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〇七章 觸犯權貴的利益

天寶五年一月,東宮易主之事仿佛一片沒有水分的烏雲,狂風大作、閃電雷鳴,氣勢洶洶而來,到最後只落下幾顆粗重的雨點,便飄然而去。

刑部尚書韋堅貶括蒼太守,並當年七月流放臨封郡,隨即賜死;隴右、河西節度使皇甫惟明貶播川太守(今貴州遵義),半途暴病而亡;太子少保李適之貶宜春太守,到任,飲藥自盡;

韋堅外甥嗣薛王李員貶夷陵郡別駕,女婿巴陵太守盧幼臨流放合浦郡,其弟韋芝、韋蘭皆被充軍西域。

太子李亨隨即上書,稱自己與韋堅一族並無瓜葛,為表明心意,李亨休太子妃,並強令其出家為尼。

天寶五年的初春確實為多事之春,在處置完太子黨骨幹後,李隆基又以禮部尚書席豫和工部尚書陸景融年邁為由,準二人退仕回鄉,以養天年。

隨即在朝中進行人事大調動,左相陳希烈改任尚書右仆射兼太子少保;兵部尚書裴寬進為禮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調劍南節度使章仇兼瓊為左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兵部尚書;調原益州刺史李道復為工部尚書兼將作監令;李林甫又保奏淄川刺史裴敦復為刑部尚書;

在一系列人事調動完成後,李隆基隨即發布敕令,在全國範圍內推行新鹽法,命廣平王李俶為鹽鐵使、戶部侍郎李清為副使,共同推行鹽法。

新鹽法的突然推出如一聲晴空霹靂,將大大小小各相關利益者驚得目瞪口呆,一時間,各利益相關者紛紛串聯密謀,鹽法之下暗流湧動,各種權謀手段開始在醞釀之中。

……

早春二月,小雨潤如酥,這是一種讓人無從辨別雨滴的極細的雨,飄灑在身上、臉上,直浸潤到心中去,天猶如張著一頂淡灰色的紗幕,朦朦朧朧,山青、水綠,仿佛是一幅極濃郁的水墨畫。

長安十王宅,一輛馬車緩緩停在慶王的府前,一名氣質俊雅、身著皇服的中年男子從車中走出,幾個從人立刻撐傘上前,攙扶他進了慶王府。

慶王府的門房並不上前阻擋,那中年皇子便是慶王的親弟、榮王李琬,時常來府中走動,早已熟識,不過讓門房微微驚異的是,李琬從來都是天快擦黑時才來,可今天卻是中午便到,倒是頭一遭。

李琬是李隆基第六子,與慶王李琮同為劉華妃所生,打虎要靠親兄弟,自然兩人的關系也就最為密切,與其他兄弟一樣,李琬身上也是光環重重,開元十五年,授京兆牧,又遙領隴右節度大使;開元二十三年,加開府儀同三司,余如故;天寶元年六月,授單於大都護。

他一跨進大門,便見大哥李琮急惶惶迎了上來,並沒有打傘,密密的細雨沾濕了他的頭發和衣服,可見他在雨中已經等了自己多時,李琬不由笑道:“什麽事讓皇兄如此心神不寧,連傘都不打一把?”

李琮緊鎖眉頭,上前挽著兄弟的胳膊,苦著臉嘆道:“一言難盡,皇弟先到為兄的書房裏再詳嘆。”

二人進了書房,李琮將門窗都放下,又囑咐下人在外面守著,不讓任何人進來,李琬見他神情嚴肅,便低聲道:“大哥可是為太子之事不悅?”

“永王那廝空歡喜一場,我高興還來不及,怎會為此事不悅。”

‘砰’地一聲響,李琮在桌上重重砸了一拳,咬牙切齒道:“我是為鹽法而惱火,如此一來,豈不是斷了我的財路。”

李琮在蒲州和益州有鹽田、鹽井無數,從不納一文鹽稅,每年私自售鹽,即可獲利數十萬貫,當年海家之所以攀上他這棵大樹,就是替他打理蜀中鹽井的緣故。

而新鹽法一出,全國山、海、井、灶,所有原鹽皆須賣給國家,不得私自出售,雖然他的產業不失,但朝廷收鹽的價格必然是按現行官價來,每鬥只有十文,這和他私賣每鬥五、六十文,相差實在太大,若扣去雜役、損耗,他幾乎就無利可圖,這怎麽不讓他著急惱火。

李琬同情地望了一眼正垂頭喪氣的大哥,新鹽法之事他也剛剛知曉,他本人不涉及私利,所以這新鹽法與他並無多大的關系,但大哥卻不同,他一大半的財源都是靠販鹽牟利,新鹽法一出,對他的沖擊尤其大。

李琬摸了摸削瘦的臉龐,略略沉吟道:“這新鹽法我也是草草讀了一遍,我記得好象是官府拿到鹽後再轉賣給商戶,大哥再接下來不就是了嗎?”

李琮重重哼了一聲,他恨聲道:“你還不懂,若原鹽被官府買去,他們再加價賣出,所加的價格就絕對不會是一成兩成那麽簡單,他們必然要將大部分鹽利截下,鹽民和鹽商所能拿的只能是小頭,原來是三分鹽利,一分官二分民的局面,而新法之後恐怕就會變成八分官二分民了,這又如何有利可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