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漂向內戰(第3/4頁)

炮術(1620~1850)

火炮不過是一頭封閉的管子而已。若炮管內出現爆炸,力量會從一個方向湧出,就能將炮彈推出炮口。炮彈既可以從炮口填裝,也可以從後膛裝填。如果從炮口裝填,火藥和炮彈將會從敞開的一端塞進去。從後膛上藥的火炮需要通過某種方式打開封閉的一端。在都鐸王朝時期,這一過程是由可拆卸的隔離箱完成的,人們打開隔離箱後用火藥填滿彈倉,再將隔離箱裝回炮身。這樣的火炮體形要小,對敵時能適用於對人的瞄準和射擊。由於機械精密水平不高,後膛裝彈對開炮者也會造成生命威脅。由於火藥技術的進步,後膛上彈的火炮逐漸被淘汰。

火藥由硝石、硫黃和木炭混合制成。早期的蛇紋石粉是一種簡單混合物,其成分會在震動中相互分離,吸收潮氣,內部的空氣無法自由循環。17世紀早期,粒狀火藥粉很常見,它由大小適中的顆粒制成,但是火炮必須做得很結實才可以容納這樣的火藥粉。到19世紀,在圓筒或烤箱裏制火藥成為常事,這樣可以讓火藥燒得更為均勻,同時也可以提高火藥效能。

早期的火炮,特別是那種後膛裝填的火炮,都是分塊組建,然後用鐵環將這些部件綁在一起的,因此“炮筒”(barrel)這個詞到現在都還在用。體積稍大的火炮,用模具制造產量更高,火炮制造最初用黃銅(事實上是一種更像青銅的合金),後來用價格低廉很多的鐵。鑄炮仍然保留著古代火炮的特點,包括加固的環狀物和雙彎曲線,從這些可以想到炮筒構造。每一座火炮後膛那頭都有一個球或尾鈕,可以更好地固定系留索。17世紀之後,英格蘭艦隊使用的大多是鐵質炮,青銅用來建造戰艦。在接下來幾十年中,炮兵委員會的炮隊巡視員托馬斯·布羅姆菲爾德(ThomasBlomefield)使用擴展鋼鐵工廠的新技術來提高鑄炮技術。布羅姆菲爾德通過在尾鈕上面增加了一個環幫助固定後膛繩索,簡化了火炮的設計,提高了效能。正是這種火炮,幫助納爾遜上將在拿破侖戰爭中贏得了勝利。

大約1800年,炮手發動暴亂。此事剛好發生在船艦的後甲板上,有一個人已經倒下了,另外一個人受傷了。(國家海事博物館,PU8487)

炮架的設計對英軍戰勝西班牙無敵艦隊至關重要,因為西班牙人使用的炮架更適用於陸地,卻並不適用於海戰。

英格蘭人采用的是可運輸(以其小木輪命名)炮架,在船上只占很小空間。大約在1620年往後,火炮可以由後膛繩索控制,移位到可以重新上膛的位置。一卷舊繩捆住火藥和炮彈塞入炮筒後,炮尾的繩索控制它們無法發射出來。當準備就緒時,需要炮架兩邊拖動滑輪的士兵負責把炮彈從炮口發射出去。直到大約1780年時,引爆火炮還需要將點燃的火柴扔進點火孔。大約1780年之後,用於步槍的燧發裝置開始應用在火炮上,讓火炮得以同時開火,這讓英軍在瞄準目標方面享有戰略優勢。

國王建造巨型戰艦的政治意圖顯然被民眾忽視了,民眾的躁動開始呈現出起義的態勢。查理對蘇格蘭的長老會主教征稅卻遭到反抗。為平息叛亂,查理從東海岸起航向福斯灣(FirthofForth)發動進攻,國王握有天時,卻不具地利、人和。相較於查理軍中練得半吊子的強征軍,蘇格蘭訓練有素的職業軍在質量上要優越得多,且在人數上也遠超查理軍。與此同時,荷蘭和西班牙相繼進犯海域,在肯特岸邊的唐斯(Downs)與英軍糾纏。被迫無奈下,國王只能於1640年再次召開議會,籌集再次征戰蘇格蘭的軍費。末了,征戰仍以失敗告終。

直至1641年春,議會都是這個國度內頗具效率的機構。它意圖將國王特權限定在一定範圍之內。議會取消了許多陳舊的封建特權,這麽做部分出於捍衛公民自由,更多的是為了凸顯議會自身的重要性。船費被判為非法,所有以船費為財源的基金都被勒令歸還。毋庸置疑,1642年內戰將至時,皇家海軍的海員們肯定是支持議會的。一月,來自查塔姆的2000名士兵進入倫敦,相信“偉大的艦船之母——議會,其完美之可貴可匹敵整個王國,而此時卻搖搖欲墜、岌岌可危。”25隨後,議會任命沃裏克(Warwick)伯爵執掌軍隊。當他到達查塔姆的時候,除了5艘戰船拒絕聽命於他,其他艦船均表示歸順。據一位保王派領袖說:“船員對國王的忠誠被嚴重扭曲,他們非但沒有掉轉船頭遠離是非,反而將他們的船長逮捕,移交給伯爵;伯爵命船員拘捕船長,船長們被當作罪犯一樣被遣送至議會。”這位保王派還說,這使得國王“在所轄三國之內,無船可用”,這“對於國王來說,後果不堪設想,致使他的同盟軍和大陸領國的君主們選擇袖手旁觀,因為在他們看來,這個國家的統治權已經旁落別家了”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