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爾巴喬夫對民族矛盾估計不足

蘇聯共產黨長期把民族問題等同於階級問題,認為蘇聯已經消滅了階級,民族問題也解決了,對民族問題的評價一直都比較樂觀,認為蘇聯各族人民的利益是完全一致的,“各族人民新的歷史共同體——蘇聯人民”已經形成了。戈爾巴喬夫也深信這一點,對民族問題估計不足。

20世紀80年代中期在改革開始時,並沒有涉及任何民族問題方面,在1986年2月蘇共第二十七次代表大會上通過的新蘇共綱領中,聲稱過去遺留下來的民族問題在蘇聯已得到順利解決。在1987年紀念十月革命勝利70周年的講話中,戈爾巴喬夫宣布:“民族問題,我們已經解決了。革命不僅在法律上,而且在社會經濟上為民族平等鋪平了道路,為拉齊所有共和國、所有區域和所有民族的經濟、社會和文化水平做了特別多的工作。蘇聯各族人民的友誼是十月革命的最偉大的成果之一。”[25]在1987年11月出版的《改革與新思維》一書中,戈爾巴喬夫還盛贊蘇聯民族問題的解決,他認為,“在連世界上最發達的國家也沒有消除族際怨仇這個背景的襯托下,蘇聯是人類文明史上真正獨一無二的典範”。“如果我國沒有從根本上解決民族問題,那就不會有今天的蘇聯,它在社會、文化、經濟和國防方面就不會像今天所看到的這個樣子。如果沒有使各共和國在事實上日益平等,如果沒有在兄弟情誼和合作,互相尊重和互相幫助的基礎上結成共同體,我們的國家就不能存在下去”。[26]戈爾巴喬夫看不到蘇聯在民族問題上長期積累的問題。在改革的開始階段,他認為蘇聯在民族方面存在的一些矛盾是理所當然的,如民族自我意識提高,表現出一些民族主義傾向,不尊重其他民族的人的情緒,他要反對民族局限性和沙文主義、地方主義、猶太復國主義、反猶主義的任何表現,加強族際教育,加強愛國主義教育,實際上並沒有抓住問題的實質。

蘇共的公開性、民主化政策,為民族主義的全面爆發提供了條件,給他們提供了公開要求自己的權利,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的絕好機會。在改革的氣氛下,長期被壓抑的民族問題開始浮出水面。在民族問題上首先敲響警鐘的是1986年3~4月間發生在雅庫茨克大學一批俄羅斯青年和雅庫特族大學生之間的沖突。接著是阿拉木圖事件,1986年12月16日,蘇共中央在未與哈薩克當地領導人商量的情況下,任命非哈薩克族出身的科爾賓取代庫納耶夫,引發民族騷亂。蘇聯當局把這看成是民族主義的擡頭,采取了強力手段進行鎮壓。戈爾巴喬夫後來反思說:“12月25日,政治局通過一份十足傳統的決議,目的並不是分析事態發生的原因,從中吸取教訓,而是要給點顏色讓哈薩克斯坦、同時也讓其他地方瞧瞧。人們遵循著這麽一個業已形成的概念:一切都應當本著統一和友誼的軌道辦,惟一的危險便是民族主義的本能暴動。這種暴動並非由於存在實際問題,而是歷史遺禍,是外部力量的影響所致。”[27]此事實際上是已經復興的民族主義在蘇聯改革時期的第一次公開表現,其警示作用本應該受到蘇聯領導人的重視,但戈爾巴喬夫卻未予以重視,失去了在民族問題尚未轉化成危機前調整民族政策的機會。

戈爾巴喬夫的盲目樂觀並不能消除民族問題,1988年2月納戈爾諾—卡拉巴赫問題尖銳化,2月18日戈爾巴喬夫提出在二月中央全會上專門討論族際關系問題,“只有在尊重各民族的成就、榮譽、文化、語言和歷史時,在尊重各民族間廣泛的共同性時,才可能有真正的族際主義和各族間真正的友誼。蘇維埃愛國主義是我們最偉大的價值觀。與此同時,任何民族主義和沙文主義都是與之不相容的。民族主義的任何形式都是盲目無知的”。[28]他強調按列寧的理論與實踐原則處理民族問題。在2月28日政治局會議上,戈爾巴喬夫才真正認識到民族問題的嚴重性,他說:“應該給這些問題排排隊。現在應該首先結束亞美尼亞混亂的局勢,我們已授權(中央)書記處:著手研究導致這一事件的原因。心平氣和地研究,也不要弄明白多少就公布多少。在此要讓他們的人也參加,我們的知識分子也參加。應該成立一個代表委員會:由學者、知識分子組成,而不要只讓黨務和政工工作者參加。政工人員總是過多地束縛於分析事實的工作上:肯定的還是否定的。現在應該組建一個更加民主的委員會,指定領導人,讓他們去考察、訪問、討論。”[29]

鑒於第比利斯事件,1989年4月10日,蘇共意識形態部部長、法制部部長、黨的建設與幹部部第一副部長給蘇共中央提交給各加盟共和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邊疆區委員會、州委員會關於維護法制的報告,要求轉給各地方黨委,他們指出:“今年4月10日塔斯社報道的關於格魯吉亞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政治局勢的尖銳化情況,又一次表明了各地方黨、蘇維埃和維護法律各機關適時地采取預防措施的全部必要性。蘇聯共產黨中央委員會提請各加盟共和國黨中央委員會和各邊疆區及各州黨組織注意,必須對每個地區正在形成的局勢進行深入而全面的分析,必須進行有效的、杜絕各種反社會現象的工作。黨的委員會和基層黨組織應保持高度警惕,在對極端主義和民族主義的評價中不允許溫情主義和無原則性,堅決杜絕任何旨在動搖國家基礎的讕言,不放過任何一次違背法律的行為。……建議各黨委會仔細研究執委會關於竭盡一切努力鞏固每個地區的紀律、秩序和組織性的補充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