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漂向內戰(第4/4頁)

之後的內戰主要在陸地之上進行,但議會仍需要海軍。一來防範外國幹涉;二來阻止保王黨人私運軍火,用以圍攻諸如萊姆(Lyme)和普利茅斯這樣的港口城鎮;三來保衛他們的貿易和供給,以防備私掠船和海盜的襲擊。議會軟硬兼施,招募了新的海軍。到1643年初,海軍的月薪從原來的15先令上漲至19先令。與此同時,1642年一道法令將強征兵役的政策延續了一年,而之後又數度順延,直至1660年。在1643年4月的一紙令狀中,酒館和旅店被迫“接納並招待所有被強征入伍的海軍、水手、船員,無論他們是服役於議會軍船還是充作戰船的商船。軍鼓擂擊、令狀宣讀之後,號令即時生效,船員就應登船備航”27。即便我們假設船員強制服役的薪餉早已付清,那在鼓鳴令宣後就要入伍,這仍然昭示了強征之野蠻,難免讓人憶及亨利八世的時代。

在內戰期間,海軍在夏季約有6000名士兵,冬季則維持在2000名左右。雖也有新造船只入列,但多是小型快速的護航艇。因此,海軍所需的海員數量與征收船費時期相差無幾。議會的組織更有效率,財源較國王來說也更為寬廣,因此能夠給海軍士兵們高薪良餉。第一次內戰於1646年告一段落,國王查理對蘇格蘭投降,被移交給議會,慘遭囚禁。直到此時,議會仍堅信其初衷是從佞臣手中拯救國王。但是由於革命派內部就如何處置國王一事爭執不下,而對勝利之後的革命深度和廣度也意見不一,這一初衷越發難以維系。內部的分化給了王黨可乘之機,1648年,他們再次舉旗反擊。這一次,相當一部分海軍投向保王黨,其原因並不在於他們如1642時那般缺衣少食,而只是對議會妄圖撇國王而專統的行徑感到不齒。雖然也有船員的支持,但是叛投保王黨的帶頭人主要還是軍官。國王年輕而勇猛的侄子魯伯特親王(PrinceRupert)發號施令,帶領著他的部下前往荷蘭。此時的議會軍滿是政官將帥之才,輕易俘獲大部分叛軍。當敗勢昭然時,絕大多數船員與其叛船一道重歸議會軍營。來年年初,查理一世被處以極刑。

雖然獲得了內戰的勝利,但議會遠未能安歇。蘇格蘭議會仍懷有二心,而保王派也大量零散在邊區村落,諸如錫利群島(ScillyIsles)等地;愛爾蘭的反英起義還未平息,國際的輿論卻因誅君一事甚囂塵上。可以說,這一新政權在其有生之年從未得片刻安寧。海軍比陸軍更為必需,畢竟最危險的敵人都在海峽彼岸。在處決國王後不久,議會就著手於建造新的戰艦,而這一安排影響深遠。

“堅決革新”號(ConstantReformation),詹姆斯一世時期的巨輪,後來被加建了兩層,又裝載了更多的火炮。此圖由老凡·德·威爾德所繪。這艘船在1648年保王派的起義後被帶到了尼德蘭。(國家海事博物館,PZ7253)

從某種意義上說,這才是英格蘭海軍騰飛的起點。在過去的兩個半世紀中,英格蘭海軍的發展起落不定。它曾在亨利五世、亨利八世、伊麗莎白和查理一世時期暫獲輝煌,也自從亨利七世起便維持著相當規模,但它從不曾有時機獲得實質性的成長。查理一世的艦隊並不比亨利八世來得可觀,甚至相較於亨利五世,都難稱壯大。

但這一切在17世紀中葉都將徹底改變。1642年,議會接管了35艘狀況尚佳的戰船。這些戰船若在滿載狀態,船員數將達到7300人。到1652年,這一數據翻了一番,達到102艘戰船,12500名船員之多。而到1660年查理二世復辟之時,海軍已擁有戰船157艘、士兵21900人。在短短的18年間,海軍規模幾乎擴大了2倍。而在此後的兩個世紀中,雖然每一次戰鬥都為海軍提供了成長的契機,但短期內如此快速的擴張卻再未得見。其實,只要財政狀況良好、政府得民心、戰爭不曠日持久,那對於英格蘭來說要維持一支6000名士兵左右的軍隊並非難事。但是自1649年以降,上述條件往往難以全部滿足,而軍隊所需的人數也遠遠不止6000。

在1649至1660年間,共和軍需要與外逃的保王黨作戰,需要降伏蘇格蘭、愛爾蘭的反抗,還要應對法國、荷蘭和西班牙名目繁多的滋擾。戰場上的不斷勝利為不列顛增加了海外領地,擴展了帝國的疆域。戰爭的技藝也得到了徹底革新,因為在1653年,海軍首次使用一字排開的陣形。自此往後,戰船和商船的區別越發顯著,因為只有專門設計的戰船才能在對敵時以相近馬力一字排開。也正是從此時起,國家的海軍實力開始完全仰仗於專門設計的戰船。人們再難看到改宗換信的商人憑一己之力抵擋海軍主力艦隊的場景。由於海軍分隊被派往地中海和西印度群島(雖然主力仍留在祖國周邊海域),戰爭的規模也因此擴大了。英格蘭在此之前就已經占領了巴巴多斯島、弗吉尼亞、新英格蘭等殖民地,但這些都是私人探險的產物。1656年,英格蘭海軍、陸軍聯手,占領了牙買加,這是英格蘭第一次以國家的名義開始在歐洲之外爭奪殖民地。從此,海上帝國對於海外資源的掠奪競爭更趨白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