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赴任提刑

(1239年)

這年宋慈五十三歲,一生中首次出任提刑,這是掌一路司法、刑獄和監察大權的最高法官。廣東監獄積案之多已居全國之首,大部分是疑難積案,早已無屍可驗,發案現場也時過境遷,宋慈的斷案實踐與學識,就挺進到掘墓驗屍骨。如此便積累了當時世界上最豐富的驗骨知識,對多年沉冤疑案審斷得一再令人驚嘆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