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輕負擔行動”和“卡廷事件”

現有的材料已經使“卡廷事件”的真相大白於天下了。[130]嚴格地說,“卡廷事件”應包括兩層含義,一是事件本身的來龍去脈,二是1943年4月,德國公布發現被害波蘭軍官遺骸一事,在國際社會,特別是對蘇波關系產生影響。

1940年3月5日聯共(布)中央政治局槍斃波蘭戰俘和部分在押人員的決議通過之前,蘇聯內務人民委員部特別會議就已經對關押在三座專門戰俘營的波蘭戰俘作出了最終判決,為執行這一判決而進行的準備工作也緊張地開展起來。3月初,內務部特別處會同戰俘管理局,在莫斯科召開了有各戰俘營特別科負責人、內務部押解部隊指揮員和“古拉格”負責人參加的會議。兩天的會議中討論的主要問題有:“1.戰俘營為送走被判決人員做好準備;2.在什麽地方宣布特別會議的判決;3.在什麽地方向押解部隊移交被判決人員,在戰俘營還是火車站;4.途中的業務工作;5.後勤保障。”[131]奧斯塔什科夫戰俘營特別科科長科雷托夫提出,“考慮到這些人是一股最積極的反革命力量”,應像以前處理遣返回家和送交德國的波蘭戰俘一樣,把他們按籍貫編排,“使被判決人員認為是將他們遣送回家”;“為了避免發生各種意外事件及阻撓,無論如何不能在我們這裏宣布特別會議的判決,而要到他們將被關押的地方去宣布。”[132]可見,當時有關部門對一些問題考慮得已經很細致了。在政治局決議通過以後,執行這一決議的準備工作開始加速進行。3月中旬,內務部在莫斯科召開了一系列會議,各個相關部門仔細研究了執行政治局決議的具體過程。與此同時,三個專門戰俘營和烏克蘭、白俄羅斯內務人民委員部分別加緊整理戰俘與被關押在監獄裏的囚徒的材料。這些材料包括決定執行死刑人員的個人材料、偵查案卷和一份“三人委員會”之一、內務部經濟管理總局局長科布羅夫制訂的簡單表格。[133]這些材料由各戰俘營匯總到戰俘管理局,審查合格後轉送內務部第一專門處,第一處復審後在“結論”欄中填上初步處理意見。一部分材料提出送梅爾庫洛夫親自審查;其余材料和名單則送交給“三人委員會”。他們做出的判決即成最終判決。

被判處死刑的戰俘不在戰俘營執行槍決。他們將被送到加裏寧、斯摩棱斯克、哈爾科夫州監獄,在那裏向他們宣布判決並立即執行。梅爾庫洛夫和“三人委員會”作出判決的名單向下發出一式兩份,一份是給各戰俘營的“發送人員名單”,一份是給上述三個州內務局的“接收人員名單”。實際上,這就是處決名單。把被處決人員從戰俘營送往行刑地,由內務人民委員部運輸總局負責。該局不僅事先制訂了詳細的運送計劃,而且在進行運送期間,該局局長米爾施坦因每天向梅爾庫洛夫報告情況。上述所有一切準備工作和行動,在內務部的來往信函裏都稱之為“減輕負擔行動”。

從現有的材料看,處決行動在1940年4月的最初幾天就開始了。[134]從莫斯科派來的內務部機關領導人分別來到行刑的監獄,指揮處決行動。例如,內務人民委員部警備處處長布洛欣來到加裏寧州監獄,與該州警備司令魯巴諾夫一起安排了行刑過程。原內務人民委員部加裏寧州局局長德·斯·托卡列夫後來講到當時的情景:“將波蘭人一個一個地帶到‘紅角’,即這裏的列寧室,在那裏核對資料——姓名、父名、出生年月……然後給他戴上手銬,帶進準備好的那間囚室,用手槍朝後腦處開槍。事情就這樣結束了……槍用的是德國造的‘瓦爾德’式手槍。一夜要處決200~350人。……屍體經過另一扇後門擡出囚室,扔在帶篷的卡車上。然後用5~6輛卡車將屍體運到梅德諾耶村附近的掩埋地點。它緊靠著內務人民委員部州局的別墅區。地點是布洛欣選定的,也是他從莫斯科帶來了兩名挖土機手。”[135]在哈爾科夫,戰俘們被從火車站直接運到捷爾任斯基大街內務人民委員部內部監獄,在那裏執行槍決後用卡車將屍體運到距皮亞季哈特卡村不到兩公裏的森林公園內的第6區,埋在內務人民委員部州局別墅附近。在斯摩棱斯克州,送來的戰俘有的在監獄被處決,有的則直接運到斯摩棱斯克以西約15公裏的卡廷森林裏被槍斃。

就這樣,關押在三座專門戰俘營裏的戰俘和烏克蘭、白俄羅斯西部地區監獄裏的囚犯,一個月時間內消失得“無影無蹤”了。應當說,蘇聯當局為執行“減輕負擔行動”進行了比較周密的準備,行動當中也沒有出現大事故,為此負責組織和領導這次行動的有關人員還在內務部系統內部受到了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