的好機會。要知道,學宮之中,可不止一種聲音……”

……

伍封復仇案之後的第七日,公羊高等人如同往日一樣,站在漳水邊的廣場上向路過的士人闡述伍封復仇一事的合理性。

建立十多年後,學宮已經從草創走向了成熟,除了被趙侯大為推崇的“自然格物之學”和“工匠之學”“名法之學”外,也有其他學派茁壯成長。在子張、曾參等人進入學宮後,孔門儒家便在漳水之畔生根發芽,曾參後來隨趙操去了瑯琊,但子張卻在這裏留了下來,他試圖將孔門的理念和趙國提倡的東西加以結合。

不過子張氏之儒還沒混出名堂,反倒乘著這次伍封復仇案,公羊高這個孔門後輩手持他的“大復仇”理論強勢崛起。因為這種觀念和趙人慷慨悲歌的性格切合,一時間風頭無二,哪怕不是儒家的追隨者,也會對這種觀念有很強的認同感,畢竟不管是哪裏人,家族長輩的對他們的耳提面命便是:血親之仇不可不報。

然而今日在公羊高面前聚集的人卻沒有往日多,因為在與他們相隔不遠的地方,一位年輕學子,也默不作聲地在石板上,用漿糊將幾大張寫滿黑字的粗糙黃紙張貼上去。

“《復仇議》?”

看著那紙上的大標題,再一讀後面的內容,便可以知道,這人是和公羊高唱反調的。

“小子西門豹,才識學淺,但對伍封復仇一案,卻有些與公羊高不同的見解。”

昔日的城郊孩童西門豹已經長大成人,進入臨漳學宮就學,他雖然年輕,卻並不怯場,在人群聚集起來後,開始闡述自己的看法。

名法之學的反擊,開始了……

……

“孔丘說,枕著武器,伺機報仇,是為人子女的孝義,公羊高將此事視為真理。誠然,為父母復仇殺死仇人,這的確是自古以來的規矩。然而,如今趙國早已不是三代那種以口頭言辭為法,以氏族家規為律的時代了,國法就鑄在大理寺門口的大鼎上供人查閱,但凡有冤屈,國法都會主持正義,而不必私下報復。”

“依據趙律,殺人者應當伏罪,此乃趙國法規,無論是鄴城還是郡縣,執法均不能兩樣。伍封為報父仇而殺人,固然情有可原,但若因為所謂孝義,便認定伍封無罪,以此廢止國家刑法,並作為處理類似案件之準則,趙國必定會多災多難。須知,人人皆有兒女,兒女皆有父母,若在街巷上因小事起了沖突,殺人性命,事後卻以敬愛父母為借口推脫罪責,而律法不能加以懲處,惡行便會肆無忌憚地萌生。因孝義而妨害公法,真心正存良善的人不會做這種事,用公法遷就私情,邦國就會陷入混亂。”

“聖賢君主開始做一件事,必定考慮到其的後果,君上既然以法治國,大理寺便不容輿情逼壓。依小子所見,大理應當嚴格執行國法,按照刑律處置伍封,萬萬不能使其脫罪……”

“此子不錯,將吾等沒機會說的話全說出來了!”

大理寺內,讀完《復仇議》後,鄧析十分高興,在忍了數日後,他們名法一派終於發出了屬於自己的聲音。趙無恤大力扶持十余年後,名法之學也產生了不少人才,但真正能如鄧析這樣挑大梁的著實不多,這西門豹卻是年輕一輩的佼佼者。

“若是多一些為國法說話的人便好了。”

鄧析很希望,這份《復仇議》能夠為大理寺的判決張目,讓鄴城百姓稍微理解一下他們的難處。

然而事與願違,這次風波注定不能就這麽簡單結束,西門豹發聲後的次日,就在他張貼《復仇議》的石板旁邊,又一篇新鮮出爐的邸報也被貼了上去,上面赫然寫著《駁復仇議》!而作者,正是公羊高本人。

後人總結說,正是這次案件,揭開了法儒千年大撕逼的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