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八章 前路通往何處(第2/3頁)

即便是轉了田物稅,地價這麽高,田租上再壓壓那些佃戶也是合情合理嘛,反正他們以前沒得田耕就沒得飯吃,現在田地這麽貴,更是沒有活路,再吃些虧,只要能活下去,大多還是要低頭的。

跟眾多將銀子轉投到田產上的外省人和商人一樣,鐘上位覺得自己比康熙朝時奉公守法得太多。卻沒想到,還是有佃戶跳出來鬧事了。新朝跟康熙朝比,皮面上抹得光鮮,律法也確實寬減了很多,但法網更密。不用他鐘上位活動,那鄧小田聚眾鬧事,已是死路一條,更不用說他還襲擊官差,這可是韶州府今年來少有的大亂。

所以當那位年輕的觀風使老爺,跟著知縣老爺一同問訊鐘上位時,覺得自己這個受害者還被審問,鐘上位滿心冤屈。

“小人哪裏是哄騙!?他們賣田給小人,小人要他們去官府過契,他們死活不願!白契上寫著稅錢他們自理,我收他們六分租,這租子是高了點,但也是他們自願嘛,又不是小人強逼。”

“年初賣的地,到年中地價漲了三成,他們覺得賣虧了,又來找價。契上分明都寫了,即便要找價,也是越年再找的,這些人就是刁民!”

“為什麽不讓讓?讓了他們,小人其他地讓不讓?其他地都讓了,小人不是虧了麽?小人買這地,難道是為供養他們?地價這般高,小人總得想著自己的本錢吧?”

鐘上位姿態謙卑,可滿口商道,鄭燮和曲江知縣都沒話說。本朝工商立國,講的就是信和理,就這兩字上說,鐘上位確實沒做錯什麽。

深查下去,勾結鄉裏巡檢,威脅那幫佃戶,收租時在斤兩上作假,還四處行賄,謀求鄉裏公局局董,這些小動作是免不了的,也算不上什麽大罪,但凡心性狹冷的地主都是這樣。

跟著曲江知縣查了幾日,鄧小田事件的起因也基本厘清了,鄭燮就回了韶州府城,向程桂玨匯報。

“曲江知縣在此事上有督察地方不嚴之過,也只是小節,鐘上位雖有貪吝之行,在田契上哄騙無知小民,但法理上卻難以懲處他。所以整件事情的性質,就是鄧小田因事殺人,蠱惑作亂。”

程桂玨很利索地下了論斷,當然,這只是他向法司遞交的匯報,此案由法司直管的曲江縣通判管轄,而此時鄧小田還沒抓捕到案,會怎麽宣判還不清楚,程桂玨只是判定此案跟官府作為有多大關系。

鄭燮很難接受這個結果:“此事官府無錯,鐘上位這地主也無錯,只有鄧小田等佃戶有錯。就殺人之罪而定,這確無爭議。但根底不是鐘上位貪吝,才逼得鄧小田憤起的嗎?”

程桂玨嘆氣:“鐘上位雖然貪吝,可於法無罪,要說誰真正逼迫了鄧小田憤起……”

鄭燮心頭沉重:“那就是外省人和商人推高的地價。”

程桂玨搖頭,遞給鄭燮一份報紙:“真正要擔責的,是咱們官府,是……今上。”

鄭燮看著手裏的《正氣》,版首一行大字赫然醒目:《工商食國》

不僅標題,內容都依稀熟悉,恰似一兩年前,人心大論戰時的舊文翻了出來。唯一不同的是,這篇文章是以事實說話,廣東地價比康熙年間普遍高了三四倍,而糧價卻跌了兩三成。逼得廣東農人紛紛轉種其他作物,由此負擔的田物稅也增加了不少。很多農人不諳新物種法,紛紛賠虧。還有一些作物,比如甘蔗,又因產量過大,蔗價暴跌,也虧賠無數。

“廣東一省,破家農人累以巨萬,雖拋田產得銀,卻坐吃山空,無謀生之技。外省及本省工商攜銀山而入,不止地價爆漲,百物皆漲。朝廷還頒礦令,更引得巨資買山置野,毀田停耕。此時種種,我輩讀書人早有所見,早有所言,奈何朝廷誓言工商,不論農稼,事到如今,此國去處,又將是何般面目!?”

雖覺此文有些誇大,經了鄧小田一事,鄭燮讀來,也覺不是全無道理,心中更是煩亂。是啊,早就說過,興工商有百害,今上之前能多聽一言,行事謹慎一些,多收束工商,也不至於出現眼前這般亂象。

程桂玨道:“文人言總有誇大,現今失田之人,還是有太多去處。工商不論,周邊各省,乃至南洋,都有鼓勵移家置產的舉措。朝廷如今有錢,府縣也有錢,都在大興土木,百物價漲,也跟這些大事有關。”

鄭燮憂慮地道:“終究是一番動蕩,怕的是原本伏於暗處之勢趁亂而起。”

他嘴裏沒說,心中卻道,這《正氣》,還有那專門揭官員底子的《正道》都是之前所謂的“聖儒黨”,現在朝野統稱為“儒黨”,現在又趁勢在鼓吹抑工商興農,當然背後就是尊儒。而之前的“三賢黨”,現在占據朝堂一半勢力的“賢黨”,會不會趁亂向今上要權柄?白城學院一派,外加今上以《三論》而行於朝野,已成一學的“道黨”,由今上親掌,又會如何反擊,這三黨在此形勢下的爭鬥,還不知會劇烈到何等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