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白虎歷節風

明日就要舉行朱子祠落成典禮,劉克莊當夜升堂審訊。宋慈也被請來了。真德秀對這案子也發生了興趣,一並聽審。

“你為何要殺朱明潭?”劉克莊問。

“去年,”犯人也姓朱,名百佑,是開源茶莊的茶農,相當羸瘦,說話時仿佛有虱子在咬他似的,不時地聳肩蹭背、挪動身子,聲音小得只比蚊蠅之聲略大些,而且沙啞。

“大聲!”劉克莊喝道。

“去年,朱明潭奸殺了小人的女兒。”犯人加大聲音,那聲音越發沙啞,仿佛不是從口裏說出,而是從咽喉裏直接壓送出來的。

“去年奸殺了你的女兒,你如何不告官?”

“告也無用。”

“為什麽?”

“小人的女兒遭朱明潭奸淫後,自投水而死。”

“那你如何不告他奸淫之事?”

“小人並未當場拿著,如何告得動。”

“那你又怎麽知道?”

“女兒曾向母親哭訴……”

劉克莊就這樣細細問去,又問他何時殺的朱明潭,何以選在這日,用何兇器,殺在何處,創口如何,血流如何,屍首在何處,兇器在何處,血衣在何處……犯人一一供訴。劉克莊又問為什麽前來自首。犯人答說:只恐冤了別人,況且女兒大仇已報,自己死也無怨。最後,劉克莊問殺人是否受人指使。犯人答說:積恨已久,無人指使。

劉克莊幾乎是挖空心思地問著,竭力想從犯人的供詞中找到破綻,然而並未發現前後矛盾。他轉眸看看真德秀,聽得格外認真的真德秀沒有表示什麽。再看宋慈,一直默不作聲的宋慈擺了擺手。劉克莊令犯人畫了押,又命取一面團頭鐵葉護身枷當堂釘了,監下死牢。

這時,跪了半日的犯人突然站不起來了,雙腿不住地打顫,衙役只得將他架了下去。

案子審到這兒,那一並拿來的朱明湖也就暫不必審,劉克莊也命暫寄禁房。當一幹人等都退下去後,劉克莊問宋慈:

“惠父兄,你看……”

“速往蘆花坪去取那屍首兇器,再做計議。”宋慈果斷地說。

次日,都頭魏茲霈奉命往蘆花坪去挖掘屍首,取兇器血衣等物,果然在兇犯供訴的地方—一找到,運了回來。宋慈會同縣衙仵作看驗了朱明潭屍首,填了《正背人形圖》《驗狀》[3]。

此時,劉克莊忙於朱子祠落成典禮,沒時間過問此案,好在有關人犯都已收監。這案子一擱就擱了三天。

三天後這日上午,縣衙議事廳外遠遠站著眾多衙役,任何人都不許靠近。議事廳內,除了屍首不便拿到這廳中,兇器、兇衣都已擺在議事廳的案幾上。這一切都是按宋慈的建議布置的。

議事廳內,只有真德秀、劉克莊和宋慈。

“兇手不是朱百佑!”宋慈平靜地說。

劉克莊似乎覺得好友會這樣說的。可是,朱百佑的供訴,被害人屍體、兇器等一應證據都擺在面前。真德秀看完了劉克莊遞過的《正背人形圖》《驗狀》,聽宋慈繼續往下說。

“朱百佑供訴:是用板斧從背後照朱明潭脖頸猛力劈殺,朱明潭朝前跌沖幾步,撲地而倒,隨後翻過身來,仰面朝天,朱百佑又照他面部補了一斧,朱明潭才不動了。

“從屍檢看,行兇步驟確實如此。脖頸處的創痕,血跡流向由脖頸往後背流,顏面一記創痕,鮮血朝四面濺開。

“可是,欺詐之處在於,這兩處創痕,受刃處細長而齊整,尤其脖頸一痕,後端刃盡處尤細,加之創口裂處底部平闊不凹,可以肯定這不是斧劈之痕,而是用一把鋒利之刃,從背後就被害人脖頸拉了一刀,隨後在被害人翻轉身時,就其顏面劈下一刀。這是第一疑點。

“其二,脖頸一痕,刃在左側,刀刃呈上左下右斜橫走向,可以肯定兇手是個左手持刀者。而朱百佑那日在公堂上畫押,用的是右手。查問,朱百佑善用右手。

“其三,這件染有血跡的兇衣,雖為朱百佑平日所穿,卻不是殺人兇衣。”

“如何見得?”聽到這兒劉克莊已松一口氣,他是希望宋慈原先的推斷不出差錯的。

“朱百佑供訴,這血跡,大多是他背死者往後山去埋時從死者身上流到他身上的。可是,這兇衣既是穿在兇手身上,中間隔著他的身子,怎會出現這樣怪的跡象呢!”

宋慈說著展開了血衣。真德秀與劉克莊就看到了那血衣前後兩面有諸多血跡,無論形狀、大小都可疊合得完全一樣。

“這是偽造之跡。因中間未隔人體,前後疊合自然盈開如出一模。血從何來?一頭雞,一頭狗足矣。人血為鹹,禽血為淡,這衣上的血是淡的,必是禽血。”

“如此說,兇手……”

“還是朱明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