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住行

住居,亦因氣候地勢的不同,而分為巢居、穴居兩種。《禮運》說:“冬則居營窟,夏則居檜巢。”見上章。《孟子》亦說:“下者為巢,上者為營窟。”《滕文公?下篇》。大抵溫熱之地為巢,幹寒之地,則為營窟。巢居,現在的野蠻人,猶有其制。乃將大樹的枝葉,接連起來,使其上可以容人,而將樹幹鑿成一級一級的,以便上下。亦有會造梯的。人走過後,便將梯收藏起來。《淮南子?本經訓》所謂“托嬰兒於巢上”,當即如此。後來會把樹木砍伐下來,隨意植立,再於其上橫架許多木材,就成為屋子的骨幹。穴居又分■穴兩種:(一)最初當是就天然的洞窟,匿居其中的。(二)後來進步了,則能於地上鑿成一個窟籠,而居其中,此之謂穴。古代管建設的官,名為司空,即由於此。(三)更進,能在地面上把土堆積起來,堆得像土窯一般,而於其上開一個窟籠,是之謂■,亦作復。再進化而能版築,就成為墻的起源了。以棟梁為骨格,以墻為肌肉,即成所謂宮室。所以直至現在,還稱建築為土木工程。

中國民族,最初大約是湖居的。(一)水中可居之處稱洲,人所聚居之地稱州,州洲雖然異文,實為一語,顯而易見。古州島同音,洲字即島字。(二)古代有所謂明堂,其性質極為神秘。一切政令,都自此而出。讀惠棟《明堂大道錄》可見。阮元說:這是由於古代簡陋,一切典禮,皆行於天子之後,後乃禮備而地分,《揅經室集明堂說》。這是不錯的。《史記?封禪書》載公玉帶上《明堂圖》,水環宮垣,上有樓,從西南入,名為昆侖,正是島居的遺象。明堂即是大學,亦稱辟雍。辟壁同字,正謂水環宮垣。雍即今之壅字,壅塞,培壅,都指土之增高而言,正象湖中島嶼。(三)《易經》泰卦上六爻辭,“城復於隍”。《爾雅?釋言》:“隍,壑也。”壑乃無水的低地。意思還和環水是一樣的。然則不但最初的建築如明堂者,取法於湖居,即後來的造城,必環繞之以濠溝,還是從湖居的遺制,蛻化而出的。

文化進步以後,不藉水為防衛,則能居於大陸之上。斯時藉山以為險阻。讀第四、第八、第九三章,可見。章炳麟《太炎文集》有《神權時代天子居山說》,可以參考。再進步,則城須造在較平坦之地,而藉其四周的山水以為衛,四周的山水,是不會周匝無缺的,乃用人工造成土墻,於其平夷無險之處,加以補足,是之謂郭。郭之專於一面的,即為長城。城是堅實可守的,郭則工程並不堅實,而且其占地太大,必不能守。所以古代只有守城,絕無守郭之事。即長??亦是如此。中國歷代,修造長城,有幾個時期。(一)為戰國以前。齊國在其南邊,造有長城,秦、趙、燕三國,亦在北邊造有長城。後來秦始皇把他連接起來,就是俗話所稱為萬裏長城的。此時南方的淮夷,北方的匈奴,都是小部落。到漢朝,匈奴強大了,入塞的動輒千騎萬騎,斷非長城所能禦;而前後兩呼韓邪以後,匈奴又賓服了;所以終兩漢四百年,不聞修造長城。魏晉時,北方喪亂,自然講不到什麽遠大的防禦規模。拓跋魏時,則於北邊設六鎮,藉兵力以為防衛,亦沒有修造長城的必要,(二)然至其末年,情形就大不相同了。隋代遂屢有修築。此為修造長城的第二時期。隋末,突厥強大了,又非長城所能禦。後來的回紇、契丹亦然。所以唐朝又無修築長城之事。(三)契丹亡後,北方的遊牧部族,不能統一,又成小小打搶的局面。所以金朝又要修造一道邊墻,從靜州起,迤邐東北行,達女真舊地。此為修造長城的第三時期。元朝自然無庸修造長城。(四)明時,既未能將蒙古征服,而蒙古一時亦不能統一。從元朝的汗統斷絕以後,至達延汗興起以前,蒙古對中國,並無侵犯,而只有盜塞的性質,所以明朝又修長城,以為防衛。現代的長城,大概是明朝遺留下來的。總而言之,小小的寇盜,屯兵防之,未免勞費,無以防之又不可。造長城,實在是最經濟的方法。從前讀史的人,有的稱秦始皇造長城,能立萬世夷夏之防,固然是夢話。有的議論他勞民傷財,也是胡說的。晁錯說秦朝北攻胡貉,置塞河上,只是指秦始皇時使蒙恬新辟之土。至於其余的長城,因戰國時秦、趙、燕三國之舊,繕修起來的,卻並沒有費什麽工力。所以能在短時間之內,即行成功。不然,秦始皇再暴虐,也無法於短時間之內,造成延袤萬余裏的長城的。漢代的人,攻擊秦朝暴虐的很多,未免言過其實,然亦很少提及長城的,就是一個證據。

古代的房屋,有平民之居和士大夫之居兩種。士大夫之居,前為堂,後為室。室之左右為房。堂只是行禮之地,人是居於室中的。室之戶在東南,牖在西南,北面亦有牖,謂之北牖。室之西南隅,即牖下,地最深隱,尊者居之,謂之奧。西北隅為光線射入之地,謂之屋漏。東北隅稱宦。宦養也,為飲食所藏。東南隅稱宦,亦深隱之義。室之中央,謂之中霤,為雨水所溜入。此乃穴居時代,洞穴開口在上的遺象。古之牖即今之窗,是開在墻上的。其所謂窗,開在屋頂上,今人謂之天窗。平民之居,據晁錯《移民塞下疏》說:“古之徙遠方以實廣虛也,先為築室。家有一堂二內。”《漢書》注引張晏曰:“二內,二房也。”此即今三開間的屋。據此,則平民之居,較之士大夫之居,就是少了一個堂。這個到現在還是如此。士大夫之家,前有廳事,即古人所謂堂。平民之家無有。以中間的一間屋,行禮待客,左右兩間供住居,即是一堂二內之制。簡而言之,就是以室為堂,以房為室罷了。古總稱一所屋子謂之宮。《禮記?內則》說:“由命士以上,父子皆異宮”,則一對成年的夫妻,就有一所獨立的屋子。後世則不然。一所屋子,往往包含著許多進的堂和內,而前面只有一個廳事。這就是許多房和室,合用一個堂、包含在一個宮內,較古代經濟多了。這大約因為古代地曠人希,地皮不甚值錢,後世則不然之故。又古代建築技術的關系淺,人人可以自為,士大夫之家,又可役民為之。後世則建築日益專門,非雇人為之不可。《論衡?量知篇》:“能斫削柱梁,謂之木匠。能穿鑿穴坎,謂之土匠。”則在漢代,民間建築,亦已有專門的人。這亦是造屋的人,要謀節省的一個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