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民同樂

回到孟子和齊宣王的對話。

齊宣王這時候有點不好意思。堂堂一國之君,做周傑倫的粉絲,這確實有點兒失身份,而且,上綱上線的話,這等於是置政治傳統於不顧啊。從以身作則這個層面來說,那就更糟——禮樂本來就是嚴格限定等級的,你讓下邊的人不許僭越,可你在上邊的人卻主動往下走,這還成何體統了!

聽什麽音樂看什麽書,到現在也在一定程度上標志著一個人大體是處在什麽階層的。比如,問問你在聽什麽音樂呢,你說在聽安七炫和周傑倫的新專輯,那我們就知道你是個小中學生,正在青春期呢;你要說聽的是平克·弗洛伊德,那我們就知道你是叛逆青年,可能還多少有點兒藝術氣質;你要說你聽的是王菲,沒的說,小資;你要說你聽的是羅大佑的老歌,那你就是中產階級,雅皮;你要說聽的是樣板戲,這個呢,放在以前你是積極分子,放到現在呢,那你可是個超級大另類了,絕對前衛。

齊宣王這麽個處境,就是身份和聽的音樂不合拍。

更有意思的是,孟子的祖師爺孔子當年還恰恰就是在齊國的首都臨淄的王宮聽過一段叫做“韶”的高雅音樂,為後人留下了一個成語和一句名言。成語是“盡善盡美”,名言是“子在齊聞韶,三月不知肉味”(現在在山東臨淄還有這麽個旅遊點,叫“孔子聞韶處”)。這回好了,儒家後學孟子故地重遊,在祖師爺當年聽高雅音樂聽得“三月不知肉味”的地方,居然發現齊宣王在聽周傑倫!

後人想象的孔孟可能都是一本正經不會笑的,其實看看這裏的孟子,思想很開明的,腦筋也很活泛。孟子並不覺得齊宣王聽周傑倫有什麽不好,相反,他覺得這很好啊。往下,孟子又有名言出爐了。

孟子問齊宣王:“大王,您覺得一個人聽音樂快樂呢,還是和大家一起聽音樂快樂?”

齊宣王的回答是:“還是大家一起聽才更快樂。”

孟子一步步誘入正題了,“既然您這麽明白,那怎麽就不好好想想這個道理呢?如果您在這兒聽周傑倫,外邊的老百姓聽見了,互相全愁眉苦臉地議論著:‘咱們大王這麽喜歡音樂,瞧把他給樂的,可他怎麽就讓咱們大家夥兒活得豬狗不如呢?父親和兒子見不著面,弟兄和老婆流離失散。’大王您再想想,如果您出去打獵,老百姓看見您旌旗招展的車隊,前有開道摩托,後有壓陣寶馬,還老早就交通管制了,上班的、上學的、上醫院的誰也走不了路了,能不埋怨您嗎?!為什麽大家會埋怨您,還不是因為您沒有做到與民同樂嘛!”

孟子接著說:“可是,如果您在這裏聽歌,外面的老百姓聽見了,互相議論說:‘嘿,看來咱們大王精神不錯啊,祝福他身體一天好過一天。’如果您去打獵,老百姓老遠看見了車隊,互相議論說:‘嘿,咱們大王看來精神頭很足啊,謝天謝地,祝福他老人家萬壽無疆。’百姓們為什麽會這樣愛戴您呢,還不是因為您做到了與民同樂嘛!您要是能夠做到與民同樂,一統天下有什麽難的。”

“與民同樂”這個詞是《孟子》原文裏的話,不簡單吧?

這我們就明白了,儒家思想是後來被發展成畸形了,講修身,講清廉,把標準定得高到荒謬的地步,清官都得是一清如水,死了都沒錢埋才算真清,這樣的高標準嚴要求有幾個人能做到啊?看看人家孟子,根本就沒這麽苛求,他的道理是非常人性的,而只有符合人性的道理才是站得住腳的。孟子的意思是,你齊宣王愛聽周傑倫,這很好啊,你讓你統治的這些老百姓也能有心情聽周傑倫,這才是真好啊。往下推論是:你齊宣王喜歡住好房子,沒問題,你也讓你統治下的百姓有好房子住;你喜歡好車,沒問題,你也讓你統治的百姓有好車開;你這當領導的先富了,沒問題,你也帶著老百姓一起富起來……

這個道理孟子前面就講過了,這就是推己及人,己所欲,施於人。可這道理還得有兩個補充:第一,如果你齊宣王是變態,是受虐狂,那你可千萬別推己及人去;第二,己所欲,施於人,但不要強施於人,如果人家拒絕,那就別勉強。各位,我這兩個補充雖然看似荒唐,其實是很重要的,歷史上多少悲劇都是由此而起的啊。

關於這一節,還有兩個問題要說。先說一個小問題,之後再說個大問題。小問題是,我以前讀這一節的時候,有個有趣的發現,那就是:齊宣王在王宮裏聽音樂,王宮外面的老百姓居然聽得見?!看來後代的帝王們看了孟子這段,也發現過這個問題,所以幹脆把皇宮造得超級大,裏面別說聽周傑倫,就算有重金屬樂隊現場演奏,外邊也聽不見了。既然沒人聽得見,也就沒人會抱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