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三章 微妙的口供(第2/2頁)

只是加了幾個形容詞,給人的感覺就是他的父親在廝打中要被潘君藝活活掐死了,而他上前解勸卻無力阻止,驚慌之下順手抄起靈牌,只是想要阻止潘君藝行兇……

程靈當然清楚在判決時這些關鍵詞意味著什麽,他立即很敏感地就這些細節反復質詢起來,雖然他貌相莊嚴,板起臉時更加駭人,那常之遠被他駭得小臉慘白,渾身哆嗦,但是對於這些陳述始終沒有改口。

程靈的反復確認,反而讓這些小細節在供詞筆錄中顯得更加明顯了。

楊帆本來就沒有教這個常家小子作偽供,這種老實巴交且又年輕識淺沒甚麽見識的孩子,如果你教他一些偽供,根本不需要動刑,那些有經驗的司法官員只消動上一點訊問技巧,就能套出虛實。

楊帆……只是對他做了一點小小的啟發而已。

常家父子都是笨口拙舌的人,或者說,以他們的素質,不知道供述時該怎麽說、說些什麽。再加上當時的場面太過激烈,他們身為局中人,肯定會忽略一些東西,於是他們在供述時,就只能幹巴巴地講個粗略的過程,這一來,旁人自可在細節上大做文章。

楊帆前些天在二堂審問這對父子,反反復復、來來去去,顛顛倒倒,其實就只做了一件事情:誘導性發掘!

楊帆把他父子二人忽略了的細節都給挖掘了出來,把他父子二人已經無法記起的空白部分在一次次的詢問、提示、假設、推測中幫他們完善了起來。

被楊帆挖掘出的細節,本來就是他們的經歷,只是疏忽了,或者不覺得有供述的必要,如今既然想起來、說出來,他們當然不會再改口。

楊帆依據他們供述的事發過程,在提示、假設、推測中幫他們添補到記憶空白區裏的東西,也自然而然地成為了他們的記憶,他們已確信無疑那是他們親眼所見、親耳所聞的東西,你就算拿著測謊儀也休想證明他們在說謊。

程靈有些坐不穩了,可是常之遠的供詞與他在大理寺的供詞並不沖突,僅僅是更細致了而已,他能提出什麽疑義呢?質疑常之遠為什麽在刑部的招供比在大理寺時更細致?那就只能得出一個刑部辦案謹慎,大理寺問案草率的結論了!

何況禦使台也不可能幫他站腳助威,禦使台是主張輕判的。所以趙久龍出手必定是在量刑的時候,那時才與刑部就輕判與免刑一較長短,目前他絕不會扯楊帆的後腿。

想到這裏,程靈只得忍住,待常之遠退下,又帶常林上堂時,出現了與常之遠一樣的問題,他的證詞也更細膩了、更完善了。

他在大理寺招供時,只說平素嗜賭,結果與潘君藝賭錢時欠下巨債無力償還,潘君藝便提出要他妻子陪宿還債。而在楊帆的反復詢問提示下,一些被常林忽略掉的有助於幫他兒子減刑的要點都一一挖掘出來。

比如,常林特意提到,他以前賭錢時從沒見過潘君藝;他還提到,他因為貧窮,賭的數額並不大,而這位出手豪綽的闊郎君卻願意與他賭錢,並屢屢借錢給他叫他賭;再比如,潘君藝索債不成要他拿娘子抵債時,他曾問過對方如何知道自己娘子美貌,對方曾經答說在定鼎街頭、天津橋畔見過……

如此一來,常林的回答就把潘君藝此前街頭調戲程氏娘子以及謀人妻子設局騙賭的罪名給坐實了。

程靈心中焦急起來,可是此刻是三司會審,他不可能對常林用刑。

程靈眼珠亂轉,心中盤算:“楊帆處心積慮,自然是為了給常之遠脫罪。可是,潘君藝即便調戲過程氏娘子,又為此設局誘常林賭錢,也不過是色迷心竅,行為不端。常之遠殺人總是事實,如今看來,只有在量刑時據法力爭了!”

想到這裏,程靈幹脆放棄在供詞方面糾纏的想法了,他雙目半睜半閉地聽著常林的證詞,一條條相關的律法從他識海中緩緩掠過,他的心神又定了下來。

另一邊的趙久龍早就在養神了,到目前為止,所有的證據都是對減刑有利的,他當然不會提出什麽質疑,因為他所代表的禦使台本就是提議減刑的,他現在等的就是討論量刑的那一刻。

“把常林帶下!”

楊帆吩咐完了,向左右拱拱手:“兩位仁兄……”

“啊?”

趙久龍精神一振,道:“現在開始討論量刑麽?”

楊帆笑吟吟地道:“巳時已經過半了,咱們還是先吃午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