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 出判決以後……

下面該說說判決了。

一般來說,刑事判決的現場要比民事判決更讓人緊張。被告人戴著手銬、掛著腰繩在法官面前接受莊嚴的判決,辯護律師在一旁陪著,旁聽席更是人山人海。相比之下,民事判決就顯得異常冷清,甚至是滑稽。這是因為基本上不會有什麽人專程跑去法庭聽民事判決結果,很多時候甚至連當事人和律師都不在場。由於判決的宣告一般都是在法院當天下一場庭審的辯論程序開始之前進行的,所以有時候旁聽席上可能會三三兩兩地坐著等待下一場庭審的律師和當事人。當然,由於判決結果和他們毫無關系,他們大多只會在一旁漫不經心地看雜志或者報紙。真實的現場情況很可能就是法官對著空曠的法庭快速念完判決之後匆匆離去,這還是有些尷尬的。

對於法官來說,寫判決書是很傷神的。必須保證每字每句都沒有差錯,書寫時得保持精神高度集中。而就是這樣辛辛苦苦寫出來的判決書,在宣告時還沒什麽人在一旁好好地聽著。

那麽律師和當事人是怎麽得知判決結果的呢?一般情況下,律師會在判決宣告的當天傍晚給法庭打個電話,通過電話得知判決結果,擇日再去法院領取正式的判決書。但拿到判決書並不意味著就結束了,因為判決的執行又是一件麻煩事。

比方說判決的結果是“被告向原告賠償一億日元”,但被告手中確實沒有這筆錢,或者明明有錢但硬說“我沒有”,依照日本現行的強制執行制度,在很多類似的情況下其實是很難真正執行的。有的被告在判決下達之前預感到自己可能會輸,會提前采取轉移個人財產的手段,也就是通過銀行把自己名下的所有財產都轉移給另一個人。因為強制執行制度只能要求判決書中規定的那個人給出相應賠償,但財產的名義一變就沒轍了。

當然,在銀行變更名下財產並不容易。在社會上有正當職業的人這麽做很容易引起日本國稅局的盤查,但混黑道的人很多時候會偷稅漏稅,國稅局很難實際掌控他們的財產——如果遇到這種情況就真的非常糟糕了。

也許有人會問,如果能夠通過銀行證明被告曾經擁有一筆轉移過的財產,是不是就可以作為證據要求法院對這筆財產強制執行呢?從道理上說是可行的,但實際操作起來卻是很困難的。從堺雅人主演的一部金融題材的大熱日劇《半澤直樹》中我們可以有所了解,日本的銀行在面對國稅局時是非常弱勢的。只要國稅局提出調查要求,任何銀行都必須無條件地將所有名簿和卷宗交給國稅局的人審查。但這件事情放在普通人身上就不太可能了,因為銀行基本上不會把這當回事。所以說如果被告賬戶上真的沒有錢,即使是勝訴了,意義也不太大。

在這種情況下,能夠做的一些補救措施是通過法院進行動產執行,也就是說對於那些沒有錢也沒有土地的債務人,法院會派人把其家中值錢的家具和物品都查封起來,之後折算成現金當作賠償。在執行的當天,法院的人會帶舊貨商過來對債務人家中的物品進行估價並當場收購。不過說實話,對於那些身無分文的人,即便把家中值錢的東西折算成現金也是杯水車薪。而且對於舊貨商來說,把這些笨重的東西搬走也是一件麻煩事,有時候甚至會發生舊貨商買下之後再按新價錢把這些物品原樣賣給債務人的事情。

如此看來,在日本強制執行判決還是會遇到一些困難的。有意思的是,這些難題交給黑道來做有時卻能事半功倍。日本的黑道勢力遍布全國,討債就是他們的主營業務之一。一幫有文身的黑道人士拿著欠款證明跑到債務人的家裏,大聲呵斥:“你這家夥不是還欠著這麽多錢嘛。我們是征收人,快還錢!”一般在這種情況下,之前耍賴說沒錢的債務人都會乖乖地掏出一筆錢來。如果債務人依然表示沒錢,黑道會說“那我就給你介紹工作”,隨後把債務人帶到和黑道組織有關系的工廠,通過強制勞動來讓債務人一點點償還欠款。雖然這種方法的欠款回收率要高一些,但這種行為毫無疑問是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