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貨幣

交換是現社會重要的經濟機構,貨幣則是交換所藉之以行的。所以貨幣制度的完善與否,和經濟的發達、安定,都有很大的關系。中國的貨幣制度,是不甚完善的。這是因為(一)中國的經濟學說,注重於生產消費,而不甚注重於交換,於此部分,缺乏研究。(二)又疆域廣大,各地方習慣不同,而行政的力量甚薄,不能控制之故。

中國古代,最普遍的貨幣,大約是貝。所以凡貨財之類,字都從貝,這是捕漁的民族所用。亦有用皮的,所以國家以皮幣行聘禮、婚禮的納征,亦用鹿皮,這當是遊獵民族所用。至農耕社會,才普遍使用粟帛。所以《詩經》說“握粟出蔔”,又說“抱布貿絲”。珠玉金銀銅等,都系貴族所需要。其中珠玉之價最貴,金銀次之,銅又次之,所以《管子》說:“以珠玉為上幣,黃金為中幣,刀布為下幣。”《國蓄》。古代的銅價,是比較貴的。《史記?貨殖列傳》、《漢書?食貨志》,說當時的糶價,都是每石自20文至80文。當時的衡量,都約當現代五分之一。即當時的五石,等於現在的一石。當時量法用斛,衡法稱石,石與斛的量,大略相等。其價為100文至400文。

漢宣帝時,谷石五錢,則現在的一石谷,只值25文。如此,零星貿易,如何能用錢?所以孟子問陳相:許行的衣冠械器,從何而來?陳相說:都是以粟易之。《滕文公上篇》。而漢朝的賢良文學,說當時買肉吃的人,也還是“負粟而往,易肉而歸”。《鹽鐵論?散不足篇》。可見自周至漢,銅錢的使用,並不十分普遍。觀此,才知道古人所以有許多主張廢除貨幣的。若古代的貨幣使用,其狀況一如今日,則古人即使有這主張,亦必審慎考慮,定有詳密的辦法,然後提出,不能說得太容易了。自周至漢,尚且如此,何況夏殷以前?所以《說文》說:“古者貨貝而寶龜,周而有泉,至秦廢貝行錢。”《漢書?食貨志》說貨幣的狀況:“自夏殷以前,其詳靡記”,實在最為確實。《史記?平準書》說:“虞夏之幣,金為三品:或黃,或白,或赤,或錢,或布,或刀,或龜貝。”《平準書》本非《史記》元文,這數語又附著篇末,其為後人所竄入,不待言而可明了。《漢書?食貨志》又說:“大公為周立九府圜法。黃金方寸而重一斤。錢圜函方,函即俗話錢眼的眼字。輕重以銖。布帛廣二尺二寸為輻,長四丈為匹。大公退,又行之於齊。”案《史記?貨殖列傳》說:“管子設輕重九府。”《管晏列傳》說:“吾讀管氏《牧民》、《山高》、《乘馬》、《輕重》、《九府》,”則所謂九府圜法,確系齊國的制度。但其事起於何時不可知。說是太公所立,已嫌附會,再說是太公為周所立,退而行之於齊,就更為無據了。古代的開化,東方本早於西方。齊國在東方,經濟最稱發達。較整齊的貨幣制度,似乎就是起於齊國的。《管子?輕重》諸篇,多講貨幣貨物相權之理,可見其時貨幣的運用,已頗靈活。《管子》雖非管仲所著,卻不能不說是齊國的書。《說文》說周而有泉,可見銅錢的鑄造,是起於周朝,而逐漸普遍於各地方的。並非一有銅錢,即各處普遍使用。

古代的銅錢,尚且價格很貴,而非普通所能使用,何況珠玉金銀等呢?這許多東西,何以會與銅錢並稱為貨幣?這是因為貨幣之始,乃是用之於遠方,而與貴族交易的。《管子》說:“玉起於禺氏,金起於汝、漢,珠起於赤野。東西南北,距周七千八百裏,《通典》引作七八千裏。水絕壤斷,舟車不能通。先王為其途之遠,其至之難,故托用於其重。”《國蓄》。又說:“湯七年旱,禹五年水,湯以莊山之金,禹以歷山之金鑄幣,而贖人之無饘賣子者。”《山權數》。此等大批的賣買,必須求之於貴族之家。因為當時,只有貴族,才會有大量的谷物存儲。如《山權數篇》又言丁氏之家粟,可食三軍之師。於此,可悟古代商人,多與貴族交接之理,而珠玉金銀等的使用,亦可無疑義了。珠玉金銀等,價均太貴,不適宜於普通之用。只有銅,價格稍賤,而用途極廣,是普通人所寶愛,而亦是其所能使用的。銅遂發達而成普通的貨幣,具有鑄造的形式。其價值極貴的,則漸以黃金為主,而珠玉等都被淘汰。

錢圜函方,一定是取象於貝的。所以錢的鑄造,最初即具有貨幣的作用。其為國家因民間習用貝,又寶愛銅,而鑄作此物,抑系民間自行制造不可知。觀《漢書》輕重以銖四字,可見齊國的銅錢,輕重亦非一等。限制其輕重必合於銖的整數,正和限制布帛的長闊一樣。則當時的錢,種類似頗復雜。觀此,銅錢的鑄造,其初似出於民間,若原出國家,則必自始就較整齊了。此亦可見國家自能發動的事情,實在很少,都不過因社會固有的事物,從而整齊之罷了。到貨幣廣行以後,大量的鑄造,自然是出於國家。因為非國家,不能有這大量的銅。但這只是事實如此。貨幣不可私鑄之理,在古代,似乎不甚明白的。所以漢文帝還放民私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