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1章 復仇之義(上)

清明剛過,小雨中的鄴城一片清爽,本應該是街巷無人,然而位於內城區的館舍,此時此刻卻被人圍得水泄不通。穿著皂色布衣,手拿棍棒的執金吾已經將這一片完全封鎖起來。

“發生了何事?”有來得晚的人不解地問道。

“出命案了。”說話的人小心翼翼。

“誰死了?”來者大吃一驚,內城戒備森嚴,大街小巷經常有執金吾執勤,尤其這館舍更是重中之重,光天化日之下,誰敢在這殺人?

於是又是一陣議論紛紛,許多人很想擠到前面去看看裏面的光景。

然而街上卻響起了一陣吆喝:“大理寺辦案!無關者避讓!”

執金吾們站得更直了,不多時,幾輛四輪馬車駛來,執金吾的頭目連忙到馬車門前撐傘,接著從車上走下一位頭戴獬豸冠的黑衣理官,長須及胸,年逾六旬,下來後擡頭看了看天氣,又掃了一眼周圍。

有認出他的勛貴子弟不由倒吸了一口涼氣:“大理鄧析,能讓六卿之一的鄧子親來,怕是驚天大案!”

有知情者悄悄告訴他:“聽說是吳國的奸臣伯嚭被殺了!”

“殺得好!”此言剛盡,立刻就引發了一陣贊賞,圍觀眾人的興致和好奇心,越發濃厚起來……

另一邊,鄧析已經神情嚴肅地步入館舍之中。這座館舍屬於鴻臚令轄下產業,專門接待國外的來賓,本應戒備森嚴,想要刺殺住在最裏面的伯嚭,非得殺出一條血路不可。然而就鄧析所見,一路上均無血跡,也沒有打鬥的跡象,這更加證實了外面目擊者的證詞:兇手是堂而皇之地入內的,衛兵們並未加以阻攔!

鄧析的眉頭又皺緊了幾分,等他步入到案發的屋子外時,先行到達的理官正在抄錄館舍內鴻臚吏的口供。鄧析詢問了幾句後,在下屬指引下走到門邊,頓時聞到屋內彌漫著濃濃的血腥味,甚至連窗戶紙上也有飛濺的血跡。

這屋子裝潢得很不錯,但卻被打鬥攪得成了一團亂麻:案幾被利器斬為兩截,上面的食物酒壺潑灑得滿地都是,目光一擡,便能看到一具胖大的無頭屍體橫倒在裏間門外。

而鄧析的得力助手,提刑官鄭矛,則正蹲在地上,小心翼翼地在屍身周圍畫石灰線,見到鄧析已至,連忙起身拱手:“見過大理。”

鄧析示意他免禮,用帛布蒙著口鼻過去一瞧,卻見那屍身穿著一套魯縞錦緞,腰間佩戴上好的玉佩,被砍了腦袋的脖頸朝裏,背上被重重刺了數劍,鮮血淋漓,流了一地……

“查清楚了麽?”鄧析也不寒暄,直截了當地發問,這是他們大理寺內部行事的風格。

鄭矛回道:“是兇殺無疑,且並非是為財而來。”

他走到門邊:“大理請看,兇手攜帶短劍破門而入,出現在正在用食的死者面前,舉劍便刺,死者擡起案幾格擋,卻傷了手掌,連忙掉頭逃跑,想要去裏間取武器,一邊逃還一邊呼救,卻在裏間門邊被兇手追上,背上先中一劍,撲倒在地後想要轉身求饒,卻被兇手用腳踩住,背上陸續中了三劍,每一劍都故意避開了要害,最後才生生砍了死者的首級……”

學著兇手比劃了一下揮劍砍首級的動作後,鄭矛結束了陳述。

經過十多年發展,趙國的刑律和問罪制度已經較為完善,至少達到了秦漢的標準。

“獄事莫重於大僻,大僻莫重於初情,初情莫重於檢驗。蓋死生出入之權輿,直枉屈伸之機括,於是乎決法中。”在趙無恤的影響下,鄧析已經完全接受了這種觀點,並且不斷告戒審案人員不能輕信口供,提刑官必須親臨現場。

所以每逢有案件,大理寺下屬提刑官便會首先出動,用臨漳學宮裏的一些法門勘察現場,檢驗屍傷,從而判斷死因,與摘錄的口供相互佐證,現場的一切都要摘錄在紙上作為档案收藏。從而確定嫌疑人,進而將證據遞交給專門負責審案的理官,對案件進行審理。

於是說完之後,鄭矛立刻請示鄧析:“大理,死者為前吳國大宰伯嚭,據目擊者稱,殺人者乃官大夫伍封,證據確鑿,伍封乃故意殺人後逃逸,還望大理能發出告示,大索內城,封其家宅,將其逮捕歸案!”

鄧析苦笑著搖了搖頭:“你說的不錯,但是,伍封他沒有逃逸。”

“啊!?”鄭矛因為來的早,剛好錯過了那場好戲。

鄧析道:“伍封殺人之後,便攜帶伯嚭首級,徑自前往大理寺自首認罪,對於自己所犯罪行,他供認不諱!”

……

從鄭國到趙國,鄧析做了一輩子律令工作,是他將趙國的律法從無到有地建設起來,之所以不斷細化那些條款,是為了能讓案件清晰明了,從中排除人的主觀斷定,讓審理能夠趨近於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