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新經濟政策的阻力和終結

被迫實施的政策

新經濟政策是在農民暴動,特別是喀瑯施塔得水兵暴動的威脅下,蘇維埃政權遇到“最嚴重的政治經濟危機”下被迫實施的。那時候全黨面對的是要麽改革,要麽蘇維埃政權滅亡,別無選擇。所以列寧多次說過,實行糧食稅在黨的十大上是一致通過的。農民由於實施糧食稅,可以自由支配剩余的糧食,對布爾什維克黨的政策感到滿意,因而武裝反抗的浪潮消退,國內形勢轉入穩定。

不過一年後威脅消除之後,黨的領導核心以至普通黨員中有許多人認為退卻的目的已經達到,要求轉入進攻。在這強烈要求下,連列寧也頂不住,在黨的十一大上,即實施新經濟政策僅僅1年以後,宣布停止退卻,轉入進攻。在此後的年代裏,這股要求進攻的呼聲不但沒有消停,反而越來越強烈。並且正是這種“左”的代表人物執掌政權,主導政策,決定了新經濟政策的最終命運。

布爾什維克黨的領導核心多數人對新經濟政策心存疑慮,特別是在列寧逝世之後他們利用手中的權力千方百計地用行政手段來限制新經濟政策,甚至發布與新經濟政策精神相違背的法令指示,縮小新經濟政策的作用和範圍。由季諾維也夫—斯大林—加米涅夫組成的“三駕馬車”早已試圖取消新經濟政策,1922年夏發布關於禁止糧食自由買賣的法令。[116]1923年秋他們正式聲明一旦德國革命勝利就可以廢除新經濟政策。在以後的年代裏,實施新經濟政策被看作是不可避免的“惡”,蘇維埃政權依然敵視各種資本主義成分。例如1926年8月23日中央組織局決定,禁止共產黨員在租讓和私人企業擔任行政職務。[117]

經濟核算制度被看作是新經濟政策的重要措施之一,但是這項措施並沒有能夠推廣到所有工廠企業。1921年8月9日人民委員會通過關於實施新經濟政策原則的指示,國營企業實行經濟核算,它們擁有有限的出售產品的權利。但1922年9月22日,勞動國防委員會通過決定,“建議允許所屬企業過渡到經濟核算的最高國民經濟委員會和糧食人民委員部立即停止這種過渡。向其他人民委員部說明,不賦予它們把所屬企業轉入經濟核算之權。”[118]經濟核算僅到托拉斯一級,沒有普及到企業。托拉斯受上級黨政機關的指令的控制。按照1923年4月10日全俄中央執行委員會和人民委員會的“關於按照商業核算原則活動的國營工業企業(托拉斯)”的命令,由最高國民經濟委員會實施其計劃管理,包括發放擁有建築物以及其他固定資產的許可證,出讓、抵押和出租固定資產,任命和調動托拉斯的理事會和稽核委員會,批準生產計劃、工作報告和平衡表,年度利潤的分配,批準參加工商聯合體,等等。這樣,留給托拉斯的自主性就非常有限了。

國家保留對國營的特別是大工業發展的強大影響而不松手,因為這是社會主義的主要經濟命脈之一,是再生產無產階級的基地。因此向新經濟政策過渡並不意味著在這一領域建立了市場關系的真正空間:國家給托拉斯和某些工廠撥款,給它們的集中供應,國家訂貨和采購,黨對它們的態度猶如對待國家的經濟政治機構,這從一開始就使在商業原則上、在經濟核算、自負盈虧原則上發展工業的可能性化為烏有。與此同時,逐步地並且越來越厲害地從國營企業間的供應、買賣中排擠私人商業中介。

黨的領導層和普通黨政幹部對新經濟政策初期采用“國家資本主義”的嘗試存在疑慮,對所選擇的發展道路的正確性、通過新經濟政策振興經濟、恢復重工業和維護社會主義成果的可能性都有懷疑。季諾維也夫在黨的第十二次代表大會的政治報告中聲稱:“托拉斯無非是具有一定自主權的國家機構,完全處於國家的控制之下。”[119]1924年3月7日中央執行委員會和人民委員會決定進一步限制實行經濟核算的國營機構和企業的自由,規定它們至少把60%的後備資金用來購置息票。1927年6月29日蘇聯中央執行委員會和人民委員會發布的新條例規定托拉斯完全服從國家的計劃任務,取消了托拉斯提取利潤這一條。

允許私商的存在,這是新經濟政策的有機組成部分,但他們的處境非常不穩定。1923年10月9日蘇聯人民委員會決定在高收入人群中強制攤派國家6%有獎公債,逃避購買等同於逃避稅負。[120]1924年初公開向私人商業發起進攻,格伯烏把耐普曼遷出莫斯科,逮捕和驅逐從1923年12月底一直進行到1924年1月。所有被捕者和被指控為“新經濟政策的渣滓”者,都流放到索洛維茨和納雷姆。他們的家庭成員,除公務員外,一律遷出莫斯科,並禁止居留在各共和國首都和人口稠密的工商業中心。住房被查封,與其他屋內財產一起交付莫斯科不動產管理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