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癖好(第6/7頁)

瞿秋白多才多藝,愛好甚廣,篆刻即其中之一。茅盾曾憶及一件趣事:“當鄭振鐸和高君箴結婚儀式之前一日,鄭振鐸這才發現他的母親沒有現成的圖章(照當時文明結婚的儀式,結婚證書上必須蓋有主婚人,即雙方家長,介紹人及新郎新娘的圖章),他就寫信請瞿秋白代刻一個。不料秋白的回信卻是一張臨時寫起來的‘秋白篆刻潤格’,內開:石章每字二元,七日取件;如屬急需,限日取件,潤格加倍;邊款不計字數,概收二元。牙章、品章、銅章、銀章另議。鄭振鐸一看,知道秋白事忙,不能刻,他知道我也能刻圖章,就轉求於我。此時已為舉行結婚儀式之前夕,我便連夜刻了起來。第二天上午,我把新刻的圖章送到鄭振鐸那裏,忽然瞿秋白差人送來一封紅紙包,大書‘賀儀五十元’。鄭振鐸正在說:‘何必送這樣重的禮!’我把那紙包打開一看,卻是三個圖章,一個是鄭母的,另兩個是鄭振鐸和高君箴的,鄭、高兩章合為一對,刻邊款‘長樂’二字(因為鄭、高二人都是福建長樂縣人),每章各占一字,這是用意雙關的。我一算:潤格加倍,邊款兩元,恰好是五十元。這個玩笑,出人意料,鄭振鐸和我都忍不住捧腹大笑。自然,我刻的那個圖章,就收起來了,瞿秋白的篆刻比我高明十倍。”

上世紀20年代,商務印書館編輯傅東華每年要犯一兩次“輪盤賭”的癮。屆時他先是把家裏的現金輸幹凈,再把妻子的首飾、衣服和自己的衣服送到當鋪,最後是以種種借口向同事朋友以及一切他認識的人借錢,從一元到百元不等。直輸到不能再向同事朋友開口了,他在家睡上一兩天,這賭癮就算過去了。於是他開始發憤翻譯書掙錢,得了錢先還債,再去當鋪贖回首飾、衣物等。漸漸等到手頭有點積蓄,就又到了犯賭癮的時候。

學者羅爾綱隨胡適到北平後,養成訪書的愛好,自認為這“成為一個最感興趣的生活”。初入北大時,月薪僅60元,不得不寫稿掙外快貼補家用。後工資漲至130元,他仍過著90元一月的生活,囊有余錢,便去琉璃廠、隆福寺、頭發胡同、東安市場等處逛書攤。

抗戰前,胡適住北平米糧庫時,每晚6點下班,11點回家。這段時間是他一天最快樂的時光。羅爾綱說:“他不打麻將不跳舞,不看電影,不聽京戲,他做什麽娛樂呢?他喜歡傾談,那他的娛樂就是傾談吧。”

魯迅每天抽兩三盒煙。1925年的一次病後,醫生給了魯迅若幹警告,魯迅在寫給友人許欽文的信中說:“醫生禁喝酒,那倒沒有什麽;禁勞作,但還只得做一點;禁吸煙,則苦極矣,我覺得如此,倒還不如生病。”11年後,魯迅因肺病去世。

錢穆說:“余好吹簫,遇孤寂,輒以簫自遣,其聲烏烏然,如別有一境,離軀殼遊霄壤間。”

當年程小青和周瘦鵑相約戒煙。犯煙癮時就用陳皮梅和五香豆替代香煙。忽一日包天笑從香港給兩人各寄來兩罐三五牌香煙。兩人經過一番激烈的思想鬥爭後,終於沒抵住誘惑,破戒復吸。有人事後評說:“引人入勝,是卷煙本色,包公可謂替物行道者焉。”

學者潘光旦說:“除了收藏書籍,我就只愛好旅行了。在上海是青年會約我到各地去講演的。在雲南我每一次暑假總要到外面去跑跑。”潘一生愛書,1926年,他從美國留學回來,在上海下船的時候,兜裏只剩一塊錢,還不夠付回家的交通費,因為回國前,他把所有的錢都花在買書上了。

楊杏佛喜歡騎馬,任中央研究院總幹事時,他在上海大西路養了兩匹馬。逢星期天,他都會駕車出遊,然後到大西路、中山路一帶騎馬一兩小時。

“五四”時期,唐山煤廠的工人在八九千上下,他們的日工資為2角,月薪6元。他們往往拼命幹活,把兩星期的工趕在一個星期做完,余下的一周便出去吃喝嫖賭。李大釗分析說:“因為他們太無知識,所以他們除嫖賭酒肉外,不知道有比較的稍為高尚的娛樂方法,可以安慰他們的勞苦。”

顧頡剛在北大讀書時,愛逛戲園子,有錢就去廣和園、中和園、天樂園、廣德樓等地聽戲。他曾休學半年,其間幾乎天天泡在戲園子裏。

梁實秋說:“麻將一道要推太太小姐們最為擅長。”他曾聽說某太太有接連三天三夜不離開牌桌的紀錄,後來身心近於崩潰,吃什麽吐什麽。他還認識一個太太,每天午後二時一切準備就緒,然後呼朋引類,一直打到深夜。梁實秋的朋友盧冀野和她多次交手,曾說:“國民政府於各部會之外應再添設一個‘俱樂部’,其中設麻將司,司長一職非這位太太莫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