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可自殺,不可坐牢(第2/2頁)

那麽,難道賈誼認為官員犯了罪就不該打、不該殺嗎?當然不是,他的意思是:投鼠是一定要投的,但在投的時候一定別忘了忌器——秦朝兩位皇帝就是犯了這個錯誤,投鼠不忌器,結果導致了下民對上層統治者消失了敬畏之心。

那麽,該如何做到既投鼠又忌器呢?這也容易,對犯罪的官員該殺就殺,該滅族就滅族,但是,千萬不要折辱他們——比如,從政府角度來說,不要讓小小的獄吏都能對收監的高官呼來喝去的,還有,尤其要注意的是,懲治官員的過程千萬不能讓老百姓看見。而且,對犯了罪的官員還不可指名道姓地斥責他。從官員角度來說,官員犯了罪,自覺一點兒,趕緊自殺,別等著皇帝派人來殺你。皇帝對犯罪的官員只要說一句:“你小子不對啊,竟敢貪汙這麽多錢,該死!可我尊敬你,給你留面子,我不抓你,你自己看著辦吧。”然後等他自殺就可以了。皇帝對貴族臣僚要有這般尊敬之心,等級制度才不會遭到破壞。

——大家讀漢朝歷史,會發現漢朝的官員自殺率很高,出處就在這裏呢。

到這裏我們就了解了,儒家所謂的“尊士”,不僅僅是現代人從字面上理解的那樣等同於“尊重人才”“尊重知識分子”,不是說劉備三顧茅廬才叫“尊士”,它背後的意義依然是儒家一貫的對禮制社會的追求,對等級制度的維護。

明清易代之際的大儒王船山推演賈誼的這一論述,說父母對孩子可以寵,也可以罵,但不能殺孩子;君主對於臣子,可以給他富貴,也可以剝奪他的富貴,可以讓他生,也可以讓他死,但也有不可以的,那就是:不可以對他加以侮辱。——說的都是一樣的事,得出的都是一樣的結論,但話到了王船山這裏,出發點好像和賈誼不大一樣了,他是站在士大夫的立場上來看這個問題的,也有當時具體的歷史背景,這就給了“尊士”以另一層解釋。其中曲折,容後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