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三章 微妙的口供

程靈重重地哼了一聲,沒好氣地道:“這樁案子,大理寺已經審過了,刑部也已經審過了,本來就不需要再從頭到尾地質詢一遍,如果楊郎中這般審訊,這堂三司會審莫非要審到猴年馬月去麽!”

楊帆攤開雙手道:“照程寺直這麽說,那麽咱們都不需要提犯人上堂了,只須你我各自取出本衙門的訊問筆錄來,大家比照著瞧一瞧不就成了麽?”

程靈怒聲道:“本官是說,擇其重要!”

楊帆振聲道:“本官以為,這很重要!”

禦使台的趙禦使忙打圓場道:“好啦好啦,既然楊郎中以為有必要再問一遍,那再審一遍就是啦。”

程靈瞋目道:“這麽說,你禦使台是要站在刑部一邊了?”

趙久龍勃然大怒道:“豈有此理!本官是說,既然兩位一個覺得有必要,一個覺得沒必要,那麽再審一遍也不過就是費些功夫,可是依你程寺直之見不許犯人陳述的話,楊郎中少不得要說你一個辦案草率,兩相權衡,當然再審一遍妥當,怎麽叫做我禦使台與刑部站在一起了呢?”

楊帆連忙解勸道:“兩位消消氣,都不要發火啦。三司會審所為何來啊?就是叫咱們三司共審,最後統一意見嘛,所以到最後咱們三法司必然都是站在一邊的,何必為此爭執不下呢?”

程靈和趙久龍同時冷哼一聲,袖子一拂,頭便扭向一邊。

楊帆咳嗽一聲,對常之遠道:“常之遠,你慢慢說,不要著急,不可疏漏一處。”

常之遠見他面色和藹,膽氣便壯了些,答應一聲,細細解說起來。直到此刻,常之遠也未認出這個楊帆就是那天晚上為他娘親解圍的刑部官員,只管將他和娘親逛街時遇到潘君藝,潘君藝調戲他娘親的經過一一說來。

聽到一半,趙久龍忽道:“且慢!你說當時有一個刑部公人為你娘親解圍,這人是誰?”

程靈也道:“不錯!楊郎中,你們刑部有沒有這麽個人?本官懷疑,七夕那晚並不曾發生過什麽,很可能是常家欠人錢財又無力償還,所以反咬一口。哼,刁民嘛,為了賴債什麽手段使不出來!”

楊帆肅容道:“常之遠所言確有其事,當日,就是本官與……娘子同遊定鼎長街,救了他們母子。”

常之遠聽了也不禁驚在那裏,仔細看看,才隱約覺得此人確與那晚義施援手的那人有些相似。

楊帆嘆道:“本官那晚在天津橋畔救下了他們母子,當時雖然天色昏暗,橋畔燈火不夠明亮,可我還能記得這個孩子的模樣,此事,乃本官親眼所見!唉,當時以為打跑了那登徒子也就是了,誰知後來竟會引出這麽多的事情。”

程靈和趙久龍倒沒想到居然那個人證就在現場,這個質疑再也無法提起了。詢問確證之後,只好聽那常之遠繼續陳述。

楊帆堅持要從七夕那晚講起,當然是為了坐實潘君藝用心不良,否則這件案子的起因就成了一起單純的因為索債而釀成的悲劇,他對這相關的兩起案件的判決,其道義基礎就蕩然無存了。

大理寺當初問案時,本就有意偏袒潘家,所以根本沒有認真查證這位相關的刑部公人,他們刻意地把重點放在了“索債—殺人”上面,不想牽扯太多。不承想當晚的見證人橫空出世,居然就是本案主審,他和常家既不沾親也不帶故,這個證人大可做得。

程靈無奈,只好打起精神,試圖在接下來的案情中找到對自己有利的東西。可是他聽那常之遠陳述著,卻是越聽眉頭皺的疙瘩越大。

常之遠講得很細致,諸如潘君藝逼迫常家償還賭債,他的父親如何悲憤理論,如何發生口角,潘君藝廝打中如何扼住他父親的喉嚨,他父親臉孔漲紅幾欲窒息,他上前救父時被潘君藝一把甩開撞在棺木上,如何順手抓起靈位沖上前去擊打,胡亂擊打一番後如果發現潘君藝頹然倒地,腦後有血……

程靈越聽越不對勁兒,這樁案子在大理寺時就是由他審的。那時常家父子的口供與現在相比並沒有什麽不同,可又大大不同。說它相同,是因為事情經過一模一樣,說它不同,是因為……他現在說得太細了!

當初在大理寺的時候,常之遠的口供很簡單,就是講潘君藝登門討債,他和父親正為亡母燒紙,父親憤怒之下與潘君藝發生了口角,兩人廝打起來,他又驚又怕,上前拉架,因為年幼體弱,被潘君藝甩開,就拿起……

現在說的過程並無二致,只是加了一些描述性的詞兒,諸如父親被“扼住喉嚨,”“臉孔漲紅幾欲窒息”,他被甩撞在棺木上,“順手”抓起靈牌,“胡亂”擊打幾下,待潘君藝倒地後,這才“猛然發現”他腦後有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