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波蘭戰俘的關押和使用

根據聯共(布)中央政治局1939年10月2日的決議而對戰俘進行的分類處理,到11月下旬基本告一段落。如前所述,遣返居住在西烏克蘭和西白俄羅斯士兵戰俘的工作進行得很順利。釋放捷克戰俘的準備工作,蘇聯方面在10月底就已完成,但被釋放的捷克人要求進入羅馬尼亞時,羅馬尼亞政府並沒有馬上發給他們簽證。直到1941年春,簽證問題才得以解決。[20]

對居住在由德國占領地區的波蘭戰俘的遣返和從德方接收部分波蘭戰俘的工作,也從10月中旬開始啟動。10月11日,貝利亞在給莫洛托夫的信中建議,“將居住在原波蘭的德國部分的全體被俘士兵約33000人,在最近轉交給德國當局是適宜的,為此應當與德國政府開始談判。”[21]副外交人民委員波將金與德國駐蘇大使舒倫堡就交接程序舉行了談判,雙方商定交接工作從10月23日開始,預計11月3日完成。到11月23日,蘇方交給德方42492名波蘭戰俘,同時從德方接受了13757名戰俘。[22]

同年11月、12月,蘇聯還完成了從立陶宛接收波蘭戰俘的工作。據立陶宛政府提供的統計,在它們那裏拘押著近14000名波蘭戰俘,其中有3000名軍官。立陶宛政府提出把這些出生在西烏克蘭和西白俄羅斯的戰俘送回他們的出生地。[23]11月9日,政治局和人民委員會分別通過決議,“從立陶宛政府接收被拘押在立陶宛、家住在西烏克蘭和西白俄羅斯、願意返回家鄉的原波蘭軍隊戰俘”。接收的士兵和下級軍官遣返回家;軍官、警察和官員送往戰俘營“仔細審查”;但對此項規定“應嚴格保密”。[24]在此項工作完成時,有21名軍官和54名警察被送往尤赫諾夫營。[25]

與被遣返回家的戰俘相比,被留下充當勞動力使用的那部分戰俘的境遇要差得多了。最早確定留下的25000名戰俘,被用於修築沃倫斯基新城—科列茨—利沃夫公路,集中了這批戰俘一半的羅夫諾營改成了內務人民委員部第一建築營。

戰俘勞動力的使用範圍很快擴大了。10月14日,戰俘管理局與蘇聯黑色冶金人民委員部簽訂了使用戰俘協議,1萬余名戰俘被安排到黑色冶金人民委員部下屬的8個礦務局、礦井和鐵路公司從事勞動。集中這批戰俘的主要是俄羅斯聯邦南部的三個營地,即第聶伯羅彼得羅夫斯克州的克裏沃羅格營、頓涅茨克州的葉列諾—卡拉庫布營和紮波羅熱州的紮波羅熱營,每個營又都在礦山和企業所在地設立了許多分營。雖然根據協議這些戰俘的勞動保護、工資待遇、生活條件等都將與通常的雇工相當或接近,但不同的是,他們仍要在警衛看管下進行勞動。[26]這就意味著,他們並不是普通的勞動者,而是被強迫接受勞動的勞動者。

不管是築路還是采礦,戰俘從事的勞動都相當艱苦和繁重。有文件證實,黑色冶金人民部各企業並未履行協議中規定的條款,沒有為戰俘創造應有的生活及勞動條件。[27]戰俘的不滿情緒還因11月初西烏克蘭和西白俄羅斯兩地並入蘇聯而加劇。那些居住在上述兩地區的戰俘很自然地認為,他們已成為蘇聯公民,再把他們作為戰俘關押和使用違背了最高蘇維埃的有關法令,他們聯名致信斯大林,表達他們返回家鄉與家人團聚的強烈願望。[28]也有不少戰俘在沒有得到答復的情況下擅自離開工地,據西烏克蘭一號築路工程指揮費久科夫少校報告,整個築路工地在11月初一共逃跑了1000多名戰俘,幾乎占在這裏勞動戰俘人數的10%。[29]盡管改善了戰俘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加強了警戒,但逃跑現象並未完全制止。這說明戰俘的不滿不僅是針對生活及勞動條件的,政治上的歧視性待遇更讓他們難以接受。

考慮到戰俘大量逃跑可能在新並入蘇聯的地區引起“不滿情緒,為敵人進行反蘇宣傳提供子彈”[30],12月2日,黑色冶金人民委員部和內務人民委員部聯合發出命令,對在各企業勞動的戰俘規定了新的使用辦法。新辦法規定,“凡有勞動能力的戰俘一律在基本工程中使用,同時將他們的工資改為與非軍人雇用工同等的計件工資。戰俘中的不完全勞動力在戰俘營內部以及工礦企業的後勤性工作中安排使用,並根據該工業部門現行的計時工資制確定他們計時工資。”新辦法還要求立即查明哪些人有生產技能並且政治合格,以便“作為你們企業的固定工人”。對經常超額完成生產定額的戰俘,經專門審查並報內務人民委員部戰俘管理局批準後,可以撤銷對他們的看管。辦法還規定了戰俘每天的最低生活費不得低於5盧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