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戰俘範圍的擴大和政治局決議

2月下旬和3月初,戰俘管理局的中心工作就是督促三個專門戰俘營上報關押人員的分類統計數字和戰俘個人履歷登記材料。戰俘的登記工作從戰俘一入營就開始進行了,為此各戰俘營的機構序列上還專門設置有登記科。但是由於種種原因,各營登記工作存在不少問題,尚不能準確、詳細地反映戰俘真實情況。在貝利亞1939年12月31日的指令下達後,戰俘管理局“為了獲得各營中關押的戰俘的完整資料”,又制訂了一份補充履歷表,於1940年1月5日下發各營,要求為戰俘逐人填寫。這份表格分為5欄,除要填寫戰俘在原波蘭軍隊和其他機構擔任的最後一項職務和掌握的外語外,還應“十分詳細地填寫戰俘在蘇聯居留的地點和時間,以及在蘇聯居留期間從事何種工作”;“戰俘在蘇聯生活的所有親屬和熟人的情況”,以及“戰俘在國外(原波蘭境外)的情況,必須寫明具體地點、起止日期及從事的工作”。在給各營的指示中強調,應特別注意後三項的填寫。[117]2月下旬,戰俘管理局連續下令,要求戰俘營在近期內完成此項工作,“須知此項工作不容拖延”。[118]戰俘管理局政委涅赫羅舍夫和第二處(登記處)處長伊·鮑·馬克利亞爾斯基在2月27日同一天致電科澤利斯克營,要求立即上報該營在押軍官的登記材料和偵查材料。[119]

這從一個側面表明,戰俘管理當局準備進行處理的戰俘範圍有了進一步擴大。如果說在2月20日索普魯年科的報告中,他是把軍官戰俘與警察、獄吏等類戰俘區分開來,其注意力主要集中在後者身上的話,那麽現在前者——原波蘭軍隊軍官——也被納入了“視線”。有兩個事實可以作為佐證。其一,2月底3月初,戰俘管理局整理了一系列的統計材料,統計範圍不僅包括三個專門戰俘營的全體在押戰俘,而且對軍官進行了單獨分類。其二,3月2日,政治局通過了“關於警衛烏克蘭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和白俄羅斯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西部地區國界”的決定,其中建議蘇聯內務人民委員部“從今年4月15日起,將被鎮壓和關押在戰俘集中營中的原波蘭軍隊軍官、警察、獄吏、憲兵、情報人員、原地主、工廠主和原波蘭國家機關高級官員等的家屬,共22000~25000戶,悉數遷往哈薩克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各地區,為期10年”。[120]可見,無論是對待被關押的戰俘本人,還是他們的家屬,蘇聯當局都對他們“一視同仁”了。

上述材料說明,蘇聯當局在1940年2月下旬已經決定了對三個專門戰俘營中的戰俘一並處理。這是不是前一階段整理出的專門“材料”起了作用,目前尚無法證明;但有了這樣的“材料”,無疑使蘇聯當局更有理由做出對這些戰俘給予最嚴厲處理的決定了。

1940年3月5日,聯共(布)中央政治局根據貝利亞給斯大林的一封信作出的決議,直接導致了三個專門戰俘營的戰俘和關押在烏克蘭、白俄羅斯西部監獄內囚犯的悲劇命運。貝利亞的信和政治局的決議幾乎完全相同[121],而且是在同一天完成的,這說明蘇聯最高決策集團在這個問題上沒有什麽分歧。[122]斯大林在貝利亞的信上第一個簽名並寫下“同意”,對這個決議如此順利獲得通過,也會起到決定性的影響。[123]

政治局的這個決議建議蘇聯內務人民委員部:“一、(1)對戰俘營中14700名原波蘭軍官、官員、地主、警察、諜報人員、憲兵、定居者和獄吏的案件;(2)以及對逮捕和關押在烏克蘭西部和白俄羅斯西部各州監獄中的11000名各種反革命間諜組織和破壞團體成員、原地主、工廠主、原波蘭軍官、官員和越境分子的案件——以特別程序進行審理,對他們采用極刑——槍斃。……

審理案件時,不須傳喚被告,也不提起公訟,不出示偵查終結書和判決書,而采用以下程序:(1)對戰俘營戰俘案件,根據蘇聯內務人民委員部戰俘管理局出具的證明材料審理;(2)對烏克蘭西部和白俄羅斯西部地區監獄的囚犯,根據烏克蘭和白俄羅斯內務人民委員部出具的材料審理。

三、由梅爾庫洛夫同志、科布羅夫同志和巴什塔科夫同志(蘇聯內務人民委員部第一專門處處長)組成的3人小組負責審理案件並作出判決。”[124]

政治局的決議沒有說明對上述人員采用極刑的理由,不過貝利亞在自己的信中回答了這個問題。他寫道:“所有這些人充滿了對蘇維埃制度的仇視,是蘇維埃政權的萬惡敵人。”戰俘營中的軍官戰俘和警察戰俘,“他們每一個人都等待著獲釋,以便有機會積極地投入反對蘇維埃政權的鬥爭。烏克蘭和白俄羅斯內務人民委員部駐西部地區的機關,破獲了一系列反革命暴動組織。在這些反革命組織中起積極領導作用的是原波蘭軍隊軍官、原警察與憲兵。在拘捕的越境分子和國境線破壞分子中,也查出大量反革命間諜和暴動組織的參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