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節 戰時法(第3/3頁)

“那麽此事就應該讓宣傳部門的大臣去處理了!”

“對,於謙,這事你來安排!”朱祁鈺長出了口氣,“當然,可以適當的刪減一些比較有爭議的條款,比如這其中的戰時配額制度,至少,現在帝國還不存在物資短缺的問題。而為了今後考慮,在設立法案的時候,可以規定帝國政府可以根據實際的情況采取具體的法律條款來增強帝國的戰爭實力,這樣,就更能夠被百姓所接受了!”

於謙點了點頭,顯然,皇帝在得到了支持之後,也做出了微小的讓步。其實,這對朱祁鈺本人來說,已經是一個巨大的讓步了。如果換在以往的話,皇帝絕不可能在這樣的條件下做出讓步,哪怕是一丁點的讓步也不可能。不過,在經歷了這幾年的政治鬥爭之後,皇帝已經學聰明了很多,準確的說,是皇帝能夠準確的把握管理國家時的分寸了!

《戰士法》成立的帝國第一部拿出來由全民修議的法律,而且從這之後開始,帝國還設立了一部專門的法律,用來規範百姓在討論法律條款方面的權利以及討論範圍,並且規定了,今後帝國的所有法律,在正式提交帝國議會表決之前,都必須要提前三個月的時間公布於眾,讓帝國百姓能夠提出修改意見。當然,是否采納百姓所提出的意見,這就是政府的事情了!不過,從此之後,帝國百姓也真正獲得了議政的權利。

當時,通過的《戰時法》其實只是一部臨時性的法律,直到朱祁鈺的第三次西征結束之後,這部法律才得到了完全的確定,而且在後來的十多年時間裏,各項條款逐步補了上去。當然,《戰時法》確立了之後,帝國在進行戰爭的時候,就能夠通過法律的手段來維護國家的戰爭機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