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群眾的眼睛

孟子見齊宣王曰:“所謂故國者,非謂有喬木之謂也,有世臣之謂也。王無親臣矣,昔者所進,今日不知其亡也。”

王曰:“吾何以識其不才而舍之?”

曰:“國君進賢,如不得已,將使卑踰尊,疏踰戚,可不慎與?左右皆曰賢,未可也;諸大夫皆曰賢,未可也;國人皆曰賢,然後察之;見賢焉,然後用之。左右皆曰不可,勿聽;諸大夫皆曰不可,勿聽;國人皆曰不可,然後察之;見不可焉,然後去之。左右皆曰可殺,勿聽;諸大夫皆曰可殺,勿聽;國人皆曰可殺,然後察之;見可殺焉,然後殺之。故曰,國人殺之也。如此,然後可以為民父母。”

孟子見齊宣王,說:“所謂歷史悠久的國家,不是說這個國家裏都是千年老樹,而是說有元老大臣。現在,大王您身邊卻沒什麽貼心的大臣了,過去給您當小弟的,現在也不知道都到哪兒去了。”

齊宣王滿不在乎,“這些當小弟的,也未必都是好料吧。”

孟子說:“國君選用賢才,如果迫不得已,非要沖破等級,讓小字輩的靠前站,讓新面孔牛過老面孔,這可要懷著萬分謹慎才行啊。所以,如果您貼身的人都說一個人怎麽怎麽好,您別急著就信;大夫們都說好,您也別急著信;國人都說好,您又實際考察了他,看他確實是好,這時候再信。如果反過來,大夫們都說一個人怎麽怎麽不行,您別急著就信;國人都這麽說了,您又考察了,看他確實不行,這時候再信。貼身的人都說一個人該殺,您別馬上就殺;大夫們都說該殺,您也別殺;國人都說該殺,您又作調查了,看這人確實該殺,那時候再殺——所以呢,這人並不是您殺的,是舉國之人殺的。您能做到這點,才是人民的父母啊!”

《孟子》這一段裏又出了一句名言,叫“國人皆曰可殺”。這個短語現在我們還常用,一個人罪大惡極了,全國人民一起聲討,就用這句“國人皆曰可殺”。

但是,孟子說的這個“國人”未必就是我們現在的“國人”的意思。這一點我還不能確定,因為在孟子這個時代,周初“國人”的傳統幾乎已經不存在了,但這個詞的習慣用法可能還依然延續著。所以,孟子的意思到底是“整個齊國的人”,還是近乎原始意義上的“國人”,我也說不好。不過,無論取哪個意思,都不影響我們對這段內容的理解。至於原來的“國人”到底是什麽意思,我就多講兩句好了。

周初分封,諸侯到各地築城,簡單說,城裏人就是“國人”,鄉下人就是“野人”;國人是本族人,野人是外族人;國人有政治權力,野人沒有政治權力;國人好歹也有個身份,野人完完全全就是種地的。所以,國人不是我們現在說的國人,野人也不是現在神農架的野人。野人也叫鄙人,現在這個詞還在用,是一種謙稱,意思是“俺是個鄉巴佬”。

關於國人,大家最熟悉的事就是“國人暴動”,是說周厲王很壞,國人對他有意見,周厲王派人監視國人,不讓大家亂講話,搞得國人“道路以目”,後來大家再也受不了了,幹脆把周厲王給趕出去了。然後,有人說是周公和召公共同執政,所以叫“共和行政”,也有人說是一個叫共伯和的人執政,所以叫“共和行政”。這是公元前八百四十一年,本來中國歷史最早的明確紀年就是這一年,現在已經不是了,又往前推了不少。國人暴動這件事,就說明了國人是很有力量的,急了能把周天子趕跑,但國人暴動絕對不是農民起義。

各個諸侯國裏類似於這次國人暴動的事件還有很多起,一般都是國君侵害了國人的利益了,國人不幹了,暴動了。國人對國君和大貴族是有一定的制約力量的,國君在一些大事上都得跟國人一起商量,不能獨斷專行。到了孟子的時代,國人基本上已經沒有這種力量了,國人和野人之間本來涇渭分明的關系也已經不再那麽分明了。

簡單講完“國人”,再回過頭來看看孟子的用人之道和殺人之道。嗯,這不就是後來唐太宗講的“兼聽則明”的道理嗎?用人和殺人都要慎重,要認真考察,不能聽了別人的話盲目就信。

是啊,歷史上很多冤案都是偏聽偏信造成的啊。可是,孟子這段話要實行起來可真不易呢。如果有這麽一個人,身邊的人都說該殺,大夫們也都說該殺,國人也都說該殺,領導去考察了也覺得該殺,好,那就殺,殺完之後就可以說這人是大家殺的,不是我做領導的一個人殺的——這是孟子所說的情況,這沒錯,也很好。可是,當問題不這麽簡單的時候,那該怎麽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