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留發與留頭:兩難的抉擇被征服者的反抗(第6/7頁)

陳名夏乃江蘇溧陽人,在崇禎朝當過兵科都給事中。李自成入京後,他投降過,後來趁亂跑回南京。見阮大鋮、馬士英等人要追究“順案”(即追究向李闖投降的明朝官員)的罪責,陳名夏見勢不妙,復跑回北方,向清朝歸順。

由於站隊及時,陳名夏一直受多爾袞重用,在清廷一直是步步高升。順治五年,他已經做到吏部尚書。順治八年,為內翰林統文院大學士,晉省保兼太子太保,堂堂當朝正一品。但到了順治十一年,他就獲罪被殺。

據實而言,投降清朝的漢人,特別是在北京被動歸順的漢官,除孫之獬、馮銓、李若琳這幾個特別寡廉鮮恥的人以外,大多數人對滿人特別跋扈的現象非常反感。

“首崇滿洲”是清朝國策,這些漢官不敢明白直說,只是不停上諫,希望清廷決策層真正滿漢一同看待。他們表示,只有這樣做,清帝才能是中國共主的樣子,才能長治久安。

清初的滿洲貴族作為占領者的優越感極強,連他們的仆人都敢在街上任意攔住漢人高官的轎子大聲笑罵,無禮爭道,歧視漢人。而且,北京城內上好地段,皆為滿人所占,盡逐漢人於南城。當時,北京城內只要有漢人身上出麻疹或患皮膚病,必死無疑,會全家被強迫安置於荒山野嶺,任其凍餓而死。因為,滿人最怕“出痘”(天花),稍稍被疑有“痘”,全家倒黴,有時牽扯得四鄰漢人性命不保。

作為江南漢人,陳名夏本人有著天然的文化優越感。這種態度,不僅致使滿人不滿,連北方籍的漢人也對他心有怨氣。順治八年,漢官張煊彈劾他“結黨營私”,推升南人陳之遴;奏劾他“諂事睿親王(多爾袞)”。由於此事牽涉到當時還在台上的滿人吏部尚書譚泰,順治帝還未坐穩帝位,為了怕牽制波及,就下令處死張煊,罪名是“心懷妒忌,誣蔑大臣。”

沒過多久,由於清算多爾袞運動的興起,譚泰是多爾袞鐵杆親信,被多爾袞的政敵濟爾哈朗告發,很快被處死抄家。濟爾哈朗與皇太極平輩,二人為堂兄弟。皇太極死後,本來是他與多爾袞同輔六歲的順治帝,卻很快被排擠出清廷政治中心。所以,多爾袞一死,他勢必要對此進行報復。

譚泰被殺後,陳名夏“結黨”之案重新由濟爾哈朗審問。懾於高壓,陳大學士只能哭訴自己“投誠”之功,實際上承認了自己的“罪名”。由於他在與多爾袞共事時還是“公心”居多,親政的順治帝沒有深究,只是把他罰為閑散官而已。過了一年多,他被重新起用,復為秘書院大學士,並充任《太宗實錄》總裁官,兼吏部尚書。再過一年多,由於寧完我等人的奏劾,陳名夏被罷官。

順治帝這個人,當今的人們受小說、電視劇影響,總以為他是那個為美女董小宛殉情的多情帝君。真實的歷史上,甭看這個人二十四歲就“崩”了,但確實是一個沉猜陰險之主。他心中痛恨多爾袞跋扈,但對多爾袞時期實行的剃發易服等政策,卻從心中大感贊同。因為,剃發易服這些作為,完全符合滿洲統治權貴的利益。順治帝十分警惕滿人“沿習漢俗”的苗頭,生恐漢化會造成滿洲民族性的消解。

寧完我是個漢人,年輕時是明朝東北地區的舉子,很早就投靠滿人,在貝勒薩哈廉家為奴,曾為當時的後金政權極盡犬馬之勞。由於嗜賭,他被皇太極一廢十年。多爾袞時代,才重新起用他編譯史書。由於會察言觀色,他慢慢當上了國史院大學士。

寧完我受多爾袞所信用,但他轉向卻很快,所以多爾袞死後被清算,他未受大的連累。

清廷之中,寧完我這個早降漢人,對陳名夏這個新進漢人一直心懷妒忌。於是,他便與從前的前明閹黨馮銓等人聯手,不停在順治帝面前攻擊陳名夏。

由於陳名夏選人薦官時多用“南人”,雙方結下的梁子步步加深。

馮銓就對順治帝講:“南人優於文而行不符,北人短於文而行可嘉。”意思是說南人筆杆子厲害但品性不行,北方人質樸拙訥卻行品端厚。此後,順治帝對陳名夏疑慮加重。

凡事即有一個爆發點。“任珍議罪”,就是陳名夏倒大黴的開端。

任珍乃明朝降將,為西安鎮總兵,他因擅殺家人被革職。居家無聊,任珍大發怨言,被家仆告發。清廷刑部逮捕後,審訊“為實”,論罪斬首抄家。

案件最後復議時,陳名夏、陳之遴等人認為處死任珍沒有實據,但又不敢直言他無罪,就主張“勒令自盡”,想給這個漢將留個全屍。

順治帝大怒,怒斥陳名夏等人的疏議是敷衍欺蒙,削官罰俸,並派寧完我擬旨,痛斥陳名夏“納交結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