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衣食(第4/7頁)

罌粟之名,始見於宋初的《開寶本草》。宋末楊士瀛的《直指方》,始雲其殼可以治痢。明王璽《醫林集要》,才知以竹刀刮出其津,置瓷器內陰幹。每服用小豆一粒,空心溫水化下,然皆以作藥用。俞正燮《癸巳類稿》雲:“明四譯館同文堂外國來文八冊,有譯出暹羅國來文,中有進皇帝鴉片二百斤,進皇後鴉片一百斤之語。又《大明會典》九十七、九十八,各國貢物,暹羅、爪哇、榜葛剌三國,俱有烏香,即鴉片。”則明時此物確系貢品。所以神宗皇帝久不視朝,有疑其為此物所困的。然其說亦無確據。今人之用作嗜好品,則實由煙草引起。清黃玉圃《台海使槎錄》雲:“鴉片煙,用麻葛同雅土切絲,於銅鐺內煎成鴉片拌煙。用竹筩,實以棕絲,群聚吸之。索直數倍於常煙。”《雍正硃批諭旨》:七年,福建巡撫劉世明,奏漳州知府李國治,拿得行戶陳達私販鴉片三十四斤,擬以軍罪。臣提案親訊。陳達供稱鴉片原系藥材,與害人之鴉片煙,並非同物。當傳藥商認驗。僉稱此系藥材,為治痢必須之品,並不能害人。惟加入煙草同熬,始成鴉片煙。李國治妄以鴉片為鴉片煙,甚屬乖謬,應照故入人罪例,具本題參。則其時的鴉片,尚未能離煙草而獨立。後來不知如何,單獨抽吸,其害反十百倍於煙草了。

中國食物從外國輸入的甚多。其中最重要的,自然當推蔗糖,其法系唐太宗時,得之於摩揭它的,見《唐書?西域傳》。前此的飴,是用米麥制的。大徐《說文》新附字中,始有糖字。字仍從米,釋以飴而不及蔗,可見宋初蔗糖尚未盛行。北宋末,王灼撰《糖霜譜》,始備詳其產地及制法。到現在,蔗糖卻遠盛於飴糖了。此外菜類如苜蓿,果品如西瓜等,自外國輸入的還很多。現在不及備考。

中國人烹調之法,在世界上是首屈一指的。康有為《歐洲十一國遊記》,言之最詳。但調味之美,和營養之佳良,系屬兩事,不可不知。又就各項費用在全體消費中所占的成分看,中國人對於飲食,是奢侈的。康有為《物質救國論》說:國民的風氣,侈居為上,侈衣次之,侈食為下。這亦是我國民不可不猛省的。

衣服的進化,當分兩方面講:一是材料,一是裁制的方法。

《禮運》說“未有麻絲,衣其羽皮”。這只是古人衣服材料的一種。還有一種,是用草的。《禮記?郊特牲》說:“黃衣黃冠而祭,息田夫也。野夫黃冠。黃冠,草服也。大羅氏,天子之掌鳥獸者也,諸侯貢屬焉。草笠而至,尊野服也。”《詩經》:“彼都人士,台笠緇撮。”《毛傳》:“台所以禦暑,笠所以禦雨也。”《鄭箋》:“台,夫須也。都人之士,以台為笠。”《左氏》襄公十四年,晉人數戎子駒支道:“乃祖吾離,被苫蓋。”《注》:“蓋,苫之別名。”《疏》雲:“言無布帛可衣,惟衣草也。”《墨子?辭過》雲:“古之民未知為衣服時,衣皮帶茭。”孫詒讓《閑詁》說:“帶茭,疑即《喪服》之絞帶,亦即《尚賢篇》所謂帶索。”案《儀禮?喪服傳》雲:“絞帶者,繩帶也。”又《孟子?盡心上篇》:“舜視棄天下,猶棄敝屣也。”《注》雲:“屣,草履。”《左氏》僖公四年,“共其資糧屝屨。”《注》雲:“屣,草屨。”可見古人衣服冠履,都有用草制的。大概古代漁獵之民,以皮為衣服的材料。所以《詩經?采菽》鄭《箋》說黻道:“古者田漁而食,因衣其皮,先知蔽前,後知蔽後。”參看下文。而後世的甲,還是用革制的。戴在頭上的有皮弁,束在身上的有革帶,穿在腳上的有皮屨。夏葛屨,冬皮屨,見《儀禮?士冠禮》、《士喪禮》,履以絲為之,見《方言》。農耕之民,則以草為衣服的材料。所以《郊特牲》說黃衣黃冠是野服。《禹貢》:揚州島夷卉服,冀州島夷皮服,島當作鳥,《疏》言偽孔讀鳥為島可見。觀野蠻人的生活,正可知道我族未進化時的情形。

麻絲的使用,自然是一個大發明。絲的使用,起於黃帝元妃嫘祖,說不足信,已見上章。麻的發明,起於何時,亦無可考。知用麻絲之後,織法的發明,亦為一大進步。《淮南子?汜論訓》說:“伯余之初作衣也,緂麻索縷,手經指掛,其成猶網羅。後世為之機杼勝復,以領其用,而民得以揜形禦寒。”手經指掛,是斷乎不能普遍的。織法的發明,真是造福無窮的了。但其始於何時,亦不可考。絲麻發明以後,皮和草的用途,自然漸漸的少了。皮的主要用途只是甲。至於裘,則其意不僅在於取暖,而兼在於美觀。所以古人的著裘,都是把毛著在外面,和現在人的反著一樣。《新序?雜事》:“虞人反裘而負薪,彼知惜其毛,不知皮盡而毛無所傅。”外面罩著一件衣服,謂之裼衣。行禮時,有時解開裼衣,露出裏面的裘來,有時又不解開,把他遮掩掉,前者謂之裼,後者謂之襲。藉此變化,以示美觀。無裼衣謂之“表裘”為不敬。絺綌之上,亦必加以禪衣謂之裼。窮人則著毛織品,謂之褐。褐倒是專為取暖起見的。現在畜牧和打獵的事業都衰了,絲棉較皮貨為賤。古代則不然。裘是比較普遍的,絲棉更貴。二十可以衣裘帛,《禮記?內則》。五十非帛不暖。《禮記?王制》。庶人亦得衣犬羊之裘,即其明證。絲棉新的好的謂之纊,陳舊的謂之絮。見《說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