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讀書法(第2/2頁)

我這個推論還算合情合理吧?

但是,我錯了。我犯的錯誤就是拿現代概念去套古人,孟子那時候的城哪有現在北京那麽大啊?

人一般是擺脫不掉自己的歷史局限性的,其實也很難擺脫掉自己的環境局限性。我小時候住在北京郊區,大概就在現在五環路的沿線上,當時愛聽收音機裏的評書連播,像《嶽飛傳》《隋唐演義》《三國演義》什麽的。評書裏經常提到圍城戰,動不動就把一座城市圍得“風雨不透、水泄不通”,我當時就怎麽也想不通這個問題,我的邏輯是:以北京為例,從市中心到我家為半徑劃一個圓,我們就把它當做北京城,這得是多大的一個圓啊!要想把這麽大的一個圓圍得“風雨不透、水泄不通”,那得用多少軍隊才行啊!而且,評書裏的英雄們還動不動就“殺四門”,也就是圍著被包圍的城池在敵人的軍營裏東西南北殺上一圈——如果是沿北京五環路殺一圈,就算沒被敵人打死,自己累也得累死了!

長大以後才明白,就算一定要拿北京當例子,也得用二環路而不是五環路,更何況,古代一般的城池都是很小的,沒法跟北京相比。還有,真正的老北京人恐怕也不會把一個住在五環路沿線的孩子當成北京人的。

好了,話說回來,如果一座小城只是三五裏見方的話,那麽,無論是“三裏之城,五裏之郭”還是“三裏之城,七裏之郭”並沒有什麽太大的區別,也不會對人們的生活造成什麽不便。

那麽,孟子時代的城市規劃有沒有具體制度呢?

當然是有的。《左傳》裏有一段對鄭莊公的記載不少人應該都讀過,因為它被收進了《古文觀止》,而且還是《古文觀止》的第一篇,叫做《鄭伯克段於鄢》,文中說鄭莊公的弟弟心懷不軌,在自己的封地築城嚴重超標。有個叫祭仲的大臣看不過去,對鄭莊公說:“封邑的城墻如果超過三百丈那將對國家造成威脅。根據先王的制度,大城的規模不得超過國都的三分之一,中等城市的規模不得超過國都的五分之一,小城的規模不得超過國都的九分之一。”——這正是周人“禮制”的內容之一,但政策是政策,對策是對策,在實際執行過程中是不可能真有這麽嚴格的。祭仲倒沒說說“城”和“郭”分別的標準是什麽,只是大體一論。從現在的考古發現來看,“城”和“郭”的建築經常是很不規矩的,小城大郭並不是沒有,而且在造型上也沒有兩個真正的同心圓或是同心方框。

——借著“三裏之城,七裏之郭”大致講講古代的城市規模,至於那個“郭”到底是五裏還是七裏,嗯,我也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