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酒論史篇】 中國古代軍隊的指揮與調遣(第4/4頁)

不過和歷代一樣,這套武官系列到了明中期後就運轉不靈,朝廷陸續在各地設置“總兵”作為某一部隊的總指揮,以下也不再按照原來的序列任命軍官,而是另行委派參將、遊擊、守備等中級軍官作為基層部隊的指揮官。另行委派千總、把總之類名目的軍官來組織指揮小部隊。而在這些武官之上具有戰區指揮權的卻往往是朝廷派出的文官擔任的“提督”、“總督”、“經略”。

清朝入關後,八旗兵軍官序列相當高,各旗都統為從一品,各地駐防八旗的將軍也是從一品(原為正一品,乾隆時期改為從一品)。具有指揮某城八旗全權的副都統,為正二品。以下有總管(正三品)、副總管(正五品)、城守尉(正三品)、防守尉(正四品)、參領和協領(從三品)。綠營兵軍官序列則沿襲明末慣例,以提督(從一品)為最高級別軍官,以下為總兵(正二品),副將(正三品),以及參將(正三品)、遊擊(從三品)、都司(正四品)、守備(正五品)等級別軍官,基層軍官“千總”(從六品),“把總”(正七品),級別也很高。

總的來說武官的級別與明代相當,但是比較注意協調與文官序列的地方行政官員的級別關系,一般盡量做到平級。也和明代一樣,清朝統治者一般盡量避免委派武官為一個大的戰區的指揮官,而是習慣於從朝廷派出文官來指揮戰區或軍區。

清初已形成慣例,幾個省組成的大軍區由掛朝廷右都禦史銜的總督(從一品)來指揮,省軍區則由掛朝廷兵部右侍郎銜的巡撫(正二品)來指揮。理論上而言,總督與提督平級,巡撫與總兵平級,但實際上這些武官見了總督、巡撫都要下跪行參見禮。即使在地方也是如此,把總見平級的知縣,也不可平禮。