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在新納粹種族國家的猶太人,1933—1939(第5/29頁)

突然——準確說是11點——走廊裏回響起動物號叫的聲音,它們很快地貼近辦公室。法律辦公室的門被突然沖開。十多個身著褐衫和褐帽的人擁了進來,大聲尖叫:“猶太人滾出去。”一會兒,猶太人和基督徒一樣,每個人都驚呆了。大多數猶太律師離開了辦公室。我注意到七十歲的國家法律顧問、審判院執行委員會成員西格蒙德· 科恩驚呆地坐在那裏,好像被釘子釘在椅子上站不起來了。兩個褐衫隊員跳到他面前。就在這時,幾位年齡較小的基督徒律師……走了進來,站在科恩面前保護他,入侵者放過了他。我沒有離開我的地方。一名沖鋒隊員跳到我面前,用手臂拉扯我。我把他推開,他從右邊的袖子裏取出一個金屬盒子,用力一按,彈出一根旋轉的線,頭子上連著一個鉛球。他用這個器械對我的頭擊了兩下,血一下子流了出來,傷口腫了起來……人們可以發現法官、公訴人、律師是如何被這些褐衫團夥的小組驅趕到大街上。入侵者撞開法院各室的門,所到之處都大聲尖叫:“猶太人滾出去。”一位頭腦敏捷的助理法官正在主持一個案子,他對他們大聲尖叫道:“從這裏滾出去。”他們於是就立刻消失了。兩個流氓對一位正坐在屋子裏的猶太律師尖叫:“這裏有猶太人嗎?”他實事求是地回答道:“我沒有看見任何猶太人。”於是他們關上門奔其他地方去了。

路德維希· 弗德很快發現,盡管作為政府官僚機構的一部分,求助於警察是困難的,特別是當侵害涉及納粹黨成員進行的非法行動時。他轉而求助地方法院的院長。他被告知更高的行政機構已經得到了通知。但是,如此遲緩的官僚舉措似乎讓弗德覺得完全不合適。他要求院長允許他用一下電話,和警察局長通話。院長沒有拒絕,弗德接通了警察局。他被告知20名警察已經在趕往地方法院的路上。一會兒工夫,弗德看見20名警察以明顯緩慢的速度穿過街道,這使他明白警察局長可能個人也要為屠殺承擔責任。後來在下午,布雷斯勞的法官聚集在州法院,決定號召一次臨時的審判罷工,假如能夠持續的話,這可能會對納粹的極端分子產生有力的打擊。但是,州法院院長在納粹的壓力面前認輸了,他頒布命令:從此只有17位猶太律師可以服務於布雷斯勞法院,其余的律師禁止進入法院。

布雷斯勞的案例絕不是非同尋常的,因為它在其他地方以幾分相似的形式重復上演。這個案例說明了納粹對法治完全地蔑視。納粹分子擱置了整個保障公民權的《魏瑪憲法》,授權沖鋒隊暴徒代表“輔助的警察”,采用奧威爾式的新詞“保護性監視”逮捕他們的敵人,形成了一個新的法哲學,它建立在“法律必須通過健康的民族激情進行解釋”這一原則基礎之上。這樣,納粹分子正在系統地打破一個文明的法治國家的墻壁。保守主義的法律官員對這種針對他們珍愛的傳統和制度的攻擊毫無準備,他們都是一些習慣於書呆子式的、小心謹慎的、尊重法律的思維。希特勒的司法部長弗朗茨· 古特納後來悲哀地承認:假如他不必再走進司法部的大樓,他會感到“永久的快樂”。希特勒說他有一個無法超越的事先構想好的反對司法的觀點,因為“他的天性就是無政府的,對政治秩序的必要性毫無感覺”。

3月26日,希特勒和戈培爾警告道:國外對德國的抗議是建立在反猶太人行為錯誤謠言基礎上的,如果這一抗議不停止的話,德國政府將增加它的反猶太人措施。兩天後,納粹黨發布了聯合抵制猶太企業、商品、醫生、律師的11點計劃。尤裏烏斯· 施特賴歇爾被委任為預防猶太人聯合抵制和兇惡宣傳的納粹黨中央委員會的主席。非常有趣的是,沒有人費心去詢問經濟部這樣的聯合抵制可能引發的經濟反響。盡管希特勒懷疑這一聯合抵制的效果,並意識到他的政治權力依然不穩定,但是他決定支持一天的聯合抵制,因為他相信這是一個測驗新政權這一決定的方法,同時為沖鋒隊和黨衛隊的革命狂熱創造一個發泄通道。但是,出於策略上的考慮,他決定保持低調,顯示出冷靜、中立和清白無辜。迄今為止,希特勒自己還沒有解決猶太人問題的總體計劃;他所具有的是一個強迫症——清除德國的猶太人影響。

聯合抵制開始於1933年4月1日星期六上午10點,在4月1日至2日的夜裏結束,盡管納粹黨從未以官方的形式終止它。事實上,在整個20世紀30年代,聯合抵制在德國不同的地方,以不同的強度時斷時續地持續著。歷史學家普遍認為聯合抵制失敗了,因為它沒有對猶太企業成功地產生嚴重的經濟影響,更不用說解決猶太人問題。當然,聯合抵制首先是弄巧成拙,因為依靠攻擊猶太企業,納粹明顯傷害了德國的企業。廣泛的經濟損害得以避免,因為聯合抵制只被限制在一天,主要是為了實現宣傳的目的而得到執行,這個目的就是給德國人民的思想上留下一個印記:他們可能面對著來自他們鄰裏猶太人的威脅。因為聯合抵制在官方上是納粹黨和國家發起的,因此目的是希望德國人民對猶太人問題產生警覺。假如從這個視角出發來看問題,毫無疑問納粹成功地使猶太人問題得到了大多數德國人的注意。德國人在周六購物,無論那天他們在哪裏購物,他們都會看見猶太商店門口站著沖鋒隊隊員,或者不可避免讀到以下告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